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目的:
本黨為加強為民服務,培育政治菁英及儲備黨務幹部,審酌現階段人力需求,依「中國國民黨聘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訂定本簡章。
壹、報考資格: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已獲學士(含)以上學位者或民國102年6月30日前畢業者。
二、 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者。
貳、報名日期:
民國102年4月22日至5月4日(以郵戳為憑)。
參、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 填寫報名表一份(請自行自本黨網站下載)。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
三、 黨證正、反面影印本,或入黨申請證明文件影印本。
四、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五、 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正面彩色脫帽照片,一式二張(一張貼於報名表,一張浮貼於報名表右上端,照片背面書寫姓名)。
肆、報名方式:
一、 依志願報名,分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等9縣市。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將報名表(請自行自本黨網站下載)連同應繳交資料,限時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104)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32號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人事室收。
三、 送繳證件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
伍、甄試日期與地點:
一、日期:民國102年5月19日(星期日)
二、地點:另行通知。
陸、甄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一、甄試方式:採二階段辦理
(一)第一階段:筆試
1.論文含時事論辯(佔70%。)
2.公文(佔30%。)
(二)第二階段:電腦操作測試及口試
1.電腦操作測試含社群使用(佔20%)
2.口試含即席演講3分鐘(佔80%)
(三) 總成績計算:第一階段成績佔40%、第二階段成績佔60%。
二、錄取標準:
本黨將組成甄試評審小組,視應試成績分別訂定第一階段合格分數標準及總成績錄取分數標準。筆試成績需達合格分數標準,始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柒、錄取及分發:
一、原則上分區擇優錄取,名額分別為臺北市3名、新北市8名、臺南市2名、新竹縣3名、苗栗縣2名、南投縣1名、屏東縣5名、花蓮縣4名、臺東縣2名,總名額共30名,另備取若干名。
二、報考人數未達錄取人數或未足額錄取地區,得以備取人員,依甄試成績並考量其意願分發。
三、經甄試錄取後,需完成職前訓練,經考核合格始正式聘用,並以分區報名、分區錄取為原則,分區分發相關縣市黨部;服務未滿三年,不得申請調動。
捌、薪資標準:
依據「中國國民黨聘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標準,薪資採單一薪俸,學士學位月俸新台幣三萬二仟伍佰元;碩士學位月俸新台幣三萬伍仟元,博士學位月俸新台幣四萬元,並視年度工作績效考核酌予調升。
玖、僱用方式:
原則上採一年一聘,工作績效優良者,得續聘之。
拾、相關甄試事宜,請點閱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www.kmt.org.tw)、104、1111人力銀行網站,或逕洽本黨各地方黨部,或電話(02)87711581-3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人事室吳昌達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