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無障礙空間 桃縣牛步 縣府主祕作承諾 將在 3個月內成立新建物勘驗小組【摘自聯合報/記者胡若梅/桃園報導/2002.10.21】
桃園縣政府改善公有建築物無障礙空間慢如牛步,引起桃園縣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不滿,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縣府主任祕書劉永和承諾 3 個月內成立新建物勘驗小組,工務局並應在 2 個月內完成舊建物改善情況彙整。
桃園縣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謝彰文指出,根據縣府工務局調查,全縣 592 件舊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空間完全改善的只有 32件,部分改善的達 464 件,完全未改善的 96 件。
謝彰文說,近 6 百件舊建物完全改善只 32 件,比例低得可憐,而所謂改善並非真能讓身心障礙者「行得通」,如縣府新大樓門口的斜坡太陡,別說坐輪椅的推得吃力,正常人也走得辛苦。她要求必須經過身心障礙者實地使用過,才算是完全改善。?【2002-10-21/聯合晚報/19版/北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