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仔頂段都市計畫將民宅前規劃為12米道路,民宅後規劃為與工業區間隔之4米人行步道,導致早於都市計畫興建的房子所剩不多,影響住戶權益。經反應,縣府同意修改都市計畫,將4米步道規劃由工業區退縮,退縮部份可計入法定空地;如工業區與住宅區間原為供公眾使用之既成巷道,應保留通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