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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11.05 議會要求停辦其他縣市聖火之夜

1999.11.05? 議會要求停辦其他縣市聖火之夜,議員質疑縣府雖強調撙節開銷 卻省小錢花大錢??
?【摘自聯合報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堅持舉辦全國運動會,並強調將撙節開銷,縣議會卻發現原編列一百萬元的聖火之夜,提高預算近五百萬元,並增辦了多場外縣市「國運之夜」。反倒是與選手權益有關的場地、裁判、器材預算,被大幅刪減,縣議會要求停辦其他縣市的聖火之夜,取消娛樂性表演活動與節目。

縣議員卓德樹、曾忠義、謝彰文、呂學記、黃婉如、楊麗環等人發現,縣政府承諾在九二一震災後撙節開銷辦運動會,但行政院體委會已撥付的七千萬元補助款,竟已花了六千三百多萬元,且未透過預算,到底錢花到那裡去?

謝彰文具體舉例,縣政府在序幕、表演活動共十個節目就花了四千五百萬元,尤以第一首序曲五分鐘就花了三百九十五萬元,平均每分鐘花七十九萬元,一秒鐘花一萬二千七百元,何來節約!她認為縣府是省小錢、花大錢。

曾忠義說,縣議會曾決議有上級補助款都應編入預算,否則就是規避審計法,他認為如果省下這筆全運會預算,將可改善三萬間教室照明,更有實質效果,節約是騙人的,聖火組原編一百萬元預算,已花了八百萬元,八場「國運之夜」預算達四百九十多萬元。但與選手有關的器材、裁判、場地組預算卻被大幅刪減,該省的不省,她建議縣政府,還沒發包的表演和晚會節目趕快取消。

教育局長王世英表示,體委會補助款是堅持以代收代付,並非規避審計法。被刪預算的項目,在體委會還另有補助,絕非不重視選手權益。

【1999-11-05/聯合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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