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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4 拆除河川違建 日開鍘

拆除河川違建 日開鍘
鎖定南崁溪等四河川的336戶 從占用河川公地先拆 弱勢族群會先安置再拆屋
【摘自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2004.11.04】

桃園縣政府8日起要大力取締四條河川旁的違章建築。在縣議員連番的逼問下,副縣長廖正井坦言,執法時將視實際的情況、有無妨礙公共安全而定。例如中壢、平鎮市新街溪旁蓋得密密麻麻的違建,而過去幾次颱風又沒有損害下,只好通融等待河川整治時再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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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縣議員陳志謀、鄭銀福聽罷,即痛責縣府在執法上「先前把話說得太滿」,陳志謀說,之前還說不接受民代關說,而今政策卻轉了彎,他指責縣長朱立倫和台北市長馬英九一樣「沒有魄力」,若縣府「放水」,他會告官員瀆職。

縣議員呂學記、吳寶玉也說,有群老榮民聚居在南崁溪上游溪畔,如果貿然拆違建,可能會讓他們流離失所。廖正井則說,像這類的弱勢族群,會先安置再拆除。

廖正井又說,河川違建的拆除工作,是鎖定南崁溪、老街溪、新街溪、社子溪等四條河川,共有336戶必須拆除,會從占用河川公地先拆、至於行水區的私有建築,會再請工務局查明有無建築執照,沒有執照的再排時間拆除,原則上,在明年元月底會全部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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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呂明美則說,中壢市老街溪商場就是橫跨在河川上的舊案,縣府不先解決,就拆老百姓違章,會讓人不服。廖正井表示,這個案,可能會用繳回饋金的方式處理。

另外,縣議員劉茂群、謝彰文、魏雪卿、何正森、黃婉如、周玉琴則要求縣府拆違建要遵行「程序正義」,如果是程序違建,就該給民眾申覆與補照的時間,不能屋主今天打了切結書,明天房子就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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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黃政得、林丕章、鄧仁艾、黃哲鍾則針對私地無法蓋堤防的部分,縣府應擬一套浮覆地交換辦法,別讓河堤缺口一拖多年,危害沿岸的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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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4/聯合報/C1版/桃園.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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