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勘紀錄:
(一)經會勘本巷道前段因土地屬國有財產局所有,但有違建物,將通報縣府拆除,拆除後請中壢市公所進行水溝修繕工程,並與後段水溝銜接,改善巷內排水問題。
(二)本巷道後段因部份路段已有水溝,請中壢市公所釐清權屬後,將既有水溝連貫,使排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