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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麻煩
1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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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小商品城業主
1/12/2013 9:17:01 AM
內容租金到現在還沒有給!和老共一起混,有時有一種想死的衝動!
主題
不圖虛名
1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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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谷正綱
1/12/2013 9:14:30 AM
內容其實在我們單位做人做到谷正綱那樣也就行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圖虛名,把咱的民主社會主義(三民主義)經濟學發揚光大,造福子孫後代就可以了,其實鴻池選不選的吧,無所謂。
主題
世態炎涼
1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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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伯的粉絲
1/12/2013 9:13:02 AM
內容其實從小看釋小龍和阿文電影長大,玩老版大富翁和老版仙劍奇俠傳長大的孩子,並且大了以後還研究民主社會主義(三民主義)經濟學的年輕人們,基本上都清楚阿輝伯是什麼人,只是礙於政治環境,以及身邊某些人的威嚴,我們不敢替阿輝伯講話。
主題
Help!
122.11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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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9/8/2012 8:52:05 AM
內容懇請規勸阻卻對方長期干擾人民的現行行為。
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鐳射武器”〕廣泛地製造謠言、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主動偵辦的案件”〕,並且有危及敝人生活之現實問題,敬請要求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歸納”〕: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本人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本人就是在旁邊觀視的旁觀者。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有警車駛出對街的〔劉家〕巷口,應是逮捕到兇嫌。〔根據對方之說詞,AM 5:00就報警抓人。〕
☆懇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長期侵犯台灣人民的做為,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拜託,拜託。
☆敬請 司法機關有能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還人民一個公道,暨維護中華民國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拜託,拜託!
☆敦請中華民國的司法機關查明,台灣人民受到劉縣長命案的相關人士的長期侵擾,究竟是哪一個政府機關的權責呢!?
☆敬請規勸阻卻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之相關人士使用“鐳射武器”危害本人生活之現行行為。
敬請規勸阻卻對方使用相關技術干擾人民者與姑息縱容其侵擾人民者與企圖不明者,並且皆為此次台灣侵擾事件以及諸多案件或事件之當事人者,終止其長期干擾人民之行為。
包括:
劉邦友遺孀彭玉英及其女兒彭明珠、
“司法人員第一名錄取之人”邱文甫以及其親生父母〔蔣〕劉玉勳與〔簡〕〔江〕邱美、
邱淑娥“Madam”、
當時的警員林柏青與蕭智仁、
“食物不潔”一案之相關人士、
仁寶負責人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
承辦案件之司法官員、
南門國小6年5班有參加結拜的同學、
桃園國中3年20班有介入此事件的同學、
有去參加“慶功宴”的人士。
Question:
A.“一發不可收拾”,官員開槍擊斃劉縣長,造成一連串之案件與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確定詳細,勿枉勿縱,以保障民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之原則。
B.司法人員故意拖延時日,怠忽職責,間接危害平民百姓的生活或工作自由之現行事件。敬請司法機關務必立即阻卻其“亂世間”之現行行為,讓社會回復安靖,本人的生活亦得以恢復正常,拜託,拜託!
重點要項:
A.敬請告知彭玉英女士:名利結合之婚姻,並非真愛,敝人勿需成為“第2個劉邦友”!有形的財富也買不到的身心靈建全。
B.“一發不可收拾”的真相一看便知,有需要讓人民為了基本人權,一再地陳情這件事嗎?
C.“食物不潔”一案的始末為何?劉宅官邸血案與“食物不潔”一案的關聯性為何?
D.官員巧妙地利用劉宅官邸血案是“主動偵辦的案件”,造成懸案十多年,以至於牽連甚廣的情形。人民的觀點,顯然就是中華民國司法的“無能”!
E.“夢境殺人法”&“偷窺技術”。“鐳射武器”是一種具有衛星定位導航功能與能夠侵犯他人隱私的放射線武器!
F.“鐳射武器”牽涉到專利權人以及預謀行為問題。
G.原本有可能是依照情節輕重判刑,卻因為“鐳射武器”侵擾人民的關係,造成完全的“一併同罪”的情形!?
H.司法人員待遇優渥,又有退休俸、終身俸可領,怎麼可能有人民教唆官員殺害縣長的情形呢?
I.“罪行法定主義”,或可解釋為:有殺人者就是殺人者,無殺人者就不是殺人者。
J.劉宅官邸血案,敬請桃園縣議員劉邦鉉表示意見。
K.針對“食物不潔”一案,敬請新竹縣議員蕭志潔表示意見。
L.本人服完兵役之後,早就已經全心全意投入於職場之中了,早就與親戚沒有在來往了,更別說是劉邦友、彭婉如、江鵬堅、陳定南這些政治人物了。本人一直都是工廠的勞工,無與政治人物有往來。敬請告知仁寶集團,要求他們必須立即“Over!”
M.“七匹狼...。”&“死有重於泰山,有輕如鴻毛...。”
N.邱Madam的老爸就是仁寶ㄟ大戶。敬請告知對方,敝人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戶人家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O.許志雄、劉煌源、卓明同、林玉營、劉永慶都是仁寶許勝雄的近親或員工。敬請要求仁寶集團必須立即終止此一台灣侵擾事件。
P.“目標江幸恬。”“結婚證書,名會使改來改去。”“江幸恬ㄟ囝ㄚ是誰的。”敬請鑑定明確,避免糾紛。
Q.“操弄司法”,然後日以繼夜、年復一年地公然狡辯與公然毀謗他人。違反善良風俗 &“夯來夯去”是當今的時尚潮流!?
結論:
淡泊的人生,勿需被捲入大官戶內的是非恩怨與名利之爭。
總之,就是Good luck.“Over!”緣盡,“Over!”

阿海
2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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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
59.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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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
4/13/2012 9:55:38 PM
內容金孫:阿公,你怎?從醫院回來就一直笑啊?

阿公: 醫院護士讓我笑的。

金孫:護士是怎?對你說的?

阿公:護士說讓我回來趕緊吃藥,藥效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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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lingfang
3/22/2012 5:5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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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舒姐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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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2012 10:48:00 AM
內容還記得我嗎?
我是戊辰畫廊的雪芬
(上次您在這買了一個銅雕)
沒想到第二次遇見妳....竟然是在奶奶的告別式上面~
我的前面站了一個漂亮小女孩(我女兒)
您還稱讚她很漂亮...不知道你記得我嗎?
非常感恩您的到來~真心的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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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主題
61.2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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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1 4:33:45 PM
內容悄悄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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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按摩舒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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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 要求對方終止此一危害敝人生活之侵擾做為
118.1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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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
10/13/2011 12:22:26 PM
內容懇請 要求對方終止此一危害敝人生活之侵擾做為

您好:

懇請規勸阻卻之: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科技與技術〕廣泛地製造謠言、混淆事件真相的情形,並且有危及敝人之 job and living〔or life;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與生存權。〕之現實問題,懇請規勸阻卻之,要求對方終止一切侵擾與毀謗,“Over” only。Help,please。
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部分:通說是兇嫌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文明里里長〕於敝人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報警處理,並且再隔一日逮捕到兇嫌。記得某日零晨,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於敝人當時之住所外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備註:
1.星期六大約將近AM 4:00,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
2.星期日早上鄰居為血手印報警處理。
3.星期一大約將近AM 7:00,逮捕到兇嫌。

黃姓士兵一事,是國防軍事出問題;
劉宅官邸血案,是刑事案件;
貪污腐敗,是地方自治出問題;
食物中毒,人死在警察局,是警政單位出問題;
全是偽造文書,是私情重於司法機制的做為。
眾所周知,發生劉宅官邸血案,是劉縣長任內,他底下的一群義子參謀〔官僚〕、之間的爾虞我詐所造成!請邱文甫〔“一發不可收拾”、“扛死人”、“再補一熗”的那一個官員〕、彭玉英女士、蔡麗珠女士、邱淑娥女士、簡達諒先生、劉明賢、林柏青〔“沒有身分證的那一個”〕、蕭智仁〔“食物中毒事件”〕、江幸恬、簡清文、劉煌源、劉永慶、許志雄、簡秀愉等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與毀謗。

“非法公開庭” :
前提:邱文甫是“一發不可收拾”、“扛死人”、“再補一熗”者。
對方之意思表示:
只要有人舉證,命案的發生是因為另有主謀,那麼邱文甫的一切犯行都將是“微罪不足舉”發,申訴者將構成毀謗罪。
問題點:
1.舉證:並非事實,而是虛偽之陳述,不實之公文書。
2.將來任何案件,只要能夠以任何形式之手段,足以讓司法人員屈服者,就可以枉顧事實,達到比照辦理之目的?〔豈可有如此之做為。〕
“非法公開庭”:
Question:裙帶關係
1.劉明賢是劉縣長在法律上的兒子,其實劉明賢是蔡麗珠女士所生,邱家血緣。
彭明珠才是劉縣長與彭玉英女士所生,劉縣長的親生女兒。
2.邱文甫與林柏青事實上是同母異父的關係,林柏青是民國60年9月出生,邱文甫是民國61年7月出生,因為就學的關係,就喬成同一屆。
3.林柏青與黃悅敏是夫妻關係,可是卻又有一說是“黃悅敏的骨肉是邱文甫的。”
4.邱文甫與李家則是婚姻關係,林家〔真正的福建安溪人〕與簡家也是婚姻關係。
5.邱文甫讓女性官員未婚生子,造成私情重於司法機制的情況。

備註:本人當時為某電子公司之中班技術員。本人並非對方之家族成員,亦非仁寶集團之員工,勿須被捲入對方家族內部的恩怨情仇與爾虞我詐之中。


阿海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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