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市東勢國小大門前供學童通行之私人所有土地,經拍賣程序買得民眾於103年4月將水利用地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並提言封路並縣府與地主協議價購(23萬/坪)。應請縣長正視區外學校是否還有類此問題,並請地政局應要撤銷改編的處分,千萬不能讓此藉機圖謀暴利的投機者開先例。本案在變更為建地時就應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