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學校進用殘障尚差法定人數282人 【摘自聯合報/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2000.10.19】
桃園縣議員謝彰文、呂明美昨天列舉桃園縣部分機關學校仍未依法進用身心障礙者,不足人數總共達二百八十二人,認為縣府未能具體落實照顧身心障礙者;勞工局長林茂山表示,這些情況普遍存在於國、中小學,勞工局會持續和教育局溝通。
謝彰文和呂明美兩位議員說,兩人在議會期間,多次醒縣政府應落實對身心障礙者的照顧,尤其是輔導就業方面,希望縣府能善用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創造就業的條件和機會,這筆基金短短幾年就累積超過十四億元,如能好好運用,成效將很可觀。
謝彰文說,桃園縣公立機關法定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人數為八百四十人,進用不足數二百八十二人,未達法定進用的機關有六十八個,凸顯出桃園縣政府不夠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2000-10-19/聯合報/18版/桃園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