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發生勞資爭議時,處弱勢的勞工常為追討工資或資遣費弄得心力交瘁,立委提案叟議的「勞工權益基金」,將可協助勞工脫離困境。 本報資料照片 |
根據統計,民國90年的勞資爭議才1萬件左右,但是96年已經高達1萬9千餘件,增加近一倍。過去勞資爭議處理方式,因為勞方相對資方處於弱勢地位,即使申請調解或提起訴訟,勞工也常因經濟無以為繼而被迫接受不利條件,甚至放棄應有權益,對勞工極為不公平。馬英九在競爭期間提出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希望強化對勞工補助,讓勞工沒有後顧之憂。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午審查「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包括鍾紹和、鄭汝芬、趙麗雲等多位立委都發言關切勞委會對成立「勞工權益基金」立場,立委侯彩鳳更表示,已經發起連署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新增條文,明訂政府應捐助20億元成立財團法人,透過「勞工權益基金」提供勞工各項補助,她強調,既然馬英九已經列在競選政見,選後絕不能跳票,「如果20億元太少,還可以再討論」。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站在勞委會立場,對成立基金樂觀其成,因為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提出時間是在選前,因此未能及時納入修法,如果立委提案,勞委會表示歡迎。他表示,以目前勞委會每年包括訴訟、仲裁等補助約6千萬-6 千3百萬元,權益基金初期成立至少要20億元,以每年3%孳息計算,才夠維持相關補助。
勞委會表示,一旦成立勞工權益基金,未來將可擴大對勞資爭議案件補助範圍,舉凡勞工訴訟費用、訴訟期間生活津貼、仲裁費及協調費用,都可申請補助。勞委會表示,目前已經有三個縣市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包括台北市4億元、高雄市5億5千萬元及桃園縣1億元,如果勞工權益基金成立,就可整合所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