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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9 拓路錯測拆2次 屋主氣到中風

拓路錯測拆2次 屋主氣到中風

〔記者席艷俠、羅正明/桃園報導/2009.06.09〕

桃園縣平鎮巿新光路三段有棟吳姓巿民的房子,因拓寬道路時測量錯誤,造成須兩次拆屋,第二次拆屋及修繕,縣府還要屋主自行負擔經費,屋主總共要耗費近二百萬元,一急之下中風住院。

拆完整修好 又通知要拆兩米

昨天桃園縣議會質詢時,議員謝彰文表示,事情雖已過半年了,但縣府工務處應扛起錯測的責任,不要以「在協調中」回應。

她說,新光路三段要拓寬時,工務處找的測量公司在吳姓巿民房屋前方定樁後劃出要拆除的部分。吳姓巿民配合拆屋領取補償費,並雇人修繕已拆除的屋牆,獲工務處發給使用執照,代表一切合法。沒想到一切就定位,工務處竟告知還要再往內拆約兩米。她說,這代表當初的測量有誤。

屋主憤怒:桃園縣政府應賠償

吳姓屋主的太太說,第一次拆屋已拆掉客廳約五米的寬度,還花了百萬餘元修復,結果還要再拆第二次,包括自拆屋及再修繕就要再花一百九十多萬元。她表示,這錯誤是縣府造成的,應由縣府負責賠償。

謝彰文也指出,工務處連發兩次拆除令,要屋主拆屋且不給補償費,加上半年來協調二十多次未果,工務處和巿公所互推錯測的責任,以致七十多歲的老屋主氣到中風住院。

工務處認定是違建 經費再協調

謝彰文指,測量公司是工務處找來的,就要扛起全責,拆除及修繕費都要負責,否則她要代吳姓屋主請求國賠。

對此,工務處長古沼格指,新光路三段拓寬後,房子現況確實屬違建,要以違建名義拆除,至於經費問題目前仍在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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