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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介逃逸外勞 害雇主被罰15萬

介逃逸外勞 害雇主被罰15萬
引進外籍看護 至少要45工作天 議員要求縣府嚴管 勞動局:網站已公布13家優質業者
【摘自聯合報/記者劉愛生/平鎮報導/2005.06.29】

平鎮市謝姓市民上月委託一家仲介公司僱用外籍看護,不料竟是逃逸外勞,謝姓男子被查獲後喊冤,但仍被罰款15萬元;縣議員謝彰文認為,人力仲介公司良莠不齊,縣政府應加強管理;縣府勞動局表示,已將13家信譽良好的業者公布在網站上,可供民眾參考。

縣議員謝彰文說,謝姓市民上月生病住院,急需一名全天候的看護工,一家人力仲介公司在醫院拉生意,推薦一名懂國語的越南女看護工,月薪2萬5000元。

謝彰文說,這名越南看護工上班不到一個月即被警方逮捕,查出是逾期居留的逃逸外籍勞工,雇主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罰款15萬元,謝姓雇主頻喊冤,他根本不知雇用的是逃逸外勞。
勞動局長鄭定邦說,民眾僱用外籍看護工有一定的文書作業與申請程序,從醫院的開立證書、仲介公司的送件審核至外勞來台,專案引進至少要45天,仲介公司說「立即僱工」一定是謊言。

鄭定邦並說,全縣共有125家立案的人力仲介公司,部分仲介公司是一人公司或兼差公司,服務品質如何較無保障,勞動局已上網公告品譽佳的仲介公司,至於有問題的業者,將視情況罰款或移送法辦。

【2005-06-29/聯合報/C2版/桃園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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