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實錄

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9868日(星期一)上午95分、下午235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淑英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主席:請問各位,上述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併案審查委員鄭汝芬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涂醒哲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主席:今天要併案審查鄭委員汝芬以及涂委員醒哲等人所提「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首先請提案人鄭委員汝芬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涂委員醒哲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涂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衛生署葉署長報告。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抱歉!衛生署陳報給行政院的修正草案上星期四已經通過,但是還沒有送到大院來,所以無法併案審查,因為院會還沒有交付。有關行政院草案與鄭委員、涂委員提案版本的差別,原來醫師法第四條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有9個地區,就是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與香港等均不需要經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其他地區的要。其實,臺灣的醫學教育水準遠高過這幾個國家,所以這個條文是過去的看法,認為9個地區的醫學教育水準與臺灣相當或遠高於臺灣,不需要經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鄭委員的看法是,以國外學歷參加考試者一律先經過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署裡很佩服鄭委員與所有連署提案委員的見解。涂委員的看法也相近,不過,他主張採用教育部兩階段的作法,即學歷甄試合格與實習。鄭委員的版本雖然沒有規定兩階段,但是只要經過教育部的甄試就是兩階段,所以理論上是一樣的,只是涂委員講得比較清楚,涂委員特別提到,要實習期滿、成績合格才能參加甄試;還有,醫師人力的名額限制,等於醫師人數也要有家庭計畫的概念,授權中央主管機關的衛生署訂定實習的員額與場所。

衛生署擬給行政院討論的條文精神與鄭委員、涂委員的看法是相近的,行政院通過的第四條之一,主要是以國外學歷參加考試者,應該經過教育部的甄試,所以與鄭委員、涂委員的看法一樣。指定實習的規定也與涂委員的看法一樣,鄭委員沒有提到實習的問題。實習期間與接受實習人數,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與涂委員的版本相近,只是文字上有些不一樣。

其次,行政院草案有兩個規定,與實習有一點關係,但是不見得有關係,亦即,學生一畢業參加甄試之後就可以到醫院做實習醫師,現在是沒有規定實習期限,譬如,他可能30歲取得教育部的學歷甄試合格,但是去做實習醫師變成可以做到560歲,如果一直沒有考上醫師證書,變成一輩子都在做實習醫師,這是有問題的。行政院草案條文是希望,不管國內或國外學生取得學歷甄試或畢業證書後,只能做5年的實習醫師,超過5年以後他還是可以考醫師證書,但是不准用實習醫師的名義繼續在醫院工作,否則實習的目的會被扭曲,也會模糊醫師與實習醫師的界線。換言之,此修正並不影響實習醫師的考試權,但是實習醫師不能無止境地在醫院工作。

再者,衛生署另外有一個規定,外國人或華僑在國外已經具備一定資格者,要到國內從事臨床交流,這是可以的,現在是規定在辦法裡,恐怕要法制化讓他一次來3個月,當然,若屬於臨時進修性質可以停留2年,就是不碰臨床的fellow的性質,來做研究、論文一次可以停留2年。譬如,日本東京大學某大教授或澳洲某一位血液專長的學者要到臺灣來,目前的交流期限以3個月為限,否則會變相在這裡執業。對臨床交流我們希望有所限制,雖然原來就有規定,但是是在辦法裡,沒有很強的執行法源,現在既然要規範就一起規範。

所以行政院草案內容包含比較廣,包括鄭委員與涂委員關心的學歷甄試、實習醫師年限問題。我再強調一次,實習醫師只能實習5年,並不妨害他參加考試的資格,他甚至可以考一輩子,因為參加考試是人民的權利,只是他不准用實習醫師的名義一直在醫院鬼混,也就是,用實習醫師名義卻實際上從事臨床醫師工作,這樣會有變相臨床實驗的問題。

最後,關於外國醫師已經具備一定資歷,從國外要進入臺灣,在教學醫院一次只能3個月。以上是行政院草案條文的一些規定,謝謝!

主席:請涂委員醒哲說明提案旨趣。

涂委員醒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社會的期待之下,很高興醫師法今天已經開始進入討論的議程。本席所提出來的修正版本,其實是一半帶著贖罪的心情,因為這是2002年修正通過的,剛好2003年我做署長,因為SARS的關係,我只有做幾個月。這個法案的修正拖到今天,發生了一些問題,的確歷任署長都有責任,不過,大概我的責任最低,因為我的任期最短,如果我能做長一點,說不定這個法案不會拖到今天。我帶著半贖罪的心情提出修正案,與衛生署同仁的心情一樣,覺得實在拖太久了,太懶惰了,因為沒有正視這個問題,連歐洲已經變成歐盟了,還把歐洲兩字直接copy上去,讓一些人有可趁之機,甚至明目張膽地刊登廣告,才會造成今天的困擾。

我不是說波蘭的醫學院學生不好,裡面有好也有壞,同樣地,臺大醫學院的學生不一定都是好的,裡面有好的也有壞的,所以做行政的人就不能網開一面,讓人家有可趁之機。

今天是討論醫師法,包含牙醫與中醫師好像都沒有員額的限制。我的提案與鄭委員稍微不一樣,我的提案主張先從量的管制開始,署長也表示,我的提案有總量管制的觀念,也就是,其實醫師是有管制的,不是那麼自由,既然不是那麼自由,WTO來應該稍微有抵擋。之所以不是那麼自由,因為我們要知道臺灣需要多少醫師,這一點恐怕很多人不清楚,因為醫師不是只會治療疾病,有時候會創造疾病的需求,也就是,makerhealth demandhealth need是有一點落差的,所以我們不應該培養太多醫師,不然他會創造一些需求出來。因此,我非常贊成衛生署應該做總額管制,總額這個量恐怕要訂出來。

在我的版本裡提到,有關甄試名額,教育部與衛生署應該訂定出來。雖然醫教會也有訂定,但是它訂的是1,300人的進入門檻,這1,300人進來以後真的能變成醫師的有多少人?理論上,要去訂定變成醫師的人數,也就是,醫師的需求數,而不是醫學生的需求數,所以醫教會訂定的是醫學生需求數,不過,學生畢業以後變成醫師的需求數這部分也要訂定,就像高考一樣。如果訂定清楚,若今年的醫師需求數不足,可以把這個名額放出來,讓以前考不上的人繼續考或外國的醫師來考。既然他們訂1,300人,怎麼還會有130人的名額跑出來?滿混亂的,因為以前醫師不夠需要訂定比例,現在時空不一樣了,這130名僑生名額要整體規劃,等於總量訂好之後,受總數量的規範。換言之,先解決量,第二步才解決質,而且在質的解決方面,希望衛生署真的能夠按照甄試的方式,讓好品質的醫師能夠出來。

當然,我知道行政作業上很困難,一個是,已經在職的怎麼辦?另外一個是,在臺灣考不上的那些人怎麼辦?是不是會跟律師一樣,變出很多律師助理,這個要及早規劃,不然會浪費教、考、用制度,因為教育部對每一位醫學生投資很多經費。如果要他們做助理,也是可行的路,不過,也要請衛生署趁這個機會一併檢討改進。

總而言之,以前的醫師人數不足,現在已經足夠了,如果未來不好好規劃,可能會變成太多,而且會製造社會混亂。所以先把量解決,再解決質,自然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主席:針對今天的修法,對那些在唸書的人有信賴保護的問題,法務部法規會黃參事是不是提出你們的見解?

請法務部法規會黃參事說明。

黃參事東焄:主席、各位委員。法律上一定有信賴保護的原則,法律通過之後有沒有要溯及既往,這是要討論的問題,如果沒有溯及既往,對於已經有具備資格的人就沒有影響,是不是等法律通過之後對將來的人才有限制?以法務部的見解是,以前的就不再溯及既往,以後的人才生效,但是站在行政院團隊的立場與整體考量,我們尊重衛生署的意見,限縮為5年。

主席:我覺得法務部講的不是很清楚,我們還是聽不懂,黃參事是因為站在團隊的立場就無法解釋信賴保護原則了嗎?立法委員是希望你能對信賴保護原則做詮釋,什麼狀況可以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什麼狀況下不可以有此原則的適用?結果你講的半天,只說站在行政院團隊的立場,讓我們全部的人都傻眼。沒有關係,等委員詢答時遇到問題再來請教法務部法規會,如果黃參事答不出所以然,需要找別人來答復時,利用這個時候趕快處理。

每位委員發言時間12分鐘,上午1030分截止發言登記。

侯委員彩鳳:(在席位上)主席,先大體討論,還是怎麼樣?

主席:有時候到11點鐘才討論這個問題。

侯委員彩鳳:(在席位上)沒有,行政院版本還沒有出來啊!

主席:我個人沒有既定立場,現在既然侯委員提出程序問題,我們先來處理。對於今天醫師法的審議,要大體討論完後直接進入逐條?還是大體討論後等下一次行政院草案條文與其他委員的版本送進來時,再一起來審議?

陳委員瑩:(在席位上)等其他委員的提案版本,好像黃健庭委員有提案。

主席:今天就做大體討論,等行政院草案與其他委員版本送進來時再擇期進行審議。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雖然我不是貴委員會的委員,但是我可以提出一個意見,就是行政院草案送進來後,是不是重新開始大體討論?

主席:沒有,以前我們從來沒有這樣處理過,我們是大體討論完,等行政院草案送進來,請署長說明之後就直接進入逐條,我們這裡一向是這樣處理的。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確定這樣?內政委員會不是這樣。

侯委員彩鳳:(在席位上)沒有,我們這個委員會以前也不是這樣,只有黃召委以前的那個條例和這個才這樣。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內政委員會不是這樣。

主席:拿以前的會議紀錄出來看就知道了,我都是按照往例,過去大家怎麼做,我就怎麼做。如果你們認為今天大體討論結束後,下次行政院版本進來的時候,還需要再次進行大體討論,再做一次也沒有關係。我過去做過那麼多次召委,只要在大體討論後併案的都是直接審,不然每次有委員的案子進來,都要重新大體討論一次,這樣議事會無法進行。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我只是好意。

主席:我知道。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根據本席的認知,院版代表執政當局的政策,所以他們有責任和義務來接受委員的詢答及了解基本政策的立場,如果這樣的價值和義務都不用,那以後我們審查都不用找院版來,拿自己委員的版本先討論就好了,然後等院版進來就開始逐條,這樣失去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間的相互尊重與整合,所以我認為這樣有問題。

主席:很多法案行政院沒有提對案,我們也是根據委員的版本通過;有些情況則是行政院提的太慢,我們沒有辦法接受。像這次行政院的案子已經出來,我們知道它的內容是什麼,而且方才署長除了回應委員的版本之外,也對他們要提出來的內容做了說明,在此情況下,我們等於已經知道行政院版本的內容,所以就做一次大體討論。我從以前當召委到現在,都是用這樣的模式處理。如果你們認為下次行政院版本出來之後,還要再做一次大體討論,這樣以後若有委員的版本進來,是否也要再做一次大體討論?換句話說,在沒有審查完的情況下,只要有委員併案進來,就要重新做一次大體討論。

侯委員彩鳳:(在席位上)第六屆的時候,應該是有重新討論。

主席:我的認知不是這樣。你們的意思是今天不要大體討論,以後在行政院沒有提版本,只有委員版本的情況下,就不要進入審查?有時候拿委員提案的版本開會,等於在催行政院的版本,像有一陣子,我們委員會完全沒有辦法開會,也沒有法案可以審查,因為行政院沒有提對案,這樣是否就不用開會,那今天也不用開會了?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我是建議。

主席:我尊重你們大家的討論,但如果只有一、二條,就要重新大體討論,我覺得這樣沒有意思。如果今天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是對整個法案大修的情況,我們再來討論是否需要重新進行大體討論,我覺得這樣才有意義。但是在只有幾個條文,行政團隊又很慢的情況下,我們就會直接進行,何況也有行政院沒有提對案的版本通過。

侯委員彩鳳:(在席位上)那是他們不提。

主席:我們怎麼知道他們要不要提?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這是制度的問題。

主席:沒關係,我想就尊重大家的意見,今天是不審讓它流會,還是繼續大體討論?

侯委員彩鳳:(在席位上)大體討論。

主席:如果下次還要大體討論,那也是下次的事情,而且下次也不一定是我當召委,所以就由下次的召委來做裁決。但我今天要強調的是,行政院不一定會有對案,而且行政院的對案有時候很慢,在此情況下,為了不讓我們的委員會空轉,就需要進行大體討論。

接下來開始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2分鐘,發言登記時間到1030分截止,並於1030分左右,休息5分鐘。

首先,請林委員鴻池發言。

林委員鴻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持國外學歷應本國醫師考試之事,引起社會大眾極大的關注。請問署長,這九大地區醫學院的畢業生,可以不用參加教育部舉辦的甄試,直接參加國考的規定是在何時通過?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據我了解,這部分原來就有一個辦法,但91年才把辦法中的條文抄到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所以可能在七十幾年的時候就開始執行了。

林委員鴻池:這表示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

葉署長金川:對。

林委員鴻池:這九大國家地區醫學院的畢業生回國之後,只要經過實習的階段,就可以直接參加國考?

葉署長金川:那時候也沒有實習,這九個地區的畢業生只要拿國外的學歷,就可以參加國考了。

林委員鴻池:請問這九大地區之外,也就是必須參加教育部舉辦學歷甄試的部分,其錄取率大約是多少?

葉署長金川:這部分可能要請教育部來答復,因為錄取率每年不一樣,有時候滿低的只有3~4%

主席:請教育部高教司何司長說明。

何司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從79~98年,醫學的平均錄取率大約是9%,但這幾年在5%6%之間;牙醫的部分則比較低,大約只有3%4%之間,不過每一年的錄取率不一樣。

林委員鴻池:甚至一成以下?

何司長卓飛:平均。

林委員鴻池:參加國考的錄取率有多少?

葉署長金川:國內醫學院參加國考的錄取率大約是95%;不是國內醫學院畢業,但經過學歷甄試之後參加國考的及格率也很高。

林委員鴻池:不管要經過學歷甄試或直接參加國考,都要以國人的生命、健康及安全為重,所以必須有一個非常好的醫療環境,因為民眾的健康權非常重要。我相信全國民眾都不希望讓一位素質不夠的人來擔任醫師或維護健康,所以在國家整體制度上必須做這樣的建立。今天會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是因為這二十幾年來,有九大國家地區醫學院的畢業生回來之後,可以直接參加國考的規定。據我們了解,每個學校的學生都有好、有壞,就算台大畢業也有特別優秀或不太好的學生,同樣的道理,國外醫學院畢業的學生也一樣,但不管怎樣,都應該經過一個公平的機制,所以為了保障國人的健康安全,未來應該走向這種完全平等的趨勢,像美國也只有針對加拿大的美國學生,才不用參加學歷甄試,其他國家畢業的學生都要經過甄試。

葉署長金川:據我了解,美國連加拿大畢業的學生,都要經過甄試;只有英國體系的才不需要甄試。不過,這部分每個國家規定的不一樣,像美國是規定所有國外,只要不是美國教育系統的醫學系畢業生,都要經過甄試。

林委員鴻池:所以,這是全世界的一個趨勢。

葉署長金川:美國規定的最嚴格,所有的都要考;但屬於英國體系的就不用考,像加拿大與英國同屬一個體系就不用考,但其他的還是要考,所以每個國家規定的不一樣。

林委員鴻池:每個國家都對國外醫學系畢業的學生,訂出一個限制,並且一定要經過國家的甄試,所以我們未來的整體設計也是朝這個方向。但我們開放九大國家地區已經二十多年了……

葉署長金川:教育部的講法是79年就開始執行。

林委員鴻池:不管是什麼時候,既然已經開放那麼久,許多學生基於信任政府而到國外留學,希望回來之後可以直接參加國考。但是行政院未來要提出的版本是所有的都要經過醫師甄試,這對相信政府政策而去留學,然後回來之後仍然要經過學歷甄試的學生來說,是否會造成不公平?

葉署長金川:我講一下這部分的歷史,為什麼一開始這九大地區的畢業生不用考,因為20年前,像南非、紐西蘭及澳洲算是很進步的國家,但20年後,時空已經完全不同。何況,當時弄這個條文是針對菲律賓,因為有很多人跑到菲律賓讀醫學院,所以菲律賓為台灣開了2所醫學院,一所是聖湯瑪斯大學;一所是法蒂瑪大學,後來我們才規定菲律賓不行,這九個地區可以,結果有一陣子也相安無事。但後來歐盟有些國家又把東歐弄進去,變成東歐也替台灣開醫學院,所以1年有一百多位學生花500萬跑過去讀。如果要在東歐開醫學院,為什麼不在台灣開設?因為台灣有很多學校想申請開設醫學院,據我了解,還有義守等大學還在申請,而且到目前為止,還未申請到。但是他們那邊1年就收150位學生,而且是由補習班和掮客在這邊收錢,然後讓他們到那邊唸書,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制度。有關信賴保護原則方面,據我來看,他們當然還是有權利,因為照樣可以去考。有關最近幾年錄取率比較低的部分,我覺得他們應該跟國內的醫學生比,這樣才能看出他們的水準到底是不是average的醫學生,如果可以比得過,及格的比率當然可以提高。

林委員鴻池:當然,醫生絕對要有相當的素質。但這些國外醫學系畢業的學生回來之後,按照我們政府原來的政策,這九大國家地區醫學系的畢業生,原本不用學歷甄試就可以直接參加國考。

葉署長金川:最原始是所有的都不需要甄試。

林委員鴻池:後來又縮減為九個地區,包括美國和日本。但美國和日本整個醫學教育和醫療水準是否比台灣差?

葉署長金川:當然不會,因為這九個地區……

林委員鴻池:所以,我們當時將其設在九大地區或國家之內,最主要的用意即在此。現在是有波蘭醫學水準是否比較差的問題,不過這部分是見仁見智,本席不是專業,所以不談這個問題。

葉署長金川:我們沒有衝著波蘭來講。

林委員鴻池:如果這個制度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未來不論是從美國或日本畢業的留學生回來,都需要參加甄試、實習,然後再參加國考?

葉署長金川:是。

林委員鴻池:這樣是否會涉及信賴保護原則?因為二十幾年來都是這樣執行,現在修正之後,如果未做整體配套措施,政府是否會失信於民?雖然衛生署一再提及,公益原則很重要,其實我也贊成未來一律平等,而不是從美國和日本醫學院畢業的學生,就可以享有跟其他國家不同的標準,所以我贊成標準一致。但對於信任政府政策而去唸的那些人,他們回來之後才發現這項政策在一夕之間轉變,請問政府對此有何相關配套措施?

葉署長金川:現在1年有二百多位參加甄試,大約有十幾位及格。政府的配套措施則可以再重新檢視一次,所以只要有本事跟國內的水準一樣,就可以通過。我可能要請醫事處再去查證看看,因為報考的每年都是固定那些人,也就是考不過的人,明年又會再考,所以應該用人頭及通過率來看,否則,每年都是同一批人一直在考,可是新進的可能只有30位或80位通過,這個意思就不一樣,但用人頭來算會比較清楚,因為它的錄取率很低,有94%的人沒過,所以總是有一批人一直不過,然後明年、後年繼續考,以致永遠有一批人在墊底,這樣錄取率就不會高。這部分,我會請醫教會整理一下。

林委員鴻池:基本上,我是贊成行政院有這樣的考量,未來大家應該一律平等。但本席一再提及,這樣信賴保護原則到底在哪裡?民眾如何再信任政府?這些學生在出國之前,對整體制度非常了解,甚至請教過衛生署及教育部,在都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才出國,但現在問題來了,這樣他還能相信政府嗎?當然,民眾的健康和公益第一,但是政府在執行這項政策時,是否應該更周延一點,也考量其他的配套措施?你剛才說錄取率只有3%

葉署長金川:5%6%

林委員鴻池:你說因為他們考不過,但所謂的考不過,是因為每次只錄取3%5%,還是想真正考出學生的程度?如果從美國、日本或其他比較先進國家回來的留學生,未來也是這樣認定,認為其水準不夠,所以錄取率才繼續維持3%5%

葉署長金川:我剛才的態度已經表明得很清楚,就是國內外用同一標準來鑑定。

林委員鴻池:可是國內醫學院畢業的就不需要經過甄試。

葉署長金川:可以請他們來做一個鑑定,這樣就知道國內、國外的水準是否相當。

林委員鴻池:如果標準一致,本席就沒有意見,但我們應該替這些學生考量,不要因為政府的政策在一夕間改變,而使他們無所適從,這樣也對那些民眾不公平,所以應該慎重考量如何做配套。謝謝。

主席(陳委員節如代):請黃委員淑英發言。

黃委員淑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今天的提案及行政院有關醫師法的提案中,對於未來醫師考試要如何走的部分,除了一些小小的細節外,我想大家基本上都會支持。我們比較困擾的是,通常修法把一些權利取消時,一定是有重大原因,這次的提案都沒有落日條款的配套,我想要瞭解為什麼衛生署考慮的是沒有落日條款這樣的修法?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我的感受是來自就醫民眾。

黃委員淑英:今年3月署桃拒收孕婦,讓孕婦變成人球;台南醫院勾結安養機構,詐領健保費;急診室沒有驗出結核病的問題;醫院進行手術臨時要求自費,民眾不願意自費,就拒絕手術;勾結醫師對檢體動手腳,詐領健保費;還有假醫師的問題,請問你感受到的是外國學籍醫師的問題,還是整體醫療品質的問題?

葉署長金川:衛生署做不好,應該被譴責,並且承擔責任,但是和外國醫師可以不需要經過甄試,是兩回事,兩方面都應該改善。

黃委員淑英:其實對於一個立法委員來講,一個法律應具備信賴保護的概念,所以,在你們說是為了全民健康著想而修法時,我們認為沒有訂定落日條款一定是基於重大的理由,但是我今天聽不到你們提出重大理由。今天醫師法的修法應該是朝著整體醫療改革的方向,而不是只就某部分的人來做。

葉署長金川:醫療改革不會因為這邊做不好,就讓外國醫師免試。

黃委員淑英:我現在講的是落日條款和信賴保護的原則,我們並不是不支持沒有訂定落日條款,而是希望你們能夠說出一個道理,讓立法委員掌握住修法的方向。因為我們一直受到一個挑戰,就是外國學籍學生一直強調信賴保護原則,剛才法務部代表說因為團隊精神,所以不能有落日條款,這讓我們覺得非常不能接受,所以,請法務部代表就您所知道的信賴保護原理和大法官解釋作一說明,幫助我們作決定。

主席:請法務部黃參事說明。

黃參事東焄:主席、各位委員。依照大法官釋字第五二五號解釋,其實對信賴原則講得很清楚。該解釋文說,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受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也就是說行政法規上之撤銷或廢止,也同樣有信賴原則之適用,而它在適用時當然要兼顧對對象信賴利益的保護,除了法規定有施行期間,或情勢變更停止適用時,就不生信賴保護問題之外,其他有公益上之必要要廢止或修改的情況,導致人民在客觀上因為信賴而產生的實體上利益受到損害的情形時,要採取一個合理的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的條款來減少損害。

黃委員淑英:所以大法官的解釋是應該有一個合理、過渡的保障,是這樣嗎?

黃參事東焄:要有一個合理的補救措施,或訂定一個過渡期間。

黃委員淑英:請問署長,對大法官這樣的解釋,你有什麼不同的意見?

葉署長金川:行政院討論時,法務部也有代表參加。剛才黃參事也提到信賴保護原則也要考慮到整個公眾利益。

黃委員淑英:所以我剛才有問你公眾利益的部分,你說你的感受來自民眾,但是我剛才提到的醫療品質的問題都不是外國學籍造成的問題,我今天不是說一定要有落日條款,而是希望你能針對我提出的反證提出說明來說服我們,但是我們今天並沒有看到你們作這樣的說明,以致你說站在公眾利益的立場,我們無法感受到。所以,署長,如果你們要修法,我們也很願意配合,但是你一定要讓我們瞭解過程。

葉署長金川:因為下次要逐條討論,我們會針對波蘭如何在本地招生、學生怎麼在波蘭唸書、經過什麼考試,提供詳細資料給委員。如果我們認為制度上有缺失,現在就要改善,而不是等這批人都通過了再來改善。

黃委員淑英:另外,我再請教法務部,這些學生要出國唸書之前,也曾經寫信跟教育部、考選部、衛生署確認他們出國學醫是根據法規行事的,因此他們認為信賴保護原則加強很多了,請問你們有什麼看法?事關政府和我們立法院的信用,所以我們非常小心,並不是我們已有既定的立場,而是要知道你們怎麼說服我們、要往哪個方向走。

黃參事東焄:對,事前他們有這個動作,當然會有加強的作用。

黃委員淑英:好,那沒有問題了,請回座。

最近有急診室有派遣醫師的報導,而且聘請假醫師的醫院還包括署立醫院,其實我一、兩年前就很關心醫療業務外包的事情,所以去年審查預算時我曾經提出主決議和凍結預算案,希望衛生署重視醫療業務外包的情形,今天發生這樣的情形,令人感到非常遺憾。請問署長,醫師可以派遣嗎?

葉署長金川:支援基本上沒有問題。

黃委員淑英:但是我們知道不是支援,而是派遣公司把醫師當成業務員一樣派遣。

葉署長金川:我覺得不妥。

黃委員淑英:是不妥還是不可以?醫師法第二條、第八條的規定……

葉署長金川:基本上還是用支援的方式在處理,如果違法,我們當然還是要處理。現在這些人會有刑事、民事的責任。如果制度做得不好,衛生署會覺得很遺憾,應該改善。

黃委員淑英:這個問題從我擔任上一屆立委一直延續到現在,一直沒有改善,除了派遣醫師之外,醫院將整個專科或中心委託承包經營的也很多。我今天要講的就是醫療業務外包的問題,包括磁振造影掃描、一般急性病房、一般牙科、健檢中心,我要請問署長,醫療業務可不可以外包?如果外包業務發生醫療糾紛時,到底誰要向誰負責?

葉署長金川:先不談醫療業務外包,光是醫院的清潔、水電外包,一旦出事情,醫院都必須負全責。

黃委員淑英:可是合約上不是這樣寫的哦!

葉署長金川:合約是醫院和派遣公司之間的事,但是當我們衛生署在追究責任時,……

黃委員淑英:有沒有法這樣規定呢?因為已經發生過那樣的事情了,長庚的醫療車撞到人,結果判決醫院無罪,而是外包的汽車公司有問題。

葉署長金川:這就要看責任的分攤,但是醫院至少要負擔連帶責任。

黃委員淑英:是否請衛生署明定何謂核心醫療業務和非核心醫療業務?如果是核心醫療業務就不應外包,是否可以朝這個方向思考?

葉署長金川:我非常肯定這個大原則,就是說如果核心醫療業務也外包了,那還開什麼醫院?但是餐廳、停車場、水電等,不在醫院的主要業務範圍內,全世界的趨勢就是儘量讓專業的人來做。就像醫院不會經營7-ELEVEN一樣。

黃委員淑英:但是其中就是有一些醫療業務外包。

葉署長金川:主要業務外包之後,就要負責任。

黃委員淑英:請你們多多關注。另外,當非核心業務外包時,請你們注意勞工工作條件。

葉署長金川:這就變成醫院的行政責任,醫院必須督導,譬如停車場外包,再怎麼樣醫院也要照顧停車場的員工。

黃委員淑英:沒有錯,請你留意這方面勞工的條件。

葉署長金川:是。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正式談到醫師法修正案之前,有一個問題想和署長溝通一下。今天我們看到媒體報導說,根據台灣疫苗推廣協會的調查,目前台灣家庭80%打不起疫苗。不論報導是否真實,請問目前政府有沒有追蹤疫苗注射的達成率是多少?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這篇「幼兒疫苗八成家庭打不起」的報導是錯誤的,因為疫苗有很多種,有救命的,政府規定一定要打,有些則是五合一、六合一、八合一,當然很貴,但是基本上,如果只打三合一,再加其他疫苗,只要多挨幾針,政府還是會提供服務,這是所謂的基本醫療,政府一定要負百分之百的責任,有些是optional,恐怕就要另外制定政策。我的看法是,如果低收入戶需要,政府可以幫忙,其他人就自費施打,不然就接受政府基本的照顧。疫苗推廣協會講的有些是正確的,例如救命的疫苗,政府應該編列公務預算。今年感謝貴委員會和大院通過了疫苗基金,今年的經費是8億,明年將增加到13.3億。

廖委員國棟:我記得整個疫苗的預算高達500億元,包括疫苗的研發、製成,請問計畫分為幾年?

葉署長金川:如果包括諮詢委員會所建議的,大概是591億元。

廖委員國棟:只有91億嗎?

葉署長金川:是。

廖委員國棟:我的數據怎麼不一樣?

葉署長金川:你可能講的是10年。

廖委員國棟:對,有一個長程的計畫。

葉署長金川:原來是8億,然後13億、13億……

廖委員國棟:那是你們公務預算的編列。

葉署長金川:不是,還包括基金。

廖委員國棟:沒關係,我現在要講的就是,根據報載有一些學者直接建議貴署,編列公務預算施打必須的疫苗。

葉署長金川:可以,不過,以子宮頸疫苗施打來講,一人要12,000元,其實還有很大的降價空間,現在一直逼著衛生署全面施打,價錢談下來說不定一劑只要1,000元,所以,我們還是要一步一步和廠商……

廖委員國棟:國衛院在這方面的研發如何?

葉署長金川:國衛院不可能全面研發疫苗來取代國外進口疫苗,目前國衛院的研發重點在腸病毒,因為這是其他國家不願意做的,像美國,沒有這個問題,腸病毒只在日本、台灣、中國大陸和東南亞流行,其中最有能力開發的就是我們和日本。

廖委員國棟:基於社會的公平正義,署長也長期主張政府對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應投注更多的心力和直接的協助。

葉署長金川:對,包括低收入戶、偏遠地區、山地、離島由政府來處理,那部分有一個基金可以提供補助。

廖委員國棟:尤其是自費施打,偏遠地區、低收入戶不可能有能力。

葉署長金川:能不能做到中低收入戶我還在評估,但是至少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和低收入戶沒有問題,因為各有不同的基金提供補助,但是中低收入戶比較多,還要估算。

廖委員國棟:署長,我直接建議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山地、離島等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應優先施打。

葉署長金川:優先沒有問題,中低收入戶不一定百分之百補助,可能補助8成,他們還要自負部分費用,這樣有可能。建議當然很容易,但是我們當家就要考慮壓低價格,然後把錢用在刀口上。

廖委員國棟:量大一定有空間降價。

葉署長金川:如果買多,價格可以下降。

廖委員國棟:那是國外的產品?

葉署長金川:是,而且是有專利的。

廖委員國棟:本席剩下一半的時間要討論醫師法修正案,我非常佩服涂醒哲委員、鄭汝芬委員能夠適時提出修正案,當然行政院版也已經提出,還沒有交付委員審查,我們也注意到其內容,相信是全體國人所樂見的,也就是未來一定以維護民眾健康為優先,這個主要的原則我們絕對支持,有關歐洲及波蘭地區醫學院學生的權益問題,其實許多委員都接獲非常多的建議,其中有持平的,也有反對和贊成的,這方面剛剛幾位委員都已經向署長說明過。在此本席建議主席今天先進行大體的討論,等到院版提出之後,我們再字斟句酌地進行實質的法條修正。相信署長應該也瞭解民間和各界的反應都非常激烈,如果我們在這個時候硬是要就條文進行實質審查的話,恐怕會掛一漏萬,或是造成更大的紛爭。本席認為大家應該都要先沈澱一下,同時也給大家一個緩衝的時間,然後大家再以非常謙卑而理性的態度來討論這項修正案。

葉署長金川:剛剛有委員提及我們應該將國外醫學教育的管控措施、入學許可及修習內容等資料,都蒐集來給委員參考,等到大家看過之後,如果大家都覺得放心,那麼我們就去做處理;如果大家覺得不放心,那麼恐怕還是得經過考試。

廖委員國棟:本席認為這方面有三個層面的問題必須加以思考,首先是民法的相關規範,其次是大法官的解釋,另外就是行政程序法的相關規範,恐怕這三個層面都必須加以考量。

葉署長金川:對,剛剛法務部也……

廖委員國棟:現在有人一再強調法律信賴保護原則,過去包括考選部、衛生署及教育部的回函,都清楚的告訴他們可以到這些國家去念醫學院,而回來之後的考試就是依照目前尚未修正的現行規定來進行,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所以他們才出去念書,如果現在政府斷然的堵住這道門,對他們而言就是不公平的。本席也是醫生,我現在是很持平的在看待這件事,希望署長在這方面一定要多所考量。

葉署長金川:我剛剛已經把我的立場講得很清楚了。

廖委員國棟:本席非常同意署長的堅持,那就是未來我們一定要有一個非常清楚的程序,亦即比照美國的作法,發揮一階段、二階段、甚至三階段的過濾功能,讓最好的頂尖醫生進入醫界服務。

本席認為,我們在修法時,其實也必須考量技術層面的問題。本席發現過去修法時,曾經有直接明文規定落日條款或日出條款的作法,而將來我們在擬訂配套措施時,一定要基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雖然要保障多數人的健康權益,但也應該要保障那些因為政府答應、授權或允諾,而赴國外念書之民眾的基本權益。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將國外醫學教育管控措施的相關資料送給委員參考,就我的瞭解,目前這方面並沒有適當的管控,他們在入學時並不需要經過考試,所以控管相當鬆散。我們會先將這方面的資料送給各位參考,然後大家再想想是否真的放心,是否真的要既往不究,讓這六百多個醫生忽然間就來參加國考。

廖委員國棟:本席一直想要請教甄試的意義到底在哪裡?其實當初參加聯考不就是一個甄試的過程嗎?為什麼畢業之後還要再經過甄試?究竟這項甄試的意義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高教司何司長說明。

何司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國外的學歷要和國內學歷相當的話,我們必須考量其整體學制是不是和國內相同,包括入學條件、修業年限、課程內涵等,我們都會進行對照及評比。因為醫學牽涉到國民的生命、健康及安全,所以從79年……

廖委員國棟:也就是說,甄試乃是學習過程中所受教育成果的測試是嗎?

何司長卓飛:對。之所以針對醫學的部分進行特殊處理,主要是因為這方面牽涉到國民的健康和生命。

廖委員國棟:它和國考之間有何差異?

何司長卓飛:兩者並不一樣,它是針對國外學歷是不是和國內學歷相當而進行測試。

廖委員國棟:其實這方面只要進行書面審查就好了,何必還要考試呢?

何司長卓飛:其實其他的都不考,就是醫學的部分要考。

廖委員國棟:只有醫學的部分要考是嗎?

何司長卓飛:是的。

主席(黃委員淑英):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波蘭醫學院學生的事件,現在吵得沸沸揚揚,請問目前國內每年培養出多少醫生?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每年一千三百多位。

陳委員節如:波蘭醫學院的學生有多少?

葉署長金川:一年大約有100位至150位學生跑到波蘭去念書,但他們不一定在同一個學校。

陳委員節如:據本席所知,光到波蘭念書的人不是就有六百多人嗎?

葉署長金川:那是所有的部分都加在一起。

陳委員節如:就署長專業的看法,請問你認為波蘭醫學院的素質好不好?

葉署長金川:波蘭醫學院的素質很好,但是他們對於外國班卻是放水的,我必須清楚的這樣講,而我也會提供這方面的數據給大家參考。就我所知,他們對自己國家的學生是用波蘭文教授,但是對於英文班卻有特別的處理方式。

陳委員節如:關於他們的課程內容和實習情況,是不是可以提供詳細的資料給我們參考?

葉署長金川:是,我們會提供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節如:本席手上有一份2008年布魯塞爾消費者團體的健康調查報告,我們知道,歐盟共有27個會員國,加上挪威、瑞士等國家,總共有31個國家進行評比。這份評比乃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其中顯示波蘭的醫療品質在歐洲國家中排在第25名。

葉署長金川:整體而言,波蘭的醫學教育還是健全的。

陳委員節如:這份報告對於波蘭的評語包括不易取得新藥及低成本的預防醫療,請問署長以為如何?

葉署長金川:這應該是針對波蘭的health care而言,因為波蘭過去施行共產主義,現在才剛開始推動自由經濟,而由於經費的不足,所以在醫療方面確實和其他東歐國家一樣,都做得不好。基本上,這是指醫療服務的部分,但他們的醫學教育還算是很嚴謹的。

陳委員節如:就布魯塞爾消費者團體的健康調查報告來看,波蘭被排在第25名。

葉署長金川:這是正確的,雖然醫學教育好,但並不表示他們的制度和服務……

陳委員節如:本席認為衛生署應該進行專業的判斷,請問目前國考的及格率是多少?

葉署長金川:本國的部分是百分之九十幾,至於外國的部分,如果用單次考取率來算的話,及格率大概是40%左右,因為一個人可能報名十次、八次……

陳委員節如:據本席所知,國內律師的考取率是8%,會計師的考取率是20%,而建築師的考取率是13%。就醫師的部分而言,似乎是只要一考上醫學院,就幾乎確定可以當醫生了。目前國考

六科共500個試題,只要總分達到360分就可以取得醫師資格,針對這方面,請問是不是也應該要加以檢討?

葉署長金川:針對這方面的問題,其實醫教會都有在處理。

陳委員節如:署長認為這方面應該如何改進?

葉署長金川:比方來講,當初我們班入學時共有100個人,其中有70個本地生,但是到真正畢業時,其實剩下不到80人,其他的都被留下來一年或兩年,甚至有些就退學了,所以國內本身就有篩選的……

陳委員節如:畢業之後考國考,應該大部分的人都可以通過是嗎?

葉署長金川:對,但這也要看醫學院入學考試和教育的……

陳委員節如:為什麼國內醫學院學生不用加考學歷認證和實習呢?

葉署長金川:因為他們在七年的醫學院課程中,其實每天都在被甄試。也就是說,在那七年當中,他們等於是天天都在被甄試,而有些人也會被淘汰掉。剛剛我已經舉過一個例子,當初我的同班同學在同屆畢業的比例只剩下八成。

陳委員節如:對於國外回來的醫學院學生,當然要進行嚴格的甄試,而對於本國的醫學院學生也應該要進行篩選才對。以音樂系來講,他們都會進行性向測驗,但醫學院學生好像並沒有作性向測驗。據本席所知,很多學生都是在家長的逼迫下才去當醫生的。

葉署長金川:關於這方面,目前醫教會正在進行改革。

陳委員節如:因為醫生必須負責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本席認為他們本身的意願和性向是非常重要的,現在醫生似乎沒有經過性向測驗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其實我們有許多其他多元的管道,而這也能明顯篩選出適合當醫生的人員。

陳委員節如:有些學生是在家長的要求下才去報考醫學院,不一定是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針對這方面,你們似乎並沒有加以測試?

葉署長金川:這是醫教會職掌的範圍,我們會和他們溝通這方面的問題。

陳委員節如:包括音樂班和美術班都有性向測驗,而醫學院學生卻沒有進行這方面的測驗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其實甄試多多少少也會有……

陳委員節如:只要經過國考就可以取得醫師證照,而他們一輩子都必須對全國人民的生命安全負責,所以本席認為這個基本的條件很重要。

葉署長金川:我也非常同意陳委員的看法,只是技術上如何能夠甄選到……

陳委員節如: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也要納入甄試的範圍中。

葉署長金川:是的,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陳委員節如:長期以來,本席都非常關心身心障礙者牙科的問題……

葉署長金川:石處長都有在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陳委員節如:我們在3年前曾推動身心障礙者牙科診療的試辦計畫,同時也增加了這方面的給付點數,當然本席非常肯定衛生署這樣的作法。但我們知道,身心障礙的類別很多,如果只是用重度、中度、輕度去區分的話,似乎不夠明確。以重度身心障礙而言,其中包括肢體障礙、視障等人士,其實他們的腦筋都還好好的,所以他們可以配合牙科的診療,而自閉症、心智障礙者、過動兒、多重障礙者卻是比較不聽話的患者,所以本席認為點數應該是要按類別區分加以給付,而不是規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就可以全部給付。據本席所知,目前這方面是編列兩億多的經費,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是的。

陳委員節如:請問衛生署是不是可以針對這方面再調整一下作法?如果排除某些障別的話,可能就可以節省一億左右的經費。

葉署長金川:但是這些經費必須轉到那些真正需要照顧的部分,讓他們有足夠的點數,其實這是交叉補貼的問題,也就是說,雖然某方面的經費減少,但必須拿去補貼其他部分。

陳委員節如:其實心智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植物人、多重障礙患者才需要這些……

葉署長金川:是的,我們必須shift這些course,如此一來,醫師才會比較願意去照顧那些……

陳委員節如:其實有許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的類別,都是可以和一般的治療一樣的,這方面根本不需要特別增加給付點數。

葉署長金川:我瞭解。

陳委員節如:本席希望健保局能夠針對這方面進行調整,好不好?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請石處長去溝通。針對真正辛苦的人,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得到應有的代價,現在的作法是醫院只能靠著賺這邊來補另一邊,而這還是有良心的醫院才會這麼做。我們希望將來的制度能夠調整為靠著本事來……

陳委員節如:其實肢體障礙者的牙科診療是和一般人一樣的,而現在的規定是中度以上的身心障礙者全部都可以增加點數,本席認為這部分有點不太合理。

葉署長金川:我同意,這個問題我會來處理。

陳委員節如:請問這方面是不是可以進行調整?

葉署長金川:可以。

陳委員節如: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有關醫師法第四條之一的修正,我們也希望了解教育部的觀點,以做全面性的思考。剛才徵求委員的同意,現在請教育部醫教會賴執行秘書補充說明。

賴執行秘書其萬: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傾聽各位委員的意見,很感佩大家對於台灣醫學教育和醫學品質的關懷,本人在此針對幾個比較關鍵的問題做一解釋。因為我在下午有門診,所以才會違反會議程序,臨時插進來做說明,非常抱歉,希望我所做的簡短報告可以澄清大家的顧慮。

針對甄試的必要性和分數的公平性有所質疑這方面,大家想想看,我們的學生要經過競爭非常激烈的聯考篩選才得以入學,如果有一個管道是不需要經過任何的學歷考試就可以進來,那麼我們唯一的把關就是回國的學歷甄試。單從數字來看,這個學歷甄試是非常不公平,但如果是入學篩選本身就差很多的話,當然結果也是會有差別的。

根據前衛生署副署長黃富源教授在立法院的公聽會所講,事實上,決定甄試的及格分數是來自於當年台灣的醫學院畢業生,在沒有特別準備之下,請他們來考這些考題,用他們分數的平均值來決定門檻,所以並不是故意要去整這些參加學歷甄試的人,所以,事實上是有公平性存在。我在此必須加以澄清。

另外,除了甄試的必要性外,入學的條件是非常不一樣,而且這幾年來,仲介人士的不法行為,造成台灣很多人一窩蜂地跑到不重視教學的地方。我也一直告訴醫學院的學生,絕對不能一竿子打翻船上的人,不能說波蘭人的醫學教育不好,那只是呈現我們缺乏國際觀。事實上,波蘭有悠久和優秀的醫學教育歷史,問題是有一些不法的組織,讓台灣的學生到那邊去,最後不會留在波蘭執業,在波蘭真正畢業可以考波蘭執照的這些學生的要求相差很遠之下,我們不得不做甄試,所以我覺得衛生署在這個時候提出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有關取消九大地區一事,我詢問過幾位目前在國外從事醫學教育的美國和英國學者,他們認為沒有一個國家應該讓別的國家的畢業生直接進來,一定要經過考試,這是合理的作法。方才葉署長也講了,在美國只有加拿大的畢業生不用經過美國國家的考試,最主要是因為加拿大和美國是採用相同的評鑑機構,所以加拿大的畢業生才不用考試,其他國家的學生則都是要考試的。我認為九大地區要考試,這絕對是合理的,問題是要如何考,這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的終極目標是,不論國外畢業或國內畢業都是一樣的考試,這才是合理的。

我在1975年到美國,在美國待了23年,一直都在醫學院裡面工作,我進去時要經過考試,葉署長也考過,現在美國已經做到不管是國內或國外都是採相同的考試。我認為現在台灣所做的事情是過渡時期,我們希望最後國內和國外都是一樣的考試,這樣才有公平性,但是在此之前是過渡時期,容許讓衛生署的版本能夠達到公平,又能為國民健康把關。

本人做以上簡單的補充說明,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實際上,我沒有任何的預設立場,我也不是醫學院畢業的學生,在這陣子的紛紛擾擾當中,我也沒有選邊站,但是我覺得這其中有許多的盲點,包括剛才賴醫師和署長所講。我覺得這兩者是要分開的,第一,他是經過台灣的大學聯考或聯招,經過非常激烈的競爭而進入第一志願,其實很多人也都考過第一志願,但是大學入學考的第一志願和未來是否成為最優秀的人才是兩回事。像本席唸法律系,可是上了台大法律系並不代表以後就是一位好的律師,不代表以後就考得上律師執照,也不代表將來就是一位好的法官。所以,就算你今天考進第一志願台灣醫學院好了,那也不代表以後畢業就是一位好的醫生,我覺得這是兩回事。

本席認為這是好幾個層次的問題。今天我們不管他是從哪個學校畢業或是從哪個國家的學校畢業,如果他參加國內醫師考試都可以考過的話,那我們現在質疑他之前所受的訓練不同,那是不是表示國內的醫師考試有問題呢?否則為什麼大家覺得來自於不夠格的醫學訓練,卻可以順利通過台灣的國家醫師考試,而經過台灣大學聯考和經過台灣醫學院訓練的人卻考不上。事實上,

我們國內醫師考試的錄取比例是滿高的。

我剛才聽署長的說法,在台灣的醫學院唸了7年,在這個過程當中,其實學生每年都經過很多的測試,諸如成績及格沒有被當掉,最後也通過實習,也能夠參考國內醫師考試,所以,這是經過重重關卡的,不像有人這麼簡單就可以來參加考試。因此,今天國內醫師考試並不是很嚴格的資格考,本席假設一個極端的狀況,就算我完全沒有唸過醫學院,我只在家中自學,而我非常的天才,都沒有受過任何國內外的醫學教育,結果我也通過國內醫師的資格考。所以,這是不是一個門檻很低的資格考?而台灣的訓練比較嚴格,沒有辦法具備把關的功能。

所以,我覺得第一個應該要討論的問題是,國內醫師考試本身所扮演的功能和角色是什麼?如果我所講的沒有錯,資格考的門檻不是很高,我們也鼓勵讓在台灣這麼辛苦唸完醫學院的學生大部分都可以出來當醫生,那我們就進入第二個層次的問題,也就是關於學歷甄試的部分。其實本席剛才沒有聽懂賴醫師的話,是不是未來台灣醫學院畢業的學生也要有學歷甄試?稍後請賴醫師再做解釋。

既然學生要參加學歷甄試,但這個學歷甄試是不是能夠測試出專業能力?如同方才賴醫師所講,波蘭有悠久和優秀的醫學教育歷史,在國際上也是相當知名的,但就像是每個國家都有好人,也有壞人,有好學校,也有壞學校,今天引起這麼大的爭議,就是因為有一些不肖業者走旁門左道和鑽法律漏洞。我不曉得波蘭醫學院畢業的學生是否可以在歐盟執業,就好像今天我們在討論波蘭,未來可能美國和日本等這些國家也都一體適用,那麼本席要提出的是,美國哈佛醫學院畢業和美國野雞大學醫學院畢業的學生是否要加以區隔呢?還是全部都不區隔?反正都可以來考教育部的學歷甄試。那麼,到底哪一種才是合理的?哪一種才是對醫師和醫學教育的品質有正面幫助?而不是因為出現一群走旁門左道或鑽法律漏洞的人,我們就重新做大幅度的修改,可是事實上並不一定會達到修改的目的。本席先就教於葉署長。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於入學考試,國內醫學院經過7年畢業之後,考取率是92%,所以還是有人沒有考上,要第2年或第3年再考。至於國外的累積考過率是40%,剛才說的5.8%是指一次考過,這是有差別的。國家考試因為制度上的問題,一年有一千多人,沒有辦法很嚴謹的考試,剛才賴教授的說法是,美國國家考試不是這樣考的,它是分好幾個階段。

鄭委員麗文:這個本席同意,是不是我們也要檢討國家考試的制度,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是需要檢討國家考試的制度,而不是靠多一個學歷甄試。現在美國沒有野雞醫學院,因為美加有一個評鑑機關,不好的醫學院早就被幹掉了,不可能在美國有野雞醫學院。

鄭委員麗文:其他的國家都是如此嗎?日本、德國、英國都是如此?

葉署長金川:現在我也在查證。歐盟的波蘭醫學生,當然理論上可以到歐盟執業,但是英文班能不能?有關這方面……

鄭委員麗文:對,本席的問題也在這裡,就是或許我們只要在這方面對症下藥去找出來……

葉署長金川:英文班不能在波蘭執業,這怎麼說呢?我也不曉得啦!

鄭委員麗文:反正就是另闢巧門就對了。

葉署長金川:那等於替台灣開醫學院一樣嘛!不准你在波蘭執業,哪有這種制度?就像開日本醫學院,專門收日本的學生,而且規定他們要回去日本執業,這樣行嗎?

所以那個制度是有問題的,等於是專門替台灣製造……

鄭委員麗文:沒錯,所以我們是否應該根據這個部分做一些設置規定,而不是修法要求所有在國外取得學歷的學生都要參加學歷甄試。

本席同意署長所說未來國家考試可能還有改進的空間,必須在制度上進行改革,但是國外的醫學院是否是另闢巧門?我們可否針對特殊部分做特殊處理?例如將這個部分予以禁止。

葉署長金川:行政院提出的案子是全部的都要甄試……

鄭委員麗文:這樣是不是有殺雞用牛刀的感覺?

葉署長金川:對,但是除非教育部願意針對各個學校分別去做鑑定。

鄭委員麗文:這個問題是否能請賴執行秘書說明?

主席:請教育部醫教會賴執行秘書說明。

賴執行秘書其萬: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向鄭委員抱歉,如果我的解釋反而讓你們困擾……

鄭委員麗文:可能因為我們是外行,所以要請內行人說明一下。

賴執行秘書其萬:我先講一下台灣醫學教育在這幾年來的努力,我們為了讓每一所醫學院不會差距太遠,所以從2001年開始對台灣的醫學院校進行所謂的評鑑,我們成立了TMACTaiwan Medical Accreditation Council),到現在已經將所有學校看過2次了。美國教育部對於全世界的醫學教育,也是希望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評鑑組織,就像他們的LCME一樣,所以他們……

鄭委員麗文:因為時間關係,是否可以請賴執行秘書針對學歷認證的部分進行說明?

賴執行秘書其萬:學歷認證之所以有必要,是因為入學的管道與所受的教育均不同,這讓我們很擔心,所以我們認為他們需要在國內進行學歷甄試。

鄭委員麗文:有沒有辦法以選擇學校的方式來處理?例如我們覺得……

賴執行秘書其萬:這可能辦不到,美國教育部成立NCFMEA對全世界醫學教育進行評鑑時,也發現這樣的方式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是以國家為單位。台灣已經在2002年被他們認定comparable,波蘭也是comparable,問題是波蘭為了外國學生而開特殊班的部分,就不在他們可以看到的部分了。

鄭委員麗文:我們是不是可以把這個部分特別挑出來進行防堵?

賴執行秘書其萬:這很困難,所以把九大地區的免學歷甄試規定全部取消是唯一的辦法。

鄭委員麗文:那就請衛生署與教育部針對這個問題好好的去處理。

賴執行秘書其萬:委員方才提出的質疑非常正確,考試能否看出學生的能力?所以考選部與教育部一直在研商,要把學生實際看病人的情況也納入。

鄭委員麗文:謝謝賴執行秘書,其實我們都希望能夠對症下藥,不要用大砲轟小鳥,所以重點是在把關的過程中要合乎公平原則。

另外,這二天很多人都在討論疫苗的問題,方才署長答應對於偏遠地區、原住民、低收入戶進行補助,但是本席想要請教……

葉署長金川:委員,這要先講前提,救命的由政府補助,至於optional的……

鄭委員麗文:我們希望把這些疫苗的價格降低,但是疫苗價格長期無法下降的原因是什麼?你們有沒有找出原因?署長方才說與生命有關的部分才能補助又是什麼意思?是說只要與生命有關,都由政府公費負擔疫苗費用嗎?

葉署長金川:只要與生命有關的,政府一定要做到底,沒有錢也要去找錢。

鄭委員麗文:例如哪些疫苗?報上刊載專家的建議是類似肺炎鏈球菌與子宮頸癌的疫苗。

葉署長金川:鏈球菌的部分,因為現在有長庚基金會的捐助,所以都有給與施打,至於子宮頸癌的疫苗,因為還有其他取代方式,例如子宮頸抹片,而且國家也在發展比較精細的檢驗,所以不一定要靠疫苗,但是在精細檢驗方式還沒有出來之前,我們是補助低收入戶先行施打,其實有些地方政府是願意全額支出的,例如金門就讓居民免費施打子宮頸癌疫苗。

鄭委員麗文:所以階段性的作法是與生命有關的疫苗由政府優先補助低收入戶、偏遠地區……

葉署長金川:不是,與生命有關的疫苗由政府爭取預算,每個人都施打,至於optional的部分,我們只補助需要的人。

鄭委員麗文:現在我們要講清楚,與生命有關的疫苗政府承諾要爭取預算,讓所有的小朋友都可以施打,至於選擇性的部分,對於低收入戶等比較弱勢族群的小朋友,政府也會盡力去補助。

葉署長金川:不是只有低收入戶,還有偏遠地區與山地離島。

鄭委員麗文:最後,台灣在腸病毒方面每年都有疫情發生,而且是越來越嚴重,署長方才說我們已經開始在研發疫苗,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研發出來?

葉署長金川:如果國衛院只專注於腸病毒疫苗的研發,可能就能縮短研發時間,但是他們還進行了其他項目的研發,所以還需要一段時間,其實H1N1有其他人會去研究,而腸病毒的疫苗只有他們在做,其他國家並不願意去研發。

鄭委員麗文:現在有沒有預估出時間?

葉署長金川:他們說3年。

鄭委員麗文:什麼時候說3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起算?

葉署長金川:大概半年了,所以還有二年半的時間。至少要試驗完成後才能交給民間廠商去製造,我覺得二年半的時間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其他國家都沒有人在研究。

鄭委員麗文:日本也沒有嗎?

葉署長金川:日本有,我們應該要跟他們合作來處理腸病毒疫苗的研發。

鄭委員麗文:好,那國衛院要好好加油了。

主席:署長,MSDGSK都有腸病毒的疫苗啊!

葉署長金川:這個問題我請疾管局劉組長說明。

主席:請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劉組長說明。

劉組長定萍:主席、各位委員。那是輪狀病毒,不是腸病毒71型。

主席:是輪狀病毒嗎?

劉組長定萍:是輪狀病毒,已經上市了。

主席:不能用來治療腸病毒嗎?

劉組長定萍:不行,那不一樣。

葉署長金川:輪狀病毒與腸病毒71型不同,那比較像小兒麻痺病毒。

主席:因為他們廣告時都說那是腸病毒疫苗。

另外,什麼是有關生命的疫苗?疫苗還有區分與生命有關、與生命無關的嗎?

葉署長金川:應該是說政府強制要求施打的疫苗由政府來負擔,確實不應該以與生命有關與否來區分,因為每個疫苗都與生命有關。也就是說,政府強制要施打的疫苗,就像義務教育一樣,應該由政府出錢,至於家長要讓孩子就讀私立小學或英語班的話,就自己出錢,但是如果真的有必要,我們會補助那些需要的人,這樣的解釋比較對。謝謝主席幫忙澄清。

主席:請黃委員義交發言。

黃委員義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到相關媒體報導署長去參加電視節目專訪時針對健保費率是否要調整的問題發表看法,基本上署長的意思與本席及其他委員的立場相同,還是「吾道一以貫之」,這樣是很好的,所以本席在此要肯定署長。署長認為健保費在目前不宜調整,這也是我們長期以來的主張,畢竟在大環境還沒有復甦之前,實在不應該增加全民在健保費用方面的負擔,是吧?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是,健保的開源節流都要做,雖然現在還有菸品健康捐可以補健保財務,但是非長遠之計,總有一天要面對現實的。

黃委員義交:署長當時是健保局的第一任總經理,也在摸索中建立了制度,所以是有一定的貢獻。現在健保的最大壓力來自於財政缺口,署長認為朱總經理這幾年的表現如何?

葉署長金川:他的專長在財務管理,他提出了二代健保方案,而1.5代健保以高收入戶為主也是他整理出來的,我非常肯定這一點,但是這二、三年在醫療方面,就算沒有錢也要改善醫療的這一點,我認為還有改善的空間。

黃委員義交:署長的意思是即使在財政非常緊絀之下,醫療的部分也要予以並重,是嗎?

葉署長金川:同樣花四千多億,但是可以做得更好,雖然錢不夠也還是可以做的。

黃委員義交:健保局的四千多億,在總額給付制度中,到底占GDP多少?

葉署長金川:我國的GDP大約是12兆、13兆,所以四千多億元最多也只有占GDP4%左右,今年會占GDP6.6%,其中只有4%來自於全民健保,從保費而來的又只有93%,另外的7%是菸捐,所以從民眾部分收取而來的比較少,我們一定要面對這樣的現實,如果不去解決這樣的問題,我們的醫療品質會一天比一天惡化的。

黃委員義交:署長在此的答復,對健保局與朱總經理……

葉署長金川:我非常肯定他的努力。

黃委員義交:他的專長在於財務,對健保局的努力也是劍及履及,二代健保的構想……

葉署長金川:他也把行政單位改組的部分……

黃委員義交:他還將差別費率的觀念導入,但是可以再全面性齊頭並進,是嗎?

葉署長金川:在醫療部分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黃委員義交:但本席認為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要給予肯定的。

另外,有關今天審議的主題—醫師法第四條之一的修正,本席認為法律應該要有前瞻性,也要有調適能力,為了提升2,300萬同胞的醫療品質,修法有其必要,雖然行政院已經通過了行政院的版本,但是還沒有送到立法院來,其實鄭委員、涂委員與行政院的版本……

葉署長金川:都相差不遠。

黃委員義交:如果行政院版本送來立法院後,會交付委員會進行併案審查,本席相信同仁都會同意在下次會議針對具體內容進行審議。

誠如本席方才所說,法律要有前瞻性,為了提升2,300萬同胞的醫療品質,對於法律要有所調適,本席是贊成的,將來九大地區的醫學院學生要經過教育部的甄試、實習……

葉署長金川:方才幾位委員有提到配套措施,我們會……

黃委員義交:修法後是未來性的,只要未來所有學生都適用,本席是贊成的,因為這個部分沒有爭議,但是現在已經在這九大地區醫學院就讀的學生,就牽涉到所謂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了,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並不是說法律不能更改,畢竟為了公眾利益、為了全民健康與醫療水準,當然可以修改法律,但是對於依照現行法的規定而投注的心力與財產,因為修法而受到影響時,不管是東方的法律還是西方的法律都一樣,這個部分就是本席比較不安的地方了。

本席並不是要來argue或是譴責的,而是要心平氣和的與署長討論,未來法律修正之後,九大地區醫學院的學生回國後必須經過實習、甄試與國考,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現在已經是九大地區醫學院的學生,那怕其中670個是波蘭學生,而其他地區的學生如果有1,000人……

葉署長金川:沒有那麼多。

黃委員義交:那麼大概是多少人?

葉署長金川:美國一年大概只有十幾位,從日本回來的也只有45位,在這些地區唸書的不會超過100人。

黃委員義交:好,假設目前在九大地區醫學院就讀的學生有800人,這些人就應該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本席方才說過,為了公眾利益當然可以修改國家法律,使其朝向更高、更好、更遠的目標邁進,但是對於這些人之前所經投注的心力與財力,政府也應該給予適當的救濟,這就是本席比較不安的地方。

法律修改後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但是這800位學生的家長當初要把子女送到九大地區醫學院就讀時,一定是非常的慎重,也曾向教育部、考試院、銓敘部等相關單位查證,如果當時教育部或考試院曾提出明示、暗示的質疑,相信這些家長就不會把子女送出去讀書了,也就是說,基於信賴保護的原則來說,這800位同學的利益應該要受到保護。國家為了公眾利益而修改法律,本席是百分之百支持的,但是因為法律的修改而使民眾的利益受損時,通常有三個步驟加以救濟,第一是財產的補償,所以這個部分教育部、衛生署及考試院應該要給予適當的補償,西方先進文明國家都是如此作法,除非我們認為中華民國不是先進文明國家,否則對這800位學生該如何補償,你們可以去研究一下,畢竟到下次會議進行逐條討論時還有一段時間,就請你們以體恤的心情、將心比心的心情去研究一下,如何在維持法律尊嚴下,使他們不要受到太大的損害,當然這些都要以全民的利益為最優先考量。未來在國外醫學院就讀的學生回國後都要甄試、實習、參加國考,我們都沒有意見,但是現在的問題是這800位學生的權益要如何處理?畢竟他們當時出國唸書是依照國家的現行法律,如果因為法律的修正使他們的利益受到損害,我們就要研究看看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本席方才說過,在西方先進文明國家,當人民的信賴保護利益受到侵害時,有財產方面的救濟,也有落日條款的救濟,在數管齊下救濟方式下,不一定要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規範,所以要如何救濟是有很大的彈性與裁量,而這個部分就是署長的責任,本席希望署長與教育部、考試院能坐下來研商,如果你們認為為了2,300萬同胞的健康,不可能對他們網開一面,那就從財務上給予救濟,這就像是商鞅變法,國家法律的尊嚴、衛生署、教育部與考試院的尊嚴就保住了,雖然不是百分之百的財務補償,但是若干比例的救助也是一個辦法,你們可以參考西方先進國家的作法。

另外也可以用第二個途徑去救濟,因為這800位學生是在教育部、考試院、衛生署同意下出去唸書的,如果認為他們有什麼不足之處,例如沒有實習或是外國所修的學分與台灣的學分懸殊太大,在水平、素質上有一些差距,那麼衛生署、國內醫學中心或教育部可以針對他們開辦特別的實習班,讓他們能補足實習的時數或修足學分,如何來縮小他們與國內醫學生的差距,這也是務實的救濟手段。

葉署長金川:行政院版有實習方面的規定。

黃委員義交:本席說的是這800個學生。

葉署長金川:對,補實習的……

黃委員義交:這是救濟的手段,也就是說,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給予他們財務救濟或是實質輔導,用一種惻隱之心給予輔導,就是要做一定程度的努力,表示我們的政府是有為的政府,是負責任的政府。請署長再研究看看什麼方式是最好的。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和教育部和考試院再研究。

黃委員義交:本席支持修法的方向,但是我覺得不安,因為就信賴保護原則來講,沒有一個文明國家是這樣做的,好像把這些學生當成雞鴨一樣隨便殺掉,不能那麼冷漠,我們是有責任的,政府要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責任,這是責任問題。總之,我會支持修法的方向,但署長要顧及文明國家的作法,好不好?

葉署長金川:我會整理之後再提出來。

黃委員義交:要思考如何做輔導。

葉署長金川:我必須提醒委員,他們是可以當醫生,我們並沒有禁止他們當醫生。只是有關考試的方法……

黃委員義交:我的意思是,現在的法是可以不需要經過這個階段,而與信賴保護原則有落差的部分,你要做一些適當的救濟,西方國家是這樣做的。

葉署長金川:我會整理出來。

黃委員義交:你們要斟酌,有財務救濟、落日條款的救濟和輔導協助的救濟,各種救濟的途徑在西方國家都可以做。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擬定政策說帖,來說服全民和立法院。

黃委員義交:要對2,300萬人民交代,對法律的尊嚴和光明面也要有所交代,這才是負責任的作法。

葉署長金川: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發言。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署長,行政院通過的版本在上個禮拜才送過來,是不是因為最近發生H1N1和忙著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的事情,才使行政院版本比較晚送到立法院?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行政院必須和教育部和醫教會會商,所以是有點……

鄭委員汝芬:如果今天行政院版本可以一起送過來討論的話,這會是最完美的。

葉署長金川:是,我們晚了一個禮拜。

鄭委員汝芬:這部分有點可惜,希望下個會期能夠儘速將醫師法修正草案優先安排審議。剛才很多委員一直質詢這個問題,因為修這個法是要提升醫師品質,這攸關人民的健康,所以我們必須修這個法。而在這方面,台灣醫師是有足夠的信任,應該可以避免產生醫療糾紛。我們一直擔心國人健康的安危,衛生署應該重視這個問題,而法律修正攸關到全民的利益,衛生署必須有正確的方向。

有關現行醫師執照的認證,雖然沒有對九大地區嚴格的要求,如果衛生署要納入做嚴格把關,本席也不反對,老實講,考醫師執照也是對台灣醫療環境的一項助益。本席一開始就強調,如果行政院版今天能夠送來,而且有關學生在東歐上課情況的說帖也可以一併送進來,相信今天的大體討論會非常圓滿。

有關學生從外國回來,必須經過實習醫師再到住院醫師,本席認為這部分還是要經過嚴格的把關,因為如果在外國取得波蘭醫生資格就可以直接成為我們的住院醫師以替代實習階段,本席認為這是非常不適宜的,我們不希望有這樣的投機行為,否則對國民的健康……

葉署長金川:我不敢講是投機啦,但是我們會提出說帖,也可以說是分析,就全民健康的保護原則和信賴保護原則要取得平衡,我們會做出決定,並且會說明原因。

鄭委員汝芬:完整的實習確實有需要。

葉署長金川:對於這部分,很多委員並沒有爭議,就是通過之後要先實習才能夠考……

鄭委員汝芬:對。

葉署長金川:大家對這部分沒有爭議,目前的爭議是在於對現在就學的600位學生如何處理的問題。

鄭委員汝芬:我們剛才已經講了,並不是波蘭的學校不好。南部有一間醫學大學,他們對醫師法的修正非常反對,一直動員學生打電話給本席,本席覺得非常困擾。這個醫學大學向教育部申請一筆教學卓越計畫經費到東歐考察,與東歐醫學院締結姊妹學校,本席不知學生如何分布,其結果是學生一直過去,如果是拿政府教學卓越計畫的經費去參考東歐,成為學醫的途徑,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可思議。本席要求衛生署和教育部要深入討論這個問題,不要讓政府成為全民健保的殺手,同時本席要向主席報告,教育部和衛生署一定要針對這個問題確實去查明清楚,在下次會議一併討論這個問題。署長,可以嗎?

葉署長金川:我不太知道教育部的教學卓越計畫是補助哪一個學校和東歐……

鄭委員汝芬:那你們就要跨部門去做調查。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進行了解。

鄭委員汝芬:而且96年和97年總共申請一億多的經費,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

葉署長金川:我剛才也講了,東歐的醫學院包括波蘭的醫學院是好的醫學院,他們的教育是滿嚴謹的。

鄭委員汝芬:那我們都沒有講東歐哪個醫學院不好,如果好的話,當然學生會願意經過這樣的挑戰,波蘭的學校也是不容易讀的,對不對?再者,想要成為台灣的醫師,國人也是有要求的,當然我們也希望外國讀回來的學生,也都能清楚知道國人在表達病痛時的方式及語言。

葉署長金川:是的,沒錯。

鄭委員汝芬:我們不是說波蘭醫學系學生不好,如果他們可以聽得懂波蘭話、英語那不是更好,就可以在那裡執業。

葉署長金川:他們沒有說波蘭語,也沒有看波蘭病人,即他們就是唸英文班,然後就回到台灣來。

鄭委員汝芬:如果可以在波蘭當地執業,那就後好了。

葉署長金川:他們不能在波蘭執業。

鄭委員汝芬:那就對了,所以我們要把癥結點找出來。

另外,報導指出,高危險群若要自費施打疫苗,則約有8成的家長是付不起這筆費用的。

葉署長金川:方才我已經說明過了,這個標題是不對的,應該是若國家強制小朋友一定要施打疫苗,則衛生署應該去爭取相關的預算來支應,讓每個小朋友都可以來施打。但是有些不是屬於強迫性的或是選擇性的(optional),這時政府的義務就是幫助偏遠地區或是山地那些比較需要幫助的人,至於其他的人可能就要自費了。

鄭委員汝芬:這樣的說法本席可以接受,無論如何,一定要提早進行預防的工作。

葉署長金川:大院有通過所謂的疫苗基金,這個基金今年編列8億,明年則是編到13.3億。

鄭委員汝芬:這樣的速度還是有點慢。

葉署長金川:我們的目標是編到2030億左右,但不是現在就編足,而是逐漸增加。

鄭委員汝芬:如果速度可以快一點,那就更好了,民眾對政府的觀感也會更好。

葉署長金川:直接從8億跳到20億,則我們的體系也可能會消化不良,所以應逐步的編足才是。

鄭委員汝芬:預防勝於治療,既然要對小朋友施打,就表示對小朋友是有幫助的,所以你們若能提早施打的話,相信對健保給付來說,也有相輔相成的功能在。

葉署長金川:是的,就成本效益來看,這比一般看病來得高。

鄭委員汝芬:而且經專家的計算,這個效益是1元比7元,既然有這麼好效益,你們還是要極力幫民眾來爭取。

葉署長金川:不是每個疫苗的效益都是這麼高。

鄭委員汝芬:就像子宮頸癌疫苗,本來購買3劑要12,000元,如果由政府統一購買,則價格可能下降到11,000元。

葉署長金川:如果價格願意下降,當然推動的速度就會加快。

鄭委員汝芬:要每位少女都去施打的話,當然效益……

葉署長金川:所以還要跟他們來協商,而且最主要是要有一個價量的概念,如果一直認為政府會支付12,000元來推動全面施打,則真的是想太多了,這是不可能的。

鄭委員汝芬:再來就是腸病毒的問題,這對小朋友的家長來說,尤其是幼稚園的小朋友,真的造成很大的困擾。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督促國家衛生研究院,請他們趕快進行開發。

鄭委員汝芬:剛好H1N1的防疫工作也在做。

葉署長金川:H1N1的部分不會由國衛院來做。

鄭委員汝芬:像勤洗手多多少少對腸病毒的發生有幫助,但是在腸病毒這一塊……

葉署長金川:國衛院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去開發腸病毒的疫苗。

鄭委員汝芬:希望能儘早開發出腸病毒的疫苗。

葉署長金川:好的。

主席:會議開至12時左右就會休息,下午再繼續開會。

請侯委員彩鳳發言。

侯委員彩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一些心裡話,本來想要私下找署長溝通,但後來知道你的行程都已經排滿,所以只好利用這12分鐘質詢的時間來探討一些問題。方才委員提到H1N1疫苗的部分,署長說不需要用到國衛院。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不是!不是!因為現在疫苗株已經來了。

侯委員彩鳳:國衛院裡不是有一個疫苗中心嗎?他們該有的設備都有,如果不需用到國衛院,則是否都要給民間去做?我們每年補助那麼多錢給國衛院要做什麼呢?難道只為了腸病毒疫苗的開發而存在嗎?

葉署長金川:不是,國衛院的工作就是開發疫苗,然後做宣導工廠,原來這部分疫苗我們以為國外廠商做不太出來,實際上國外大概9月就可以做出來了。

侯委員彩鳳:像克流感……

葉署長金川:他們不是生產的工廠,而是在做研究,開發後就轉給民間工廠,像克流感的部分目前國內有3家藥廠可以做。

侯委員彩鳳:這些技術是他們自己研發出來的?

葉署長金川:多多少少是國衛院……

侯委員彩鳳:反正權利金一定要給政府,不可以免費移轉。

葉署長金川:他們不是跟國衛院拿pattern,因為pattern還是屬於羅氏藥廠的。

侯委員彩鳳:既然如此,國衛院就不需要存在了,因為專利他們都可以拿到了。

葉署長金川:這應該算是國衛院來輔導這些廠商。

侯委員彩鳳:另外,關於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之前召開公聽會時,我們的態度很明確,因為你們官方版的尚未經過程序委員會,黃委員無法將其排入議程,所以今日暫時無法進行逐條討論,但是裡面有一些問題,包括政府信賴保護原則等,我們必須在這幾個月之內,讓一些百姓以及權益可能受到影響的學生,可以釐清到底政府所應該負起的責任是什麼。

葉署長金川:會的。

侯委員彩鳳:方才有委員問到,健保局這幾年的表現是好還是不好?朱總經理這幾年的表現是好還是不好?

葉署長金川:朱總經理的專長是健保財務,他好像是95年底到任,這幾年他曾提出二代健保等看法,而我們也交代他對所謂的1.5代來進行規劃。此外,他也把4.6個月的問題解決了。

侯委員彩鳳:相關組織法也修改了,而這些都是在他任內去推動的。

葉署長金川:這些部分他的確做了很多努力。

侯委員彩鳳:現在健保最大的問題就是管理、財務,而且不一定是醫生才能擔任健保局的總經理,從葉署長之前擔任總經理到現在,我是認為朱總經理做得還算不錯,至於是不是有一些擋人財路的問題,可能就是比較嚴重一點了,對不對?除了健保IC卡之外……

葉署長金川:我不清楚這一部分。

侯委員彩鳳:怎麼會不清楚呢?像克魯曼一直很肯定我們的健保制度,但是這段期間,在美國商會嫌棄我們的同時,本席沒聽過方才署長所說的肯定的言論,這些話署長是否不曾公開談論過,就是今天才公開肯定的嗎?本席相信,今天公開的肯定後,他就不會感到很委屈。

葉署長金川:因為你們沒有問我,倘若你們問我,我一定會予以肯定的。

侯委員彩鳳:不能這樣講,因為人家已經嫌棄我們的健保制度。本來我們非常高興得到諾貝爾獎得主的肯定,也認為與有榮焉,因為臺灣不容易獲得世界級人物的肯定。結果,他們又毫不避諱的說,我們的新藥與醫療器材的核定價格偏低,與先進國家相差50%。我們本土的藥都可以生存下去,為什麼外國的藥不能生存下去?他們也管得太多了吧!這叫政府的效率嗎?這一點我無法認同。

葉署長金川:這部分分為兩種,一種是有專利的藥,亦即新藥;一種是過期藥。其實,我們對於過期藥反而付得比較高,就是專利內的我們殺得比較低,但是一旦過期,又變成專利過期後還在保護它。事實上,這部分有努力空間,理論上應該將專利的維持或稍微提高,但是一過專利就應該下降。

侯委員彩鳳:本席覺得署長回應的太慢了,因為你是我們衛生單位的大主管,人家在嫌棄我們的健保制度時,你應該站在第一線,說明對我們有利的部分。我們的健保制度是你催生出來的,當時你是總經理,對不對?關於這一點,朱總是不是有受到傷害?

葉署長金川:事實上,我管政策,他們管執行。因為這部分是執行面,所以朱總已經在第一線做出適當的回應了。不過,他應該多與美僑商會溝通,這部分倒是必要的。

侯委員彩鳳:人家要我們抬高藥價,你們願意嗎?方才你們不是提到,健保的費率絕對不可能再調整嗎?

葉署長金川:其實,抬高的同時,過期藥就要下降,美僑商會應該同意這樣做。亦即要提高新藥的價錢很簡單,就是馬上讓過期藥的價錢降下來,這是取捨的問題。

侯委員彩鳳:針對這點,本席覺得朱總還是做得不錯。

葉署長金川:是的,我肯定他做得不錯。

侯委員彩鳳:其實,我們是關心健保財務有漏洞的問題,嫌他無法討回北高兩市的欠費。

葉署長金川:他有很努力的去要。

侯委員彩鳳:本席覺得,倘若屬下有受到委屈,上級主管應該要力挺,就像我們力挺葉署長一樣。

葉署長金川:謝謝!

侯委員彩鳳:你是優秀的,我們一定會挺你。

葉署長金川:朱總也是優秀的。

侯委員彩鳳:他也是非常優秀,而且是你帶出來的人,倘若他不好,那你這個師傅就有問題了。所以,關於美僑商會這個問題,我是為他叫屈的。

葉署長金川:是的。

侯委員彩鳳:其次,方才很多人提及疫苗之父與有關疫苗的問題,其實與生命有關的疫苗,都必須由公費支付。

葉署長金川:他確實是疫苗之父,也是我的老師。

侯委員彩鳳:本席一再地與國民健康局蕭局長說,婦女子宮頸疫苗,要從年輕時就開始防疫,因為防疫重於治療。倘若現在不做預防,未來發病就要治療,至於能不能治好就不得而知,但是花費的錢絕對比預防來得多。本席認為,這些話應該值得我們去做重大的檢討,就像幼兒的疫苗這麼貴,但每年全球有數百萬五歲以下的兒童死於肺炎的感染,這是非常嚴重的現象,尤其臺灣現在是少子化,更是不能發生這種情形。關於少子化的問題,就是現在我們提到的長照保險部分。署長有在聽嗎?

葉署長金川:有,我在看長照的部分,以及委員提及的小兒……

侯委員彩鳳:本席講太快了嗎?

葉署長金川:不是,我在查看委員提及的部分,我們到底何時要做。

侯委員彩鳳:請你先回應疫苗的部分,稍後再談長照的問題。

葉署長金川:我們先來談子宮頸癌疫苗的部分,事實上要全面的推動一個疫苗,要有幾個條件:第一、疫苗是有效的。第二、價格要合理。第三,民眾要接受。很顯然的,目前子宮頸癌疫苗還沒達到這個階段。現在一個人要12,000元,價錢實在是高得不……

侯委員彩鳳:小兒的疫苗也是一樣啊!

葉署長金川:輪狀病毒也是一個人6,000元。在適當的時候,倘若政府能說服廠商調降價格,民眾也能接受,我們就會去推動。現在子宮頸癌疫苗的部分,我們是從低收入戶先補助,方才廖委員國棟也問到,還有誰可以補助的問題,因為我們有山地離島基金及偏遠地區基金,所以這部分也會補助。

侯委員彩鳳:補助的越多越好,未來健保的支出才不會那麼多。

葉署長金川:對!但是要有經費來源。其次,有關肺炎鏈球菌的部分,現在也有施打疫苗,原來這部分在今年7月疫苗基金撥入後,我們就會開始施打疫苗,但是還沒達到可以全面施打疫苗的階段。至於老人的部分,王永慶基金會有幫忙,所以老人與小孩都會施打疫苗。

侯委員彩鳳:靠民間的協助是一時的,國家應該訂定一個可長可遠的辦法。

葉署長金川:以長遠來講,我們要編列預算,但是王永慶基金會答應捐贈3年,所以我們就暫時不編列。

侯委員彩鳳:現在少子化的現象及失智老人的問題,將導致民國145年時,100個年輕人要撫養75名失智老人,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葉署長金川:是撫養老人,不是單指失智老人,因為老人不一定都會失智。

侯委員彩鳳:無論如何,這是非常嚴重的,所以現在我們將其規劃為一個中期的計畫。方才本席私下和幾位委員討論,長照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險,我們必須好好的規劃,否則未來在老人人口這麼多的狀況下……

葉署長金川:事實上,院長已經聽過簡報,並且在昨天做了一些基本的指示。

侯委員彩鳳:但是我們還不知道,今天也沒看到媒體的報導。倘若方便的話,提供一份資料給我們。

葉署長金川:原則上在1007月會推動,而且是條件說,不是時間說。

侯委員彩鳳:應該是101年,現在要提早嗎?

葉署長金川:我們以1007月為目標。這是條件說,就是有幾個條件,譬如財務等條件要吻合,不要說為了開辦而開辦。

侯委員彩鳳:好的,謝謝!

主席:上午的發言就到陳瑩委員為止,下午兩點半再繼續開會。現在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討論醫師法第四條之一的條文修正草案,有鄭委員與涂委員提出修正版本,目前我們尚未看到行政院版,但是召委說今天我們先進行大體討論。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我只是做口頭報告。

孔委員文吉:我相信社環委員會也不會再做大體討論了,俟行政院草案送來,我們就會來審查,現在是各委員表達立場的發言。依衛生署今天的報告來看,對醫師法修正案將兼顧醫學品質、民眾健康公義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達到社會公平正義與國人健康的目的。看起來,你們兩者都會兼顧,無論如何,本席認為,衛生署現在要先擬出說帖?

葉署長金川:會的。

孔委員文吉:現在大家對波蘭醫師與醫師法修正案吵的沸沸揚揚,現在大家在立法院各方的利益正在拉距中,委員也有各自不同的立場;如何兼顧這兩者,本席認為,衛生署的說帖要早點定調。

葉署長金川:若要分送給本委員會的委員,本週可以……

孔委員文吉:你們衛生署要準備說帖?

葉署長金川:本週五以前,我們可以分送給各位委員。

孔委員文吉:今天討論本案還有點過早,通常是行政院草案送來時併案審查。

葉署長金川:是相差一個禮拜,本來是上上週要排入行政院會,後來又延一個禮拜。

孔委員文吉:針對本案,本席的看法與黃委員義交差不多,黃委員談的非常深入;這件事情,自91年開始有9大地區?

葉署長金川:其實自79年就開始了,79年是用辦法,91年則是用法律來規範。

孔委員文吉:91年修法?

葉署長金川:是。

孔委員文吉:79年波蘭醫生的議題就吵得沸沸揚揚,對此,要求教育部針對醫師要甄試學歷與臨床實習,問題是,現在已在國外留學的人,如何兼顧他們信賴保護原則的權益問題,我相信,衛生署會支持,今年2月衛生署曾召開會議,你們也認為,要兼顧他們的信賴利益原則,是否如此?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考量,但沒有說一定會信賴保護……

孔委員文吉:目前正在就學的學生,你們要如何兼顧他們的權益?

葉署長金川:會。現在爭執的重點剩下這650個波蘭學校醫學生的問題,針對未來的實習與考試,大家已有共識。無論鄭委員汝芬、涂委員醒哲或即將提出黃委員健庭的提案,這部分已經沒有爭議,唯一的爭議是這……

孔委員文吉:只有波蘭嗎?

葉署長金川:其他的國家一年大概有八十個回國,其中美國大約十多個,日本四、五個,其他國家是零星的,這些爭執並不大,像美國醫學院的申請門檻非常嚴謹,若要進哈佛醫學院,非全世界最頂尖的人根本進不去。所以,這問題並不大。

孔委員文吉:本案進入討論時,可以跟不同意見的委員進行溝通。現在波蘭每年回台灣的人數大約是四、五十人?

葉署長金川:當初是一窩蜂,後來演變成有制度,有人會拉客或代辦一些手續等,就變成一班150個,本來人數少時,沒有這個問題,現在已變成氾濫了。

孔委員文吉:所以,要做適度的檢定?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做考量,衛生署會提出明確的立場來說明。

孔委員文吉:針對疫苗的問題,有很多人負擔不起,有些疫苗政府對於偏遠與原住民地區有補助?

葉署長金川:這是由菸捐基金提撥各1.5%山地離島及偏遠地區來處理,現在菸捐的錢已經有了,雖然還沒有到手,但預計會有這筆錢,我們可以運用這筆基金來改善山地離島與偏遠地區疫苗接種的情形。

孔委員文吉:署長預估有多少菸捐基金可以用在山地離島地區?

葉署長金川:可能會比原來預估三百六十億元要少,因為願意戒菸的人忽然增加頗多比例,我們也很高興。

如果有三百二十億元,百分之三也有十億,但這十億並非都用在疫苗,而是用在改善山地離島的醫療、預防保健與健康促進,特別是酗酒、衛生與檳榔等問題,這些項目一併適用。

孔委員文吉:就像勸導原住民戒菸、戒酒及戒檳榔的活動嗎?

葉署長金川:是的,已經有編列了。

孔委員文吉:這是否與山地離島衛生科的業務重疊?

葉署長金川:我們與原民會醫療照護處合作,所以,原民會要一起來做。

孔委員文吉:政府確定補助要原住民的疫苗是哪些?

葉署長金川:今年7月要做的是……

孔委員文吉:本席是指,對原住民免費的,由政府補助的疫苗有哪些?將來的菸捐基金可以補助的有哪些?

葉署長金川:今年一定會有肺炎鏈球菌的疫苗。

孔委員文吉:是全民都有嗎?

葉署長金川:不是。只針對5歲以下的高危險群,但原住民與偏遠地區都包括在內,並非每個人都有,若要每個人都要有,我們負擔不起。

另外,也會有老人的肺炎雙球菌疫苗,我們可以降低原住民的施打年齡為55歲。

孔委員文吉:這是針對未來?

葉署長金川:7月即將實施。

孔委員文吉:這是從菸捐而來嗎?

葉署長金川:老人的部分是王永慶基金會捐贈,兒童則是從菸捐,雖然菸捐的錢還沒有進來,但因為這是基金,所以我們可以先週轉使用,其實這筆錢已經進來,只是還沒有入基金會的帳戶中。

孔委員文吉:衛生署要及早完成規劃。請問包括子宮頸癌的疫苗嗎?

葉署長金川:子宮頸癌的疫苗是針對低收入戶。

6月已經有的是菸捐與山地離島基金,金門地區已經施打過了,所以他們不必做,這樣看來,有可能幫忙原住民與其他偏遠地區,因為價錢非常貴要12,000元,我自己非常不滿意;疫苗廠竟然一點社會責任都沒有,只想作生意賺錢,連世界衛生組織要求他們降價捐給其他國家,他們都不願意,我認為,應該要有一些機制來跟他們談。

孔委員文吉:本席希望衛生署也能準備說帖。

葉署長金川:是!

孔委員文吉:現在報載偏遠地區原住民都付不起。

葉署長金川:對於整個疫苗,我會準備說帖。

孔委員文吉:衛生署是否有疫苗的新政策?

葉署長金川:我們馬上會有適當的回應,由我或郭局長提出政府清楚的態度,其實有關8成的人打不起疫苗,這種說法是錯的。

孔委員文吉:本席認為你們必須作個澄清,事實上,政府對偏遠地區原住民施打疫苗是有列入補助的。

署長方才說菸捐除了有疫苗的部分補助之外,另一部分是倡導原住民的生活習慣。

葉署長金川:原住民的社區部分,如果純粹要靠醫療,是沒辦法解決問題;要請原民會跟我們一起從教育部分著手。

孔委員文吉:也就是相輔相成。

葉署長金川:例如由教會或當地社團組織來帶動比較可行。

孔委員文吉:應該讓社區或部落舉辦節菸、節檳榔、球類的活動。

葉署長金川:已經有規劃了,在61日開始。

孔委員文吉:本席認為這是難得的經費,可以做很多事情,特別是對於提升原住民的健康。

葉署長金川:由於支持菸捐才有此計畫,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少萍發言。

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併案審查委員鄭汝芬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涂醒哲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行政院版本沒有送來;如果行政院版本送來,不知道其他委員的版本有什麼看法,但是,委員鄭汝芬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涂醒哲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跟行政院版本大概都差不多是嗎?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對!精神是一樣的。

徐委員少萍:都是贊成國外回來的必須學歷甄試,但是,現在最大的聲音就是波蘭,其實影響的不應該只是波蘭,其他九大地區都有影響,其他九大地區有無像波蘭般反映?

葉署長金川:少數說美國的水準高如果要回來,就把他們擋住了,少數會這樣處理,其實在配套上應該可解決;美國在過去5年只有19人回來。

徐委員少萍:您的意思是人數不多,日本又是什麼情況?

葉署長金川:日本在過去5年只有5人回來。

徐委員少萍:也就是大部分都在本國唸?

葉署長金川:在美國或日本唸完,基本上,是會留在美國或日本,待他們變成教授後才回來。

徐委員少萍:但是,在波蘭唸完不可以留在波蘭執業就必須要回來,所以,他們的訴求聲音就比較大,本席認為是情有可原。

葉署長金川:變成美國或日本的專科醫師或教授後,另外有個臨床交流之類的辦法,也就是副教授以上可回來3個月,例如美國醫師當了副教授或教授後,台大醫院就請他們回來,這種是完全沒有問題,且是鼓勵他們回來3個月或6個月,以便教我們的醫師。

徐委員少萍:可不可以執業?

葉署長金川:不可以執業。

徐委員少萍:即使在國外執業,因為,他們在台灣沒有證照,回到台灣執業也要考執照是嗎?

葉署長金川:如果要臨床進修就要考執照。

徐委員少萍:那只是教學方面的交流,必須要有醫師證照才可以執業,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對!例如有個日本醫師去台大醫院幫李前總統放支架,這種是可以。

徐委員少萍:在國外即使很有成就,可以回來從事醫學交流;但是,不可以在醫院中從事醫療行為,因為,他沒有醫師執照,是不是這樣子?

葉署長金川:基本上,臨床交流是可以進行醫療行為,但是,要由被教的主治醫師或專科醫師負全部的醫療責任,因為,不是一個人做,一定是一起做,且國內有個主治醫師。

徐委員少萍:交流是可以,為什麼有很多人到波蘭去讀?

葉署長金川:因為,波蘭不需要入學考試。

徐委員少萍:在台灣考不上是嗎?

葉署長金川:不能夠這樣說,少數是考得上;因為,波蘭根本沒有入學標準,只要申請即可。

徐委員少萍:即不用考試,只要申請即可;他們為什麼不留在台灣,台灣的總額量少,現在是每年1,300人,量的問題是怎麼樣?

葉署長金川:很多醫學中心想設醫學院,例如義守大學。

徐委員少萍:對!本席方才聽到了。

葉署長金川:再者,彰化基督教醫院也想設醫學院。

徐委員少萍:量是否足夠,你的想法呢?

葉署長金川:1,300人是足夠且會超出的。

徐委員少萍:就是量一定夠,所以,就是1,300人,不可能招考更多。

葉署長金川:現在已經到差不多36,000多人。

徐委員少萍:是不是每年招收1,300人?

葉署長金川:每年都增加1,300人。

徐委員少萍:量就是這樣子,所以,很多人想當醫生,這是很好的志向,就到國外去學;方才很多人說信賴保護原則,雖然,信賴保護原則很重要;但是,人的生命很重要,且比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更重要,署長在公聽會是否曾這樣說的很清楚?

葉署長金川:我是這樣表達,因為,很多委員問是否有配套措施。

徐委員少萍:現在有配套措施,你應該可聽聽大家的意見,方才黃委員義交也提出很多配套措施,本席認為如果這個修正案通過的話,雖然,是公平正義,但是,心裡對這些學生會有點遺憾,因為,政府之前的保證,結果一下子就改變了;我們知道考醫師執照門檻比較低,95%都能夠考上是嗎?

葉署長金川:方才查證國內是92%,國外是5.8%;但是,累積通過率是40%,就是他考1次不過,考2次不過,但是比同一個人來看、用人頭來看,他通過率是……

徐委員少萍:從這個數據看來他們的程度真的是比較差,考的成績五點多……

葉署長金川:這樣講不好,國內的醫學生跟他們考看看……

徐委員少萍:剛才賴教授講的是不知道民國幾年前找一些醫學生,讓他們考……

葉署長金川:現在還是這樣。

徐委員少萍:沒有,是幾年前考的吧?標準是怎麼來的?是每年都找人……

葉署長金川:現在每年都有人進來要考,甚至……

徐委員少萍:甄試的門檻……

葉署長金川:門檻5.8是每年都有人在考,但很多是同一批人在考,就是今年考不過的明年就再考。

徐委員少萍:你所謂同一批人是本土的?

葉署長金川:不是,是國外的。

徐委員少萍:但是這門檻也是找我們醫學院學生曾經考過的,拿這個門檻標準來作他們學歷甄試的門檻,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它沒有所謂的及格不及格,而是考我們的學生成績在這裏,就抓這裏的什麼地方當及格標準。

徐委員少萍:什麼時候的標準?是民國幾年?

葉署長金川:每年度都會測試一下,比如今年有130個外國學生……

徐委員少萍:我是說這個門檻……

葉署長金川:它沒有設門檻,而是設及格成績的標準,而這個標準是臨時找幾個國內醫學生……

徐委員少萍:每年都臨時找幾個來弄?

葉署長金川:這應該是賴教授講的話。

徐委員少萍:賴教授講的不是,他是說幾年前弄了一個……

葉署長金川:沒有……

徐委員少萍:是每年度……

葉署長金川:它沒有比率,而是及格標準是找國內學生來看看我們的考題適合不適合……

徐委員少萍:假設國內醫學生測試的標準與國外回來醫學生考的標準是同樣的,那我認為絕對是公平的。

葉署長金川:剛剛賴教授的講法,考試院……

徐委員少萍:我記得他講這個標準是幾年前考的,不是每一年,我聽得很清楚。

葉署長金川:每年都有找醫學生來測試。

徐委員少萍:誰在做這個測試?

葉署長金川:教育部。

徐委員少萍:我聽賴教授講的是,民國幾年前有個標準,我的想法是,這個標準太久了。

葉署長金川:不是這樣。

徐委員少萍:我聽的是這樣。

葉署長金川:我們請教育部再確認。

徐委員少萍:我聽得很清楚,像這樣講……

葉署長金川:他講的,有一點……

徐委員少萍:假如每年都有這樣的測試,那很公平。

葉署長金川:過去幾年都有,但近兩年沒有做國內學生的測試,這類似大專聯考會找一些大一學生來測試題目。

徐委員少萍:我覺得賴教授講的不是這樣,要幾年前……

葉署長金川:現在……

徐委員少萍:我的想法是,假設是那麼久以前做的,就應該討論,好不好?假如法律修正通過,我覺得這些考不上的財務補償並不是很適當,假設能在某些課程上加強輔導,免費輔導他們,讓他們能在3年之內考上,也可以做為配套措施。

葉署長金川:他們如果考不上,我們會讓他們實習一年,他們就可以考學歷甄試,他們沒有學歷甄試……

徐委員少萍:他們沒有學歷甄試怎麼當實習醫師?

葉署長金川:不能,一定要拿到甄試以後,才能當實習醫師。

徐委員少萍:我的意思是,有關考的配套,基於政府沒有做到信賴保護原則,所以應想個配套,加強輔導他們考試,而甄試的內容及標準則力求公平。

葉署長金川:實習醫師有兩種,一是畢業前一年的實習,叫intern,另一是畢業了,但是考不上國考,就在醫院裏做實習醫師,那也叫實習醫師。

徐委員少萍:本國的?

葉署長金川:本土的,他們理論上類似,也可以這樣講,但實習醫師目的是要輔導他們考過……

徐委員少萍:假使要實習,我們很怕很多醫院不用他們,所以你們應該有個配套,讓這些回來的也有機會到各大醫院實習,因為家長告訴我,他們回來醫院可能不用他們。實習醫院是你們幫他們找,還是他們自己找?

葉署長金川:現在是署裏想把實習變成matching program,就是分配的,由各醫院提出名額,我們這邊matching……

徐委員少萍:讓他們有機會去實習?

葉署長金川:對,他們理論上應該可以join……

徐委員少萍:我現在講的很簡單,一個是課程不要財務補償,課程上給予免費,加強輔導,再來安排實習,而在門檻方面力求公平性,好不好?

葉署長金川:實習還有畢業以後的實習,為的是讓他們有機會考過。

徐委員少萍:謝謝。

主席:署長,對不起,你剛剛講國考是百分之九十幾,另外你講的百分之五點幾、40%,請問外國學生回到台灣考國考通過的比率是多少?你們有沒有統計過?

葉署長金川:cumulating40%,那40%以後要考國考幾乎都會考過,也是百分之九十幾。

主席:可是那9大地區的不需要甄試,所以你講的那個數字沒有意義,我現在講的是9大地區考過國考的比率……

葉署長金川:考過國考的比率……

主席:那個事後再提供給我沒有關係。那40%是另外的,你一直在講甄試的部分,這9大地區基本上是不需要經過甄試的,他們直接來考國考。

葉署長金川:現在這40%分不清楚是9大地區或是波蘭的,一共是通過40%……

主席:所以事實上也不高。

葉署長金川:現在再把他們分開。

主席:也不高啊。

葉署長金川:就是國外回來的……

主席:對啊。

葉署長金川:那是國考,跟甄試無關。

主席:我知道,可是國考也只有40%考過,而我們國內的是百分之九十幾考過,100人回來考,有40人考過,錄取率並不高。

葉署長金川:但那不是同一個考試。

主席:我知道,所以國考某種程度上篩減了很多人,是這樣的意思嗎?cumulating40%,如果是single的話,就連40%都沒有了,拜託你提供給我們相關數據,好不好?

葉署長金川:我將數字弄清楚再……

主席:這要弄清楚,1年到底有多少人考過?如果100人考,只考過10個、20個,那我們也沒有太大的憂慮,我是這樣想,但還是提供給我們一些數據,讓我們思考。

葉署長金川:拿給我的,我自己也不太相信,我確認後再向各位報告。

主席:cumulating這種數字,講這種累積性的數字是不好的,應該是講每次考試的錄取率才對。

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國內食研所做的檢驗報告是可信的嗎?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你講的是新竹食品……

陳委員瑩:就是預算上的那個。

葉署長金川:該所實驗室的能力應該是相當可靠的。

陳委員瑩:所以不管是食品還是藥品……

葉署長金川:中藥材有些是食品。

陳委員瑩:基本上該所檢驗結果是可信的?

葉署長金川:對。

陳委員瑩:如果檢驗之後,中藥材被列為偽藥、劣藥,那麼政府,尤其是衛生署應該有什麼作為?

葉署長金川:如果是我們藥檢局沒有授權認證機關做的,還是要再確認1次。

陳委員瑩:就是要double check

葉署長金川:對,還是要再確次1次。

陳委員瑩:如果經過檢驗,你們也早知道有這樣的結果時,是否應該要主動採取複檢的動作?

葉署長金川:不是複檢,是抽驗,因為抽驗有法定程序,就是民眾送檢,如果檢出有偽藥、劣藥,不見得就是某家GMP藥廠的產品,必須循一定的法定程序,由地方衛生局抽驗,然後送藥檢局及其分支機關檢驗,才能移送或罰款。

陳委員瑩:這個問題我提出很多次,我之前給你的報告都是各個公立醫院採樣的結果,過去幾年也有立法委員送過同樣的東西,我不明白這件事情超過5年之久,為什麼這些不合格的濃縮中藥還存在?幾個禮拜前署長還說要重新檢驗一次濃縮中藥,到底還要拖幾年才能解決?

葉署長金川:陳委員,禮拜四就要我們來作專案報告。

陳委員瑩:我今天先提出這個問題,請你們思考,為什麼衛生署對於同樣的問題可以視而不見?還是你們中間有什麼有力人士阻擋這樣的查驗?

葉署長金川:至少沒有到我這裡來。

陳委員瑩:對啦!因為那時署長還沒有上任,跟你無關,我知道你要這樣回答。

葉署長金川:不是,就是至少我沒有碰到有力人士。

陳委員瑩:是你沒有碰到還是沒有發現?

葉署長金川:沒有發現,我會仔細來瞭解。

陳委員瑩:我覺得衛生署應該有一個作為,你們要去取締呢?還是不聞不問,還是再過兩年再收網?

葉署長金川:我上次已經講過,林主委說他在佈線,以後才要收網,我對這個講法不以為然,我會追究他如何佈線。

陳委員瑩:我們每個人都不以為然,他下個禮拜也要講清楚。我只是點出這個問題存在已久,曾經有好幾位委員、我的前輩很認真的致力於這個議題,但是也被有力人士壓下來。

葉署長金川:有力人士不可能來壓我,所以沒有碰到。

陳委員瑩:我希望署長和我一樣,有力人士沒有辦法壓住我們,讓我們好好整頓一下不合格的中藥。

葉署長金川:好。中藥材的安全、中藥飲片炮製工廠和中藥材的包裝是我目前和明年的工作重點。

陳委員瑩:尤其公立醫院和各診所的濃縮中藥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署長,你上次答復我一個問題,我覺得你說錯了,你說濃縮中藥中微生物的數量不重要,問題是我們是直接吃那些濃縮中藥,它的微生物數量比生魚片還高出很多。

葉署長金川:那是衛生指標,雖然重要,但不是致病指標。我們也會檢驗包裝水的生菌數,我們會訂定一個標準,那是一個指標,超過那個標準就違反衛生標準,但是我們真正要查的是致病的細菌。

陳委員瑩:如果生菌數超過200倍,吃了不會拉肚子嗎?

葉署長金川:不會,生菌數超過標準是違反衛生標準,但是會造成腹瀉的是大腸桿菌、沙門桿菌等等。

陳委員瑩:不管怎麼樣,都是不合乎標準的嘛!

葉署長金川:不合衛生標準。

陳委員瑩:所以我一再講,就是希望衛生署真的能夠有所作為。

另外,針對今天要討論的醫師法修正案,我剛才聽了很多委員的質詢,我很好奇為什麼會有仲介的存在?我知道國外有很多補習班介紹學生收取一點手續費,可是如果大家認為醫學院不能比照一般科系處理的話,那就不只出國留學,仲介的部分也應加以規範,不是嗎?

葉署長金川:我對有人仲介學生,從中牟利,實在深惡痛絕。

陳委員瑩:我相信到波蘭留學的學生也是受害者,如果仲介不用那種惡劣的手段,他們也不會一窩蜂跑到波蘭留學。

葉署長金川:不過,家長也要負責任,學生本人也二、三十歲了,也要負責。

陳委員瑩:署長,我現在不是要跟你討論家長該不該負責任,而是為什麼會有這種仲介的存在?你未來是否應注意對仲介的管理?我現在不知道可以根據什麼法源來管理。

葉署長金川:我也不知道,這是教育體系裡的漏洞。

陳委員瑩:但它現在確實造成一些問題,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研議仲介這個問題。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請教教育部有沒有什麼辦法。

陳委員瑩:我今天不再和你討論仲介的細節,我只是提醒你們注意。

另外,很多國外的學校都是申請入學的,不用考試,所以你剛才一直講到波蘭唸書的醫學院學生沒有經過考試,可是在我的認知裡,國外很多學校是申請的,這樣有什麼錯呢?

葉署長金川:申請要有篩選的程序,如果沒有,只要有錢就可以入學,那就不好。我現在也不是說一定是這樣,例如申請哈佛醫學院,會經過很嚴格的篩選,那我們也就服氣了。

陳委員瑩:我想這還牽涉到一個問題,請你們把法律依據查清楚,然後告訴我們,因為我不認為不考試,用申請的方式入學有什麼不對,因為我的母校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也是美國前十大,我也是申請入學的。

葉署長金川:但是他們甄選有一定的程序。

陳委員瑩:所以也請你查清楚告訴我們。

葉署長金川:好。

陳委員瑩:還有到波蘭留學,那些教學的教授也和學校本部的教授是一樣的嗎?

葉署長金川:這我不清楚。

陳委員瑩:是完全不同還是有部分相同?課程是完全不同嗎?也許是完全相同,但是一個用波蘭語,一個用英語。

葉署長金川:這在禮拜五要提供給各位的說帖中有說明,如果委員現在想知道,我就請石處長說明。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說明。

石處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瞭解,目前波蘭方面的作法是有英文導師,授課是以英文進行,如果有臨床課程需要到醫院去,因為醫院都講波蘭語,這些學生就無法直接學習,必須由英文導師從旁再作一次翻譯,讓學生瞭解。

陳委員瑩:在其他科系的上課過程中,以音樂系來講,我們同時會遇到很多語言,這時也是需要透過老師翻譯成英文。關於這部分,我只是提出我的質疑。

另外,我不知道本委員會什麼時候還要再排這個議程,但是我希望衛生署能夠提供我們資料,包括他們的學分、實習等等,讓我們在審查之前能夠有充分的時間消化,不要在做報告時,當下才丟給我們,讓我們沒有時間看。

葉署長金川:不管什麼時候審查,我們禮拜五先提供,如果以後還有更詳細的資料進來,我們再補充給委員。

陳委員瑩:還有,我們也希望了解未來修法的方向,也就是持國外學歷需要經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和甄試等等,相關的細節辦法,我們有事先了解的必要,因為這樣才能讓我們更精確進行審查。

葉署長金川:我們在週五會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瑩:再者,有關國考的部分,有些國外回來的學生不僅考過,甚至還名列榜首。但是本席想要了解的是,國考到底能不能測出一個醫學生的學歷?如果不行,就應該要通盤檢討整個國考制度……

葉署長金川:其實剛才賴教授有提到,美國就是認為用「ABCD」這樣考不出什麼水準,所以他們現在是把……

陳委員瑩:所以國內學生的好壞,我們也不知道?

葉署長金川:對,所以要靠在學7年當中的嚴格把關。現在美國不論國內外其實已經全部改成STEP1STEP2兩階段的考試,等到實習之後再考STEP3,他們是非常嚴格把關的。

陳委員瑩:未來的方向應該是國內外一起統統都要考,這才助於我們醫療水準的提升。

葉署長金川:以前我們考的東西,現在美國都放棄了,因為像我這麼優秀的人也不一定考得過。所以為免損失人才,他們後來改成考3次,而且要在美國實習。

陳委員瑩:本席的結論就是要提醒各位,聯考只是一個入學的依據,它絕對不是可以畢業或是拿到醫師執照的保障。相信各位也了解,我們的聯考,大家一直重複在唸的是高中課程,並不是醫學院的課程……

葉署長金川:對,入學考試只是做一個篩選。

陳委員瑩:所以本席才會主張,我們未來應該有一個方向,讓國內外大家一起來考,因為我們總是希望醫學的養成,不管是在國內或國外,都是非常紮實的。當然,本席也希望你們提出這個辦法或是在做說明時,不要存有歧視的心態。

葉署長金川:沒有。我到今天都沒有特別說……

陳委員瑩:你一直說沒有,但有時我們聽起來還是覺得有。

葉署長金川:禮拜五我會針對過去、現在跟未來向各位作一政策上的說明。

陳委員瑩:好的,謝謝。

主席:在場的廖委員婉汝和趙委員麗雲要求發言5分鐘,首先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本本席想要和署長討論有關長照制度的問題,因為今天新聞媒體也出現很多未來高齡化人口當中失智老人的問題等等,所以可能有必要更加強化我們的長照機制,但是受限於時間,這個問題,本席下次再請教署長。

今天早上大家幾乎都是針對波蘭醫學院留學生的問題在討論,其實我們在基層也聽到很多聲音,不知我們的政府到底有沒有傾聽基層的聲音或是了解民意?姑且不論留學波蘭這一塊,據本席了解,大概20年前,就有很多人到菲律賓去唸醫學院,唸完之後,因為沒有辦法考國考,加上認證上的問題,所以再到美國唸個研究所就回來了。之所以會這樣繞一大圈,就是因為家長總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希望小孩當醫生,因此才會有這些管道出來,就像剛才陳委員說的,怎麼會有人在仲介這種學習課程?難道我們教育部都不查?他們要出國,就要叫你去認證,如果是歐盟國家,你要不要去認證?你也是說「沒問題,你出去唸」嗎?當這種情形累積到很多數量時,你也沒有感受到,其實這是整個政府機制的問題。現在這些問題呈現出來了,就像我們接到一些陳情,不論正反面的意見,我們都沒有預設立場,但是聽過這些意見之後,我們也覺得很奇怪,因為當初是政府答應他們出去唸的,可是本席感到意外的是,原來都是英語班,所以不能在該國就業。也許這個奇怪的學習機制,是我們台灣人發明出來的,那麼要不要改?我是覺得要改,我相信如果這個問題出現在台灣各界的任何一個環節當中,絕對會引起抗議,所以包括現在國內的醫學生也在抗議,但不論如何,問題出來總是要解決,畢竟這是過去政府承諾人家的,而人家也是抱持信賴保護原則的觀念。不過,我一直質疑的是,現在提出來修法能不能更加周延?剛才署長表示本週五會針對過去、現在及未來的政策作一說明,也許這樣討論會比較好。事實上,有些人來向本席反映,國內醫學院的學生在聯考機制的洗禮下是最優秀的,但是我們是進去很難,出來滿容易的,聽說參加國考的比率頗高,相對的,在國外留學回來的,可能也占了一些比率,尤其是波蘭,占了很高的比率,但是因為他們的程度令人質疑,所以大家都嚇到了,也才開始針對這個問題來討論。本席是認為今天我們要解決是這塊的問題,包括斷絕以後不再有類似的問題出來。那麼究竟要如何處理?本席擔心如果我們草率修法,恐怕不是解決之道,舉例所言,南部有很多教會醫院,那些醫生若是在國外取得執照,回來之後是否要參加國考才能執業?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國外醫學院,在修法通過之後,他當然要通過……

廖委員婉汝:如果這些教會醫院要找國外留學且願意來台行醫的人任職,你們是否要針對他們先做檢定考試?也就是經過學歷檢定才能讓他們參加國考,如果這樣,那麼台灣未來可能只有國產醫生,我們並不是認為國產醫生不好,而是覺得這套機制存在許多錯綜複雜的因素,我們可能要好好去思考……

葉署長金川:我們現在是醫療輸出國,不應再靠國外醫生幫我們從事鄉下的醫療……

廖委員婉汝:我是指有些外籍的醫生,現在有很多人到國外生小孩,小孩在國外唸了醫學院回來,我們是不是還要重新為他做檢定?本席擔心的是,一旦修法不夠周延,是否會影響到我們的醫療品質?

另外,有關國考這部分,到底怎麼出題的?今天一大早那個執秘好像是說有個評比分數可以當做國考的錄取標準或是……

葉署長金川:不是,剛才那是指學歷鑑定,國考另外有題庫,是由電腦抽題……

廖委員婉汝:既然國考有一定的題庫,那就表示只要把題庫念好,應該就可以通過考試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其實只要考古題多念幾次,大概就沒有問題了。

廖委員婉汝:本席認為這方面的機制應該加以建立。

請問六百多個留學生,究竟是指在波蘭的醫學院留學生?還是指所有在外國的醫學院留學生?

葉署長金川:現在所講的650個,應該只有指在波蘭的醫學院學生。

廖委員婉汝:我們應該好好思考如何幫他們解決問題,就信賴保護原則而言,他們現在都已經在那邊念書,如果因為國家的法律修正,而突然叫他們不要再念了,似乎真的有點不公平,最起碼也應該告知他們如果要轉科系的話就趕快轉,否則回來之後可能必須經過實習和一些輔導。總之我們應該建立未來的公平機制,不論是國內或國外都一樣,就像美國的作法一樣,如此可能會更周延,謝謝。

葉署長金川: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麗雲發言。

趙委員麗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之所以趕過來發言,主要是要表達支持行政院版本的立場,因為我認為你們的規劃方向,和上回本席在公聽會所表達的意見是一致的。首先,本席認為終極的關懷就是品質的保證,因為民眾和病患的健康福祉不可以打折。其次,你們還是有考慮到信賴保護的衡平性,既不是關門,也不是開門,而是給大家一把鑰匙,讓那些有志於從事醫療服務者能夠盡力去開這扇門,本席認為這個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今天委員所提出的一些建議,我還會再考量怎麼樣才能讓大家更能接受。不過維持全民健康的原則……

趙委員麗雲:其實本席也有一點懷疑,照理說,這個問題應該不致於拖到關係幾百個人的福祉時才來解決,我想這應該不是署長的個性,而這也給貴署帶來一些啟示吧?

葉署長金川:我發現以後就積極來處理了。

趙委員麗雲:本席並不是要責怪您,但一個常設機關讓問題演變到這麼嚴重,其實是非常罕見的,所以本席建議貴署應該要有更多系統來傾聽人民的聲音。

另外,請問為什麼剛剛署長會說錄取率殺很大?也就是說,以國外學歷報考的錄取率只有48%是嗎?

葉署長金川:這方面的數據我必須再確認一下,針對波蘭醫學院留學生的單次考取率是多少,而累積考取率又是多少……

趙委員麗雲:請問台灣的醫學生退學率是多少?休學率是多少?據本席所知,前兩項的比率都是零,而國考的錄取率則是高達98%,也就是說,幾乎全數都可以考過。

葉署長金川:累積考過率是……

趙委員麗雲:本席所要問的是,實診真的有差這麼多嗎?你們有進行過追蹤嗎?針對他們考取國內、外證照之後的情況,難道不值得你們去做一個study,藉以瞭解他們執業的水準真的有差這麼多嗎?

葉署長金川:針對這方面,我們可以提供資料給委員,以我……

趙委員麗雲:對於持國外學歷考取者,他們的執業情形是否真如外界所擔心的一樣?波蘭醫學院學生能力不足的比率真的會比較高嗎?請問你們有沒有這方面的具體研究結果?

葉署長金川:我們可以把這些資料給……

趙委員麗雲:本席希望你們自己要先瞭解,如此一來,你們所拿來出的論述,大家就毋庸置疑了。

另外,請問實習重不重要?

葉署長金川:當然重要,沒有實習的話,怎麼能當醫生呢?

趙委員麗雲:按照過去的規定,是不是一定要實習期滿才能參加考試?

葉署長金川:就國考而言,這是一定要的,因為畢業以前一定要實習。

趙委員麗雲:本席的意思是包括國外九大地區在內,過去是不是也規定一定要經過實習期滿及格才能參加考試?

葉署長金川:每個國家的制度不一樣,像美國是採四年制,而四年之後必須經過實習。

趙委員麗雲:如今規定先經實習要一體適用,但對於新規定的溯及既往,本席到現在還沒有聽到很具體的說明。

葉署長金川:以實習這一年來講,我們的制度是內含制……

趙委員麗雲:是一年嗎?你們的報告書上寫的是「授權貴署訂定」。

葉署長金川:那是指沒有實習的人必須補實習一年,也就是說,如果這項法律修正通過的話,未來……

趙委員麗雲:究竟是只要實習一年?還是會有差別待遇?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說明。

石處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以現行條文的規定,必須實習及格才能參加國內的醫師執照考試,但並沒有限制必須是國內實習成績,而院版所提出的條文則是修正為必須要在國內實習。

趙委員麗雲:目前有一種說法是上了手術檯以前是學校教的,而上了手術檯以後就是病人的身體教的,會不會因為前面沒有管控好,而你們又要求必須實習期滿才能參加考試,所以病人只好拿生命來當醫學院學生上課的教材,而病人還要付錢給他們。

葉署長金川:在慈濟我們的講法是每個病人都是醫生的老師,因為他們用生命來教導……

趙委員麗雲:這樣的宗教情操本席是很敬佩的,但是對於醫院的病人來講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像本席的女兒就不敢去教學醫院,她說那兒有一大堆的實習醫生在旁邊指指點點,對於病人而言,這其實是非常痛苦的。

葉署長金川:報告委員,那是以前的制度,而現在已經規定實習醫生只能做……

趙委員麗雲:本席就是要聽署長這些承諾,其實本席完全支持行政院的版本,基本上,我同意必須維護民眾的健康公益原則以及信賴保護原則,但是我也希望能夠看到你們提出具體的配套措施:首先,學歷甄試的公正性必須經過驗證、要有說服力。其次,醫師國考的鑑別率也要經過驗證,要讓大家覺得有信心。再者,教學醫院的管理及駐院醫師的訓練制度一定要有非常明確的規範。

另外,有關大陸學歷的部分,雖然你們說這部分要分別處理,但本席認為既然都要經過考試、都要經過一定的管控,為什麼要把他們界定為不是中國人、不是外國人、也不是台灣人呢?在這種情況下,本席實在不知道你們要如何說明這方面的邏輯?基本上,本席認為這方面的問題可能必須要一併考量才可以,在你們會商教育部和陸委會之後,希望能夠提出一套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及維護國人健康的作法。

葉署長金川:因為目前大陸的醫學教育學制和我們不一樣,而他們也在……

趙委員麗雲:國外也有很多學制和我們不一樣。

葉署長金川:他們只有五年……

趙委員麗雲:國外也有五年的醫學教育學制,既然國外學歷要經過甄試,也必須在本土進行實習,那麼你們在邏輯上要說服大家的難度可能就更高了,所以你們不能迴避這個問題。

葉署長金川:以大陸來講,如果要進他們的名校醫學院還不一定進得了,所以嚴格不嚴格……

趙委員麗雲:請問你們要用什麼邏輯來告訴大家,這個問題是可以分開處理的?

葉署長金川:那是另外一個議題。

趙委員麗雲:你們必須將這個問題作簡單而明瞭的論述,好讓大家都能瞭解,好不好?

葉署長金川:好的,謝謝。

趙委員麗雲:謝謝。

主席(廖委員婉汝代):現在休息,下午230分繼續開會。

休息1249分)

繼續開會1435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賴委員清德發言。

賴委員清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波蘭醫學生的問題讓臺灣醫學生第一次走上街頭,引起社會震撼,行政院也快速地通過醫師法修正草案。請問葉署長,這個問題如何解決,行政院跟您的態度究竟如何?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跟我的態度是一樣的,行政院會已於星期四通過醫師法修正草案並函送大院,很抱歉慢了一個禮拜。新的規定是在國外就讀醫學院時未實習者必須經過實習,若已經實習者則不必再實習;同時要經過學歷鑑定,然後才能參加國考。另外,上午多位委員甚為關心此事,對於目前已在國外唸書的這些學生,可能要有其他的辦法。

賴委員清德:會有補救措施嗎?

葉署長金川:補救措施並非他們不必參加考試,而是我們會考量如何輔導他們通過考試。

賴委員清德:社會輿論對於未來9大地區醫學系學生來臺參加醫師執照考試之前應先通過學歷鑑定考試這一點頗有共識,請問署長有否聽到反對或保留的意見?

葉署長金川:當然也有人認為美國與日本的醫學院水準相當高,申請進入美、日醫學院研讀的審核也很嚴格,為何美、日的醫學畢業生還要考試?但對我們而言,既然他們的水準那麼高,通過考試絕對沒有問題。因此需先通過考試是大原則,我們不能把原先免考試的9大地區再降為3個地區,這樣不是解決之道,要考就大家一起考。甚至未來應比照美國現行的制度,無論是國內或國外的醫學系學生都採取三段式考試,大家都需經過同樣的考試,該實習的部分還是要實習。

賴委員清德:關於學歷鑑定考試部分,雙方的爭執並不很大,有些人擔心新制度實施後,未來可能會影響美國或日本的人才回國服務的意願。

葉署長金川:關於對未來的影響,早上我也報告過,過去5年從美國回台服務的醫師只有15個;日本的要求更嚴,在日本就讀醫學系畢業後,能在日本開業的醫師願意回國服務的人數極少,過去5年也只有5個。

賴委員清德:此一數據也符合我的觀察,我想這部分應該影響不大。

葉署長金川:關於數據部分,我們會做一整理,星期五會提供給主席及想了解的委員。

賴委員清德:設置學歷鑑定考試是國家的選擇,這是一種選擇的問題。我畢業那一年也參加三場考試,一場是醫師國考,就是醫師執照考試;另外還有高考。

葉署長金川:那是公共衛生醫師或公職醫師。

賴委員清德:對。然後我也參加ECFMG舉辦的考試,同樣也考了三場,所以我那時也認為參加檢定考試,並非那麼嚴重的問題。讓外國的學生,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等9大地區的外國醫學生參加我國考試,我個人認為此事並不是那麼嚴重,因為這是國家選擇的問題。

葉署長金川:目前美國為何要考這種反應的聲音雖然有,但是很少。

賴委員清德:美國的檢定考試是兩階段。

葉署長金川:三階段。

賴委員清德:我畢業當年是考兩階段,我還記得最低錄取分數是75分,需滿75分以上才及格。

葉署長金川:ECFMG最簡單,後來改成FMGEMS,現在是全國一致分為三大階段,包括實習及現場檢定。

賴委員清德:聽你這樣講,早畢業的人有好處就是了。我的意思是我們的檢定考試也應分階段,我當初應考時需75分以上才及格,並非60分,提供你參考,我想你可能忘了。

葉署長金川:我忘了。

賴委員清德:第二點,很多人談論信賴保護原則問題,衛生署書面報告的大意是仍要考試,但你們會跟考試院商量一個對他們比較公平的方式。請問現在是否已有腹案?

葉署長金川:我現在才知道並非醫教會自己主辦考試,而是由十幾個醫學院輪流主辦,之前主辦考試的學校都會找國內醫學生測試考題是否適當,但最近兩年主辦的醫學院沒有這麼做。就像大學聯考會找大一學生試考,目的是檢視考題是否適當及其難易度如何,是否有刁難學生或放水之虞。

賴委員清德:外界擔心檢定考試的人數比例問題。

葉署長金川:比例問題早上查過,似乎有點問題,星期五我會提供詳細數字給各位委員。目前有三種不同數字,一個是當屆通過考試的比例,例如140人應考,有8人通過考試,及格率就是5.8%;第二種是cumulative的比例,就是會有一批人,當年考不過,第二年或第三年一定繼續考,這種終身考上率好像是40%;第三種就是通過學歷鑑定考試後再參加國考的比例,這部分可從最前面算起,統計最終考過國考的比例是多少,星期五我們會提供這幾種rate數據給委員參考。

賴委員清德:能否送到委員會給大家參考?

葉署長金川:有需要的我們都會送。

賴委員清德:請問教育部,依據貴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應與我國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者才可採認,過去你們對波蘭醫學院,無論是4年制或6年制,是否實際上採認、計算過,到底波蘭醫學院的修業期限與課程與我國國內學校的規定是否相當?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最重要的。

主席:請教育部高教司何司長說明。

何司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點醫教會實際上曾去了解過,目前我們也發現,他們不同的醫學院有關醫學系的學習年限並不相同。

賴委員清德:課程部分是否相當?包括各科的學習時間及實習?

何司長卓飛:如果是學士後醫學系部分,大概差不多。

賴委員清德:署長,我認為這個核心問題是最嚴肅的部分,若波蘭醫學院的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與我國醫學院的規定相當,那他們就應該享受憲法信賴保護原則的保障,如果不相當,那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葉署長金川:他講的是學士後醫學系,但大部分到波蘭就讀醫學院者並非學士後體系,而是4年制的醫學院。

賴委員清德:現在的問題恐怕不僅於此,根據本席所得資料,波蘭醫學院在實習的項目上跟我們當初在醫學院實習的項目差異很大。

葉署長金川:他不講波蘭文,怎麼可能到醫院去實習?

賴委員清德:根據他們提供的資料,一升二的暑假及二升三的暑假見習各一個月,三升四及四升五的暑假才開始實習,這種課程與我們在醫學院的實習跟見習的狀況當然差異非常多。

何司長卓飛:對。就是因為語文問題,另外他們的整個實習和國內會有所不同的原因是……

賴委員清德:他們給我的資料中也談到,他們在課程教授過程中即有實習的成分在內,當然這部分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做的,但是教育部及考選部應根據法令規定,務實地去認定兩者到底是否相當?如果兩者相當,自然應該讓他們享有信賴保護原則的保障,如果不完全相當,例如課程部分可以受保障,但實習部分沒有,未來若要挽救,則這些留學生是否應該有一段相當的實習期間。我建議應將學科與實習分開,各自謀求補救,不知署長看法如何?

葉署長金川:他們每個醫學院的規定好像都不一樣,就是完全為了臺灣的學生特別去另外設計一套課程,所以安排的時程都不不一樣。課程部分是否相當還比較容易比對,但是實習部分,幾乎每個留學生都必須回來臺灣實習,因為以老師帶著病患在講台上講課的方式,留學生基本上都在聽講,因為臺灣留學生多數沒有能力講波蘭文,還要請英文老師翻譯、解釋授課老師的課程內容,類似這樣的實習方式,他們完成實習後,我們敢給他們看病嗎?這點光用想的就知道答案。

賴委員清德:就實習部分而言,根據他們給我的資料,6年制醫科中,一升二第一年的暑假到護理單位見習一個月,二升三暑假到家醫科門診見習一個月,三升四在內科病房,看起來跟本席實際上就讀醫學系時去實習的內容完全不同。

葉署長金川:那部分比較像我們五、六年級的「見習」。

賴委員清德:對。他們去病房見習的內容包括「了解病房組織,陪同巡診並整理病歷資料,從中學習各種診斷的專業知識,提昇兒童醫療檢查及額外診斷的結果說明。」等等,基本上比較算是書面上的接觸病人,並非實際上去接觸病人,就他們提供給我的資料看來是如此。比較遺憾的是,在這個事件上,教育部或考選部只看法律的條文,看是那一個地區,然後就回函表示學生可以去就讀,教育部承認其學歷,並未真正遵循法令的規定去了解其課程及修業期限,我認為這是政府失職之處。所以現在要挽救,我贊同署長剛才所言,應研議一套方法解決這些留學生的問題,包括如何考試或如何加強他們的實習。這樣對他們也好,如果政府這樣承諾,等於贊成他們在國內實習,國內的醫療機構就可名正言順的聘請他們實習。就我看來,讓他們在國內實習一事,無論是對國人或是對他們來講應該都是一件好事,這點也應該列為補救的措施之一。不知署長看法如何?

葉署長金川:我們的實習醫師其實有兩種,相信委員很清楚,一種是在學最後一年的internship;另外一種是醫學院畢業已取得畢業證書,但尚未取得考試院頒發的醫師證書前,也稱為實習醫師,現在我們准許他們做這種實習,所以委員講的應該是指尚未畢業前的internship那一種實習。

賴委員清德:對,就是我們去強化他們在外國那一段時間實習之不足。

葉署長金川:另外,假設他們通過教育部的學歷鑑定考試,那麼他們的畢業證書就有效,此時就跟國內醫學系畢業生但尚未考上國考前的status一樣,那時到醫院工作還不能當住院醫師,只能當實習醫師。

賴委員清德:總之,應該挽救這些學生,因為政府有錯在先,沒有實際評估國外的課程與我國是否相當,他們收到公文後才出國就讀,所以這部分政府應解決。解決的方式,一個是剛才署長所言,與考選部或教育部磋商如何考試,比較能夠保障他們的權益;另外一個方式,我認為也可採取直接補救他們不足的部分,例如實習的部分。

葉署長金川:目前行政院已核定通過的條文規定,沒有實習的部分必須補救;但是補足實習之後還是必須參與學歷鑑定考試,我們現在能做的是如何讓他們能更順利通過考試,考試部分是一定要考的。

賴委員清德:基本上應求圓滿解決此一問題。

葉署長金川:是。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衛生署今天報告內容的大方向,本席非常支持,但接著我要與署長討論幾個細節。首先,請問署長推動本法案通過的決心有多大?你有沒有expect何時通過本法?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原本希望這會期能夠通過,但現在本會期只剩星期五,下星期已沒有會議,今天也沒有機會,所以變成只能下會期再通過。

賴委員士葆:我們可能還會召開臨時會。此案就看署長的決心有多強,如果決心不夠,外界可能會感覺你們不過是玩假的,喊得那麼大聲卻未能堅持,所以就看你堅持到哪裡。當然,你們面對這麼多委員,每個委員要面對選區選民,不同選民有不同的想法、看法,這個我們都尊重,但最後還是必須處理。現在全國都在看,此案何時通過跟你的積極程度有關係,你積極一點,本案很快就通過;你若不積極,拖個一年、兩年、三年仍然在拖。你說了一大堆,我現在就在看你什麼時候讓它通過,問題關鍵在你,因為立法院現在全力配合行政院;而且剛才賴委員的觀點,基本上我都認同,此案並無黨派之分或有黨派不同的爭議。此案攸關住在臺灣2,300萬民眾生命健康的品質保障,我們希望訂得嚴格一點,我們希望制度能與國際接軌,我們希望後遺症越小越好,我們希望不會再看到像前幾天發生的無照山寨版醫師集團那種事情。

葉署長金川:對,那是我們不對。

賴委員士葆:那是另外一件事,待會有機會再談。我們希望國人的生命健康有多一層保障,要看你這個法推動的多快,你剛才說要下會期才能通過,我並不認為,因為此事已討論很多次,公聽會也開了這麼久,這件事再拖下去,所謂「下會期」不是9月份喔!你知道立法院的agenda是會期一開始先進行總質詢,總質詢9月底開始要搞到11月初,所以只要這會期沒有過,we are talking about是半年後的事情了,現在6月,大概差不多就要12月才能通過。

葉署長金川:如果兩位召委願意幫忙,這個會期也有可能通過。

賴委員士葆:那就看今天了,如果今天能讓法案出門,假如真有問題,送去協商或到院會表決都可以,此案討論的夠多了。

葉署長金川:現在行政院的草案已送到立法院,但還需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

賴委員士葆:今天還沒有處理?

葉署長金川:現在尚未交付,很抱歉。

賴委員士葆:程序委員會交付過程很快,那就看臨時會要不要處理此事,當然還要看臨時會的時間,我認為應該來得及。

葉署長金川:我當然希望這個會期能夠通過。

主席:下星期就沒有委員會了。

賴委員士葆:還來得及,你如果願意配合,下星期就可以排上議程了,因為明天程序委員會通過之後,下星期就可以排上議程了,否則就是半年後的事情了,半年就半年吧!所以先讓各位看倌知道,最快是半年後的事情,沒有這麼快。第二個,我們來看分幾段。第一段是拿國外學歷進來當醫生這一塊,這些都已經當醫生了,所以無法處理,對不對?

葉署長金川:已經當醫生的部分當然沒有問題,制度也是合法的。

賴委員士葆:再過來是,當本法通過後,就必須依照新法去走,所以這一塊也沒有問題。

葉署長金川:是。

賴委員士葆:所以關鍵是現在仍在國外就學的這一塊,衛生署打算如何處理?我想署長應該很清楚,要當美國醫生的困難度是很高的,必須先考美國的step2,而且是兩階段,其中還有一階段一定要去,所以等於是三階段。

葉署長金川:對。

賴委員士葆:而且考完試後還要去實習,即便你像賴清德一樣,在台灣已經當到主任了,到美國後還是要從頭開始做起。我有一個親戚,他在台灣已經當到主治醫師,馬上就要接主任了,然後到美國之後,考了很多年總算考過了,還不是要實習2年。所以無論你過去有什麼樣的經歷,每個人都要實習。

葉署長金川:至少要1年。

賴委員士葆:過去實習的時間更長啦!因為美國要求一定要先實習,才會核發證照,然後習醫的人才能夠去當醫生或開業。所以我們如果要採取這樣的制度,絕對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即便在國外,都是採取類似的做法,無論你在哪個國家習醫多久,來台灣之後一定要經過實習的階段,畢竟各國的文化是不太一樣的,所以我認為實習部分絕對不能夠打折扣。

葉署長金川:是。

賴委員士葆:至於要如何解決這一塊的問題,我們或許可以參考美國USMLE三階段的考試方式,而且採取類似托福檢定的題庫出題方式,舉行醫師資格考考試,讓那些同學事先知道出題的範圍,如果他們能將題庫內的東西讀完,在某種程度上應該可以符合學歷的規定。本席認為,採取這樣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達到平衡,而且大家也不會感到驚慌,擔心檢定考的錄取率太低。他們為什麼會覺得錄取率太低,因為不知道出題的方向嘛!如果出題的方向是採取類似美國醫生資格考的題庫方式,他們應該願意去讀啦!只要能夠通過資格考,就應該具備一定的實力及程度,請問署長,你認為這樣的方向是否可行?

葉署長金川:如果要完全比照USMLE的方式,採取step1step2PGY實習1年、step3考試等階段,一定要得到考試院的配合,我想新制度的建立恐怕不是短期間內可以完成的,也不可能在法律修正通過後就可以立即實施,因為美國的step1step2比較像是我們的學歷鑑定、甄試,然後實習部分應該是一樣的,至於step3考試等於是我們的國考。

賴委員士葆:現在幾乎都有了,不是嗎?

葉署長金川:對,但是還需要整合在一起。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是說學歷檢定這一部分,能不能採取題庫的出題方式,讓同學在準備時有個方向可循。

葉署長金川:這部分必須要做修正。

賴委員士葆:我認為一定要經過考試。本席提供一個資訊給署長參考,現在連報稅的記帳士都必須要經過考試,當然其考試的複雜、難易程度與醫師考試相比,還是有差距的,醫生考試的難度應該會高出很多,但既然連比較簡單的部分都需要經過考試,為何難度較高、攸關人命的醫生執照不需要經過考試呢?

葉署長金川:是,不過老實講,現在的國家考試實在太簡單了,因為國考是考選擇題,而且採題庫命題方式。我覺得即使沒有去讀醫學院,只要將考古題背上幾年,應該都可以通過。

賴委員士葆:那是你們的問題,以後可以出難一點啊!

葉署長金川:所以國家考試的型態也必須配合修正,改採技術性的考試方式,而不是光用筆在試卷上作答,因為那些答案都是可以去背的。

賴委員士葆:照署長這樣講,美國很多制度……

葉署長金川:MLE……

賴委員士葆:托福考試的答案也可以用背的啊!GREGMAT也都可以背。

葉署長金川:所以題庫必須多到一定的程度,等你背完後,大概都已經會了,但現在國考的題目是不夠的,也不是很完整,所以必須先去改進國考制度。

賴委員士葆:我在政大擔任教授時,也曾經針對所學領域提供了許多題目給題庫,題目的量大概是考題的10倍、20倍以上。所以只要題目的量夠多,考生就不可能去背嘛!而且這還是問答題、計算題喔!

葉署長金川:但是托福考試並不簡單。

賴委員士葆:本席現在是建議你們去充實題庫,讓題目多到背不下來。

葉署長金川:關於學歷鑑定考試及國考,目前在技術面上還需要做改善。

賴委員士葆:依照署長的說法,我們會覺得很擔心,因為你們對於現在在學的學生似乎打算採取不同的考試方式,甚至讓人有你們想要放水的感覺。

葉署長金川:今天早上我也講過,長年來講,我國應該建立像美國一樣的制度,分成step1step2PGYstep3等階段,而且要非常得嚴格,無論是國內、國外……

賴委員士葆:對,類似現在基測的方式,不見得1年只考1次,或許可以每1季考1次,而且幾千題的題目已經放到題庫裡面了,每1次都抓一些來測驗。如果同學能將題庫內的題目全部唸完,我們就覺得OK了,讓美國的step1step2加起來就等於是我們的學歷檢定,如果署長認為這是我們主要的精神,就應該往這個方向去走啊!

葉署長金川:對,我早上也有講過,現在必須先去修法,但長遠來說,我們必須去建立新的制度。

賴委員士葆:署長,法律不可能規定得那麼細啦!接下來還是需要你們去訂定行政命令。

葉署長金川:還有執行上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所以要不要和USMLEstep1step2接軌還是要看衛生署的政策啦!你們可以將step1step2的精神放入學歷檢定中,然後實習的部分還是一樣,最後則是國考。

另外,老實講,現在醫生在市區裡面的供給量已經過多了,相信署長應該很清楚才對,反而是郊區找不到醫生,所以現在的問題是資源分配的問題嘛!

葉署長金川:這個問題必須透過政策去做解決,而不是用學生數來解決。

賴委員士葆:以國考為例,現在外界一再詬病,國考是否太簡單了。當然我們也不是為現在的醫生講話,要求你們用比較難的題目去考那些還沒有當上醫生的學生,而是希望在某種程度上應該要平衡一點。

葉署長金川:應該逐年改善國考的難度。

賴委員士葆:檢定考的錄取率不要太低,但國考的錄取率也不要太高,只要達到某種程度的平衡,我相信這個問題即可獲得解決。

葉署長金川: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賴委員士葆:這個問題應該沒那麼重要啦!可是現在卻是吵翻天,甚至網路上的形容詞多到難以想像。最近我收到2封投書,這2封都是美國還不錯的醫學院、排名前50大的醫學院學生寄來的,許多到先進國家去留學、移民的人,現在都回到台灣來了,美國因為金融海嘯的關係,景氣非常不好,連通用汽車都倒閉了,不是嗎?所以許多學生都陸陸續續回國了。這兩個即將畢業的學生大概是知道立法院要討論這個議題,所以寫信跟我陳情,其中一位是在西岸、另一位是在東岸,他們表示美國的訓練是非常嚴格的,而且檢定考試的錄取率又非常低,所以他們有一點擔心這個問題。請問署長,這個部分你打算如何處理?

葉署長金川:美國一共有128所設有醫學院的學校,這些學校都有經過評鑑,所以即使只是進入美國的第128所學校,也不是那麼容易啦!

賴委員士葆:這兩位都是讀50名左右的學校。

葉署長金川:50名左右的學校,其level已經跟台大醫學院差不多了,但能不能因為他們是就讀50名以內的學校,回國後就不需要經過考試,我認為還是要考啦!而且如果還沒有實習過,還是要去醫院實習。

賴委員士葆:他們是學士後喔!

葉署長金川:畢業那一年的PGY實習還是需要的,所以如果如果還沒有實習過,回來之後還是要去醫院實習。

賴委員士葆:即便在美國已經實習過了,衛生署還是可以要求他們回國後必須去實習,因為美國就是這樣要求的,我國為什麼不行?

葉署長金川:對。

賴委員士葆:想要在國內當醫生,當然要先融入我們的環境,不是嗎?

葉署長金川:依照現有條文的規定,我們也不是說這9個地區或國家以外的學歷是比較差的,因為連美國、日本都要考。

賴委員士葆:你們在舉行檢定考試時,有沒有可能參考美國的做法,提出一個國際間都能夠接受的方式,例如:step1step2都考過後,就算是完成學歷檢定。本席希望署長能夠去思考一下,找出一個美國、日本等國都能夠接受的方式,因為我們一方面必須確保品質,另一方面也要趁這個機會,讓在美國、日本等醫學院水準較高的國家就讀的學生,或是已經實習12年的醫生,只要他們有意願回來,我們就應該提供一個方式讓他們能夠回來接受檢定。

葉署長金川:如果能夠通過step3,就可以當醫生了,因為他們已經取得美國的醫生執照。

賴委員士葆:所以我剛才是說,如果已經通過step1step2,能不能取代現有的學歷認證,本席希望署長能去思考一下類似的想法。

葉署長金川:我瞭解賴委員的意思,至於實習的部分還是需要的,因為他們並沒有在台灣實習過。

賴委員士葆:我剛才已經提過了,即便他們已經在國外完成實習,我還是認為他們需要在台灣實習一段時間,畢竟每個國家的環境都不太一樣,而且既然美國可以如此要求我們的主任、主治醫生

,我國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葉署長金川:我們在星期五提供給委員會的報告中,已經將這部分寫進去了,因為條文只有規定要考試,至於怎麼個考法,我就詳細……

賴委員士葆:你們應該去想一下,或許可以參考國際間都認同的方式去做檢定。

葉署長金川:基本上,應該不能依照醫教會建議的考法,1年選1間醫學院,愛怎麼考就怎麼考,我覺得這樣做是不好的。

賴委員士葆:我也覺得不好,但USMLEstep1step2是可以參考的。

葉署長金川:謝謝。

主席:署長,所謂的實習分為兩種,一是畢業前的實習,另一是畢業後的實習,但是PGY1PGY2之間的關係,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葉署長金川:我國的醫學系是7年制,前6年因為必須去上課、見習,所以必須交學費,但是第7年是不需要交學費的,直接分到醫院去做實習,這時候是稱做實習醫師,但是他們並沒有取得醫生證書,可是在這一年實習後,他們就可以拿到畢業證書。拿到畢業證書後如果沒有通過國考,就必須繼續去考國考,但他們可以繼續去醫院擔任實習醫師,這時候就等於是當2年的實習醫師。有些人是考了5年、10年一直都無法通過國考,只好繼續擔任實習醫師,但我認為這樣做是不合理的,因為實習醫生怎麼可以實習這個久呢?我認為實習的年限一定要設限,根據行政院的版本,那一類的實習醫生只能考5年。當然之後還是可以繼續考國考,只是不能在醫院裡面繼續擔任實習醫生,因為考了5次還是沒有通過,他的能力顯然是有問題的,如果讓他繼續擔任實習醫生,可能會危害到被他實習的病人,這是指實習的部分。至於之後的PGY,我國的制度與美國是不一樣的,PGY是要擁有醫師證書的人才可以去做的,所以考過醫生考試的人才算是PGY。在這個階段我們是要訓練他成為通才醫師,先實施1年的訓練,1年後才決定要分到哪個專科,但是醫師一定要先經過通才的訓練,不能說因為他只想要擔任眼科醫師,除了眼科以外的東西就全部忘光光,我覺得這樣是不好的。所以PGY實習1年是指取得證書後必須實習1年,沒有證書是不能做PGY的。

主席:請涂委員醒哲發言。(不在場)涂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健庭發言。

黃委員健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席安排的議程是審查醫師法修正草案,但是行政院的版本目前仍在程序委員會,我覺得今天如果要做逐條處理,其實並不是很恰當,因為還有兩個版本還沒有付委。

主席:今天早上侯委員彩鳳、吳委員育昇也有對此提出程序發言,他們認為行政院的版本還沒有付委,所以今天並不是適合做大體討論。不過後來我們是決定先做大體討論,但今天不會進入逐條討論。

黃委員健庭:本席提出的版本,基本上也是根據之前衛生署98226日研議醫師法第四條之一、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之三條文,修正相關事宜的第二次會議紀錄。那一次的會議紀錄很明確的指出,針對目前已經在9大地區就學的學生,會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保障其權益。但在會議結束之後,署長及衛生署在立法院的發言,卻與你們和全國醫師聯合會開會的決議、立場不太一樣。

署長,從那一次的會議紀錄看起來,大家似乎並不反對修法的方向,問題應該是目前正在就讀的學生其權益如何保障,因為這些學生都是根據過去的法律規定去國外就讀,認為可以依照這樣的管道、訓練方式取得醫師資格。本席在聽過委員與署長的詢答後發現,署長的答復與我們手上拿到的資料,在事實認定上似乎有很大的出入。今天之所以會進行討論,應該是台灣的學生去波蘭就讀醫學院,當他們回到台灣後發生一些特殊的狀況,才必須啟動修法程序。然後因為波蘭的關係,導致9大地區都必須納進來。署長,如果只是波蘭本身出了狀況,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需要受到規範嗎?道理在哪裡?你們有沒有統計過,在第四條之一修正後,在國外習醫的學生,他們在回到台灣後,在擔任醫師的領域上出狀況的比例會不會比較高?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先回到20082月的部分,根據我的瞭解,那時候是各醫師團體的會議紀錄,並不是衛生署所做的決策。

黃委員健庭:衛生署有沒有參與那一次的會議?

葉署長金川:有。

黃委員健庭:既然衛生署有在現場,如果你們不同意的話,在他們做成決議時,為什麼不當場表示異議?現在又說……

葉署長金川:我們是另外請中華民國醫師公會李明濱理事長表示意見,他是支持必須經過考試,至於要不要溯及既往,或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讓目前仍在就學的學生適用新法或舊法,他不敢表示意見。根據我的瞭解,他承受到會員很大的壓力,所以才會不敢表示意見。當然當初來的那些人也是屬於醫師團體,可是開這種會,怎麼可以單方面找醫師團體來表達意見呢?應該是各個領域的人都有權表達意見啊!

黃委員健庭:我現在問的是,衛生署當初有沒有參與會議?當他們做成決議時,你們為什麼不表達意見?

葉署長金川:是。

黃委員健庭:因為衛生署參與了會議,而且在他們做成決議時,衛生署並沒有表示異議,他們當然會產生誤解嘛!結果今天你們又是另外一套說法,難怪當初有參加會議的人會認為衛生署的立場搖擺不定。

葉署長金川:當初那個會議應該不是石處長參加。

主席:請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說明。

石處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當初那個會議的主要目的,是衛生署想在還未將正式修正草案送院前,聽取各醫界的聲音,以作為署裡據以擬定最後修法版本的參考。會議決議只是各個團體所提的建議方向,並不是署裡最後的決議。

黃委員健庭:好。可不可以回答我剛才的問題:現在拿外國學歷回台灣執業的醫生,他們的診療品質比較差、出紕漏或出狀況的事情比較多嗎?

葉署長金川:可以從各個層次來評估這個問題。最明顯的是,現在已經出現仲介集團,可以幫學生收件並且協助入學,這顯然已經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將會是很大的問題。這種方式等於國外學校開了三個醫學系的班,國內有agent當招生委員會,招收台灣的學生到波蘭去唸醫學院。如果我看到有這種制度,卻沒有禁止,我當然是失職,所以現在就要解決問題。不管是解決未來的問題,或訂出配套措施,我既然看到這個問題,就有義務處理。

黃委員健庭:在解決制度面的問題時,難道因為現在有署長所謂的「特權班」出現,也要把去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唸醫學院的學生,一併納入檢討嗎?

葉署長金川:黃委員剛才也聽到我向委員的說明,以及賴委員的發言。就算美國,雖然人不多,但是每一個學生都很優秀,可以進排名50名以內的學校就讀,那些學校真的比台大醫學院還要優秀。美國平均128個,台大大概只能排到第三、四十名。我們認為,既然這個學生真的很優秀,就應該回來考,如果他在國外曾經實習過,回國後就可以免除實習;如果沒有實習過,就請他實習。這種作法才合理。

黃委員健庭:醫師執照原來屬國家考試,你們現在還要甄試。現在大家認為去波蘭唸醫學院回來的學生有問題,但是我也聽說國考前幾名都是波蘭醫學院的學生。

葉署長金川:去波蘭唸醫科的學生,也有很優秀的,沒有問題。

黃委員健庭:問題是學歷甄試的通過率大約是3%5%,國考通過比例卻在九成以上。

葉署長金川:這就是我們所講的配套措施,考試制度也要改,不是只要通過考試就可以成為醫生,這麼做對國人健康非常不負責任。

黃委員健庭:我們回頭來討論這些已經在國外就讀醫科的學生,你有沒有辦法區分目前已經在國外就讀醫科的學生中,有哪些是到非常正規且有嚴謹訓練的學校就讀,又有哪些人是透過在台灣招生的所謂特權管道出去唸醫科的?你有辦法判定嗎?並且進而保障好的,解決那些不好的。署長有沒有辦法這樣做?

葉署長金川:這個學生如果好,就應該通過學歷鑑定,如果不好,不見得能通過,否則學歷鑑定的設計就失去功用。

黃委員健庭:你所說的學歷鑑定通過率只有3%,很多好得不得了的學生,不見得能通過學歷鑑定。

葉署長金川:學歷鑑定的通過率應該是5.8%,同一個人可能考二次、三次,這類學生的累積通過率是多少,以及通過學歷鑑定考上國考的比例,我們正在查,會在星期五以前將這些數據弄清楚,提供給各位委員參考。

這些數據又可以區分為九大地區與非九大地區,並再加以細分,例如美國、日本、東歐等,這樣就可以更清楚。

黃委員健庭:如果不能在事實上明確認定,將來在修法時就必須考量,尤其是署長說的信賴保護原則。

署長說的沒有錯,如果是品質很差的、已經知道有弊端的,當然不用保護;如果這個學生是根據法律合法入學,修法以前可以回台灣當醫生,修法以後就不可以,這種作法也說不過去,以這種原則斷然修法,會有問題。

葉署長金川:這個原則不是只用於學生或醫師公會,還有病人和一般民眾,我必須考慮這四種身分別的平衡。

黃委員健庭:所以我要問你的是,你有很確切的事證,知道已經有民眾因為持國外醫學院學歷的醫生而受害的嗎?

葉署長金川:難道要看到醫生已經害死人了,才開始禁止這個制度嗎?

黃委員健庭:政府訂定這個法律已經這麼久,也執行了這麼久,你現在才突然告訴民眾,這種作法有疑慮,你要舉出事證來!

葉署長金川:不是突然,而是一直以來都有,只是現在比較清楚有這個問題產生。

黃委員健庭:你只是這樣講,卻都沒有提供具體的醫療事件,是因為拿國外醫學院學歷的醫生造成的。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在星期五提供相關數據給委員參考。我不認為一定要有因國外醫學院學歷的醫生造成的醫療事件,才能改變作法。

黃委員健庭:你突然說拿外國學歷的醫生對於民眾醫療健康有害,這是扣上一頂很大的帽子!當然我們知道醫生的訓練要嚴謹。

葉署長金川:我們是在講制度,不是在講人。人有好人和壞人,要用好的制度保障好人,淘汰不好的學生。

黃委員健庭:你認為制度不好的原因,是因為出了狀況。你有沒有辦法把出狀況連結到是制度有問題?我現在還聽不到這樣的觀點。

葉署長金川:委員說的是how come,有沒有這樣的後果,我講的是process,這個process(過程)本身就有疑慮。有疏失不一定會造成後果,或因此必須阻止疏失。

黃委員健庭:你所說的process有疑慮,是你個人這樣認定嗎?

葉署長金川:沒有,我可以提供事證給委員,那個過程很清楚是有問題、有弊病的。一個過程有問題,就應該修改,而不是認為過程沒關係,就讓它出問題之後,再來針對過程作修改。

黃委員健庭:如果用你這樣的邏輯,將來我們也可以要求台灣的醫生條件要更好,每年通過率甚至不超過5%,我們只要最優秀的1%2%就好。因為如果不更嚴謹,醫療品質仍然不會提昇。

葉署長金川:早上醫教會的說法,我都非常同意。國內與國外醫科畢業生都來考美國式的一段、二段、PGY三段考試,有本事的人來拿,大家就不會針對波蘭、美國或日本的醫學生有所爭議。但是用波蘭、美國、日本等國家來作區分,很沒有意思。我們要的是好醫生,出身自哪裡,並沒有關係。

主席:請劉委員盛良發言。(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

請江委員義雄發言。

江委員義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主席表示,行政院版的醫師法修正草案還沒有送到委員會來。既然如此,請問主席,為什麼今天要安排這個議程?

主席:委員會審查法案前可以先進行大體討論,而且醫師法的修正有其急迫性,如果不儘快解決,很多在國外唸醫科的台灣學生都非常焦慮,拖延越久,對大家越不利,所以我希望趕快審查這個

法案。我們也看到行政院版本的內容其實很明確,我希望今天會議可以完成大體討論,下一次開會就可以進行逐條審查,否則在下一次會議才進行大體討論,可能要花一整天的時間,逐條審查的時程就必須再往後延。這也是我今天安排這項議程的目的,同時學生也希望儘快處理這個案子。

事實上,立法院審查法案時,行政院不一定要提修正版本。

江委員義雄:署長既然知道這個案子非常急迫,為什麼不早一點送出來?為什麼要等委員提案修正了,你們才在後面追?而且召委又很急迫地把這個案子排進議程,下次會議就不用大體討論,直接進行逐條討論。

這個邏輯說得過去,也可以說不過去,簡單講,就是行政院衛生署怠惰!沒有提出修正版本,召委又急切地排入議程。從效力性來看,好像不是非常好。召委應該先催行政院衛生署提出修正版本,大家再一起來討論,才比較好。

主席:請衛生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金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也很急,知道應該趕快送修正草案來。事實上,行政院院會原來在上上星期四就能通過,不過因為內部協調尚未完成,還差考試院,所以送案時間慢了一星期,在此謹向主席黃委員致歉。

江委員義雄:就像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一樣,委員提出一大堆版本,行政院版卻沒有送來!來來回回拖了三、四個星期,根本沒辦法動,總員額法也還沒拿出來。

另外,修正醫師法既然這麼急迫,衛生署應該趕快向行政院反映。

葉署長金川:這是衛生署不對。

江委員義雄:行政院都在幹什麼?在睡覺嗎?請署長注意效率。

葉署長金川:謝謝。

江委員義雄:另外,關於國內學生赴大陸唸書的問題。我曾經問過教育部,是否准許國內學生赴大陸唸書。教育部答復,政府的政策很明確,你要去大陸唸書那是你的事,但是台灣不會承認大陸學歷。

至於醫師法中規定,必須經過六年的學分修習,以及一年的實習成績,才可以參加國家考試。但是現在有些在國內考不上的學生或因為其他原因,到波蘭唸醫科,當地醫學院的訓練與國內不同。外傳到波蘭某大學唸醫學院,不需要考試,只要付代辦費,經過面試就可以入學。實情如何,我並不清楚,因為我沒去過波蘭,雖然當地物價很便宜,我也沒錢去,我也不想去唸醫學院,也沒那個資質唸。

波蘭醫學院的品質好不好,另當別論,以陸生來台或台灣學生到大陸唸書,過去都是禁止的。現在要承認大陸學歷,如果要溯及既往,可能要考慮某些問題。

葉署長金川:現在是講陸生來台,或台灣的波蘭醫學生?如果是陸生來台或台灣學生拿大陸學歷,不可能溯及既往,未來將採報備制。

江委員義雄:現在很多人都希望可以溯及既往,能不能通過,又是另外一回事。

葉署長金川:據我所知,教育部沒有表示要溯及既往,應該是採報備制。

江委員義雄:現在很多人又在放風聲,放話的人很多,包括我們黨部也在放話。

主席:請教育部高教司何司長說明。

何司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醫學部分的學歷不予承認,這個立場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改變。

江委員義雄:不過我看現在的訊息和風聲,好像有點轉變。

何司長卓飛:沒有。

江委員義雄:沒有最好。不過我還是要提醒署長,現在很多事情沒有一定不會怎麼樣,都還在未定之天。

在台生取得大陸學歷方向,沒有適用所謂信賴保護原則。而台灣學生赴波蘭就讀醫學院之前,衛生署並沒有告訴學生不能去,他們回來後,還可以參加考試。以97年通過考試者為例,在中山醫學院就有七名波蘭醫學生,另有二名菲律賓的醫學生。可是你現在才說他們沒有和國內醫科學生一樣,醫學系唸六年,成績及格,加上完成一年實習後,才能參加考試,不僅不符合規範,而且不公平,大家應該適用一致的標準。

我同意署長的意見,但是對於已經去唸的,回來還通過考試,你現在才說他們不符合資格,當然最好不要發生問題。他們在波蘭確實沒有實習,回台後要求他們實習後才能參加考試,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對於差一個月就畢業的學生,卻不能回台灣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署長,這樣好嗎?

葉署長金川:已經畢業,而且報考過國考的,理論上就可以繼續報考國家考試。

江委員義雄:我知道的例子是已經畢業回國的學生,現在聽到醫師法要修正,還未通過國考;還有差半年就畢業的,醫師法修正通過,他們可能就不能考國考了。這與台生赴大陸求學,取得大陸學歷,要求溯及既往承諾其學歷的情況不一樣。

我問過教育部,現在台灣的政策仍然不承認大陸學歷,台生如果取得大陸學歷,自己要負責任。而波蘭醫學生回台後,本來可以當醫生的,卻打算在修法後一次解決。

目前台灣學生取得國外學校法律、建築或會計方面的學位,回台後都可以直接參加國考,這些科目不涉及生命危險性,品質要非常好。如果一個在國外唸法律的學生,回台灣考上律師執照,水準卻很差。為什麼他考試能及格?可能補習就考上了。考上建築師執照的,有可能所設計的建築物,一遇地震,就像豆腐一樣,馬上就倒塌。

以建築師、會計師及律師為例,這三類都是一樣,回來並沒有經過任何的學歷甄試或實習。

葉署長金川:衛生署在民國79年就曾向教育部建議,不能每個從國外回來的學生都能報考國家考試,必須先經過學歷鑑定。但是教育部怕人數太多,就將美國等九個地區的醫學生排除。這個規定距今已有二十年,應該加以檢討,排除這九個國家到底適不適合。尤其這個制度已經建立了二十年,我們不能再開倒車,只能往前走,越來越嚴格,不能越來越寬鬆。

江委員義雄:署長講的話,我百分之百贊同。我只是認為這些到波蘭唸醫學院的學生很可憐,他們可能比台灣的醫學系學生差,也有人去了一年,因為水土不服、唸不下去就回來的。不過以前他們可以回來考國考,現在卻突然說不行,有人只差半年就畢業,該怎麼辦?

老實說,我很反對用投機的方式唸書,有種就在台灣唸完大學,我自己的小孩都是唸完大學才出國,沒有去當小留學生。小留學生能幹什麼,就是投機!我也可以把我的小孩送出去當小留學生,還不用當兵,但是我不作這種事,我非常愛國、愛社會、愛家、愛家人。所以我的小孩一定都在台灣唸完大學才准出國,這是我的理念,最起碼他們要吸收台灣種種文化背景。

葉署長金川:行政院的修正版本,基本上是要考試。幾位委員建議,我們會設法輔導他們,順利通過檢定、國考及實習。如果行政院棄守,讓這650名學生可以直接考國考,國考制度是否要修正,我想一般民眾會很反彈。

江委員義雄:我瞭解這種情形。家裡有這類醫學生的,一定會很反彈,家裡沒有這類學生的,反彈就不會那麼大,反正也沒有醫死半個人。不過這涉及職業的競爭性,大家都瞭解。法律系也一樣,律師考試差0.1分沒考上就是不行,就是很差,為什麼?因為多一個人考上,就是來搶飯碗,這是人的本性,就是有人會這麼想。

現在你們要怎麼規範,我都贊成,如何輔導他們回來之後取得醫師執照,我也贊成。但是因為現在局勢變化,除了信賴保護原則外,國人的健康品質也要加以保障。你們應該設計一條讓他們回來也可以走的路。署長雖然表示要輔導,請問怎麼輔導?

葉署長金川:委員剛才表示考試通過率很低,我們就來查證考試的通過率有多低,終生考照率又是多少,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參考。

江委員義雄:什麼考試率很低?

葉署長金川:指教育部學歷鑑定的及格率。

江委員義雄:律師和會計師的考試比醫師還嚴格。

葉署長金川:醫師比較嚴格。

江委員義雄:雖然信賴保護有點瑕疵,我們希望那些學生可以回來考試。至於修法以後才去唸的,學歷當然不被承認。可是對於只差半年就畢業的學生,你不能在完成修法後,馬上就讓他們什麼都沒有了!

我的親戚都已經當醫生,我自己的小孩沒有人唸醫科,也沒有要去波蘭,我表達的意見並不是為自己。

葉署長金川:我沒有這個意思。

江委員義雄:我們就事論事。對於已經到當地唸醫科,在修法後才畢業的學生,雖然法律有所變動,還是有保障他們的權益。

葉署長金川:委員說的我大概聽懂了。周五以前,我們會提供相關數據資料給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參考。

江委員義雄:這是非常重要。我希望國內的醫生都是一流的,署長代表中華民國,可說是最優秀的人員。對於那些在台灣無法達成願望,到國外唸醫科的學生,而且當初國內法律並沒有禁止的情況下,在他們回國擔任醫師時,應該考量如何給予輔導。將來法律禁止後,當然就一刀切斷了!

葉署長金川:我瞭解委員的意思。

江委員義雄:應該給予輔導,而不是立即切割,這樣做不好,而且沒有人情味。台灣是人情味很重的地方,講的是情理法,不是法理情,希望能給他們一個機會。

葉署長金川:我們會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制度。

江委員義雄:現在政府機關常常這樣,說不行就是不行,不得了,比皇帝還大呢!

葉署長金川:最後的決策權還是在立法院,但是我們要提出一個說詞來說服你們。

江委員義雄:你是專家,我們會聽從你提出的建議。

葉署長金川: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福海、葉委員宜津、余委員政道、吳委員清池、林委員炳坤、羅委員淑蕾、呂委員學樟、陳委員亭妃、翁委員金珠、郭委員素春、林委員正二、潘委員維剛、黃委員昭順、林委員滄敏、簡委員東明、黃委員志雄、王委員進士、廖委員正井、管委員碧玲、盧委員嘉辰、田委員秋堇、黃委員偉哲、鄭委員金玲、吳委員育昇、潘委員孟安、薛委員凌皆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另以書面答復本委員會及質詢委員。

衛生署要將各國醫學院教授之相關課程及實習規定的資料,在本周五提供本委員會委員參考,以為修法之參考。

另外報告兩點。首先,今天我一直被質疑,為什麼在醫師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版本還未送達時,就先安排審查醫師法的議程。我必須再次說明,我希望以比較有效率的方式趕快通過修正醫師法。我也要強調,立法院並不是行政院的立法局,絕對有權利審查委員所提出的法案。

其次,立法委員接受兩方面的陳情與壓力,一邊講的是信賴保護原則,一邊講的是公共利益、全民健康及醫療品質的問題。今天所有出席委員的發言,其實都是在釐清修法方向的思考,所有答詢內容或發表的意見,並不一定代表他們既定的立場。因此希望不管是具有外國醫學院學位的學生也好,家長也好,不要因此而替我們貼上標籤,在網路上或其他場合,對我們做出不實指控。

以目前審查法案的進度看來,醫師法要在這個會期修正通過的可能性幾乎是零,即使召開院會臨時會,也不會開委員會,一定會到下個會期才討論。而下會期又正值審查預算及總質詢,這個法案可能要到年底,甚至明年才能通過,我很擔憂。尤其仲介公司在這種時候還不斷宣傳,可能會以「這是最後一次機會」來作宣傳。

有鑑於此,我希望衛生署或教育部應該向社會大眾宣告,醫師法修正後可能沒有落日條款,現在去國外唸醫科的人,風險很大,必須自行承擔後果。我認為這樣的宣告是必要的,以防想要到國外唸書的學生,以為有信賴保護原則,就跑去國外唸。至於對仲介業者,則應作某種程度上的約束。

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

醫師法的審查,另定期舉行會議繼續審查。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544分)

?

?

?

?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回應
vvmarts-行動網頁,網路行銷,部落格行銷,負面文章,社群行銷
VVmarts|SEO|apps應用程式|網頁設計|關鍵字廣告|網路整合行銷
優質實木網-塑膠地板,木地板,地板施工,木質地板,實木地板

http://vvmarts.qkmomo.info/
http://vvmarts.vvcamp.tw/
http://teak.qkmomo.info/

vvmarts-行動網頁,網路行銷,部落格行銷,負面文章,社群行銷
VVmarts|SEO|apps應用程式|網頁設計|關鍵字廣告|網路整合行銷
優質實木網-塑膠地板,木地板,地板施工,木質地板,實木地板


網路行銷http://vvmarts.qkmomo.info/
網頁設計 http://vvmarts.vvcamp.tw/
塑膠地板 http://teak.qkmomo.info/
鄭立委好:
時值我彰化境內農忙稻子收割時期,米商卻趁颱風警報,籍故刁難農民降低稻穀價格害我們農民血本無歸,米商趁火打劫,還望鄭立委十萬火急的來救救我們農民吧!!




署名埔心鄉農民
請問大陸居民怎樣加入KMT?
立委妳好:
小弟在此有個建議,對於外國醫學院的資格問題,台灣醫學教育承襲日本,又地處東亞,不彷可以查察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等亞洲先進國家地區對於外國醫學院(尤其是對於所謂落後國家醫學院的態度),看看是否有台灣政府可參考的地方。
提籃子假燒金--談本土醫學生所抗爭的全民健康(2010/06/04 00:12)

陳正騰

國外醫事學歷的考照問題,去年吵得十分熱鬧,但醫師法修正案並未過關。這幾天,一部份的台灣本土醫學生又開始串連,炒作此議題。他們的訴求,如前天柳林瑋先生所發表“習醫無捷徑 保命要健康”,或是昨天立法院前的數十人抗議示威,都一再強調要「關注民眾健康」,這個口號,真是正氣十足、虎虎生風。不過,粗糙地將醫技、醫德依「受教育的地點」而貼上標籤,甚而抹黑國外醫事學歷、全面封殺大陸醫事學歷,其作法不禁讓人懷疑,到底是為了台灣國民的健康,還是為了少數醫學生的「既得利益」?

先來看看幾個大案例,大家就可以瞭解,台灣人民最關心的健康、醫德、以及鉅額詐領健保的事件,究竟是國外回來的或本土培養的醫師在作惡。

前天的新聞,某集團詐領健保一億兩千多萬,參與的三十多名老醫師、年輕醫師,通通是本土醫學院畢業的。

外科醫師彭郁群持刀性侵,案發後,改名到另一間醫院繼續當醫師,最後被判刑七年,還一再變更地址、拒絕服刑。他是中國醫藥大學畢業的。

牙醫師江國銘,脫女病患的衣服,摸乳還拍照,受害者不止一人,交保之後繼續執業。他是高雄醫學大學畢業的。

精神科醫師陳博仁,勾結詐騙集團,開具假診斷證明,除了讓健保局損失一千多萬外,還讓保險公司損失八千多萬。他是高雄醫學大學畢業的。

婦產科醫師許世正,勾結詐騙集團,將他人癌症組織摻入事先投保病患病理組織,開立「罹癌」診斷書,向保險公司詐領逾兩千萬元。更可惡的是,他為了騙錢,連「健康人」的子宮卵巢都割除。他是高雄醫學大學畢業的。

骨科名醫林君甫,涉嫌與人工關節廠商勾結,浮報更換人工關節費,兩年來坑騙四十餘名病患,獲利逾兩百七十萬元。他是台大醫學系畢業的。

耳鼻喉科醫師高柏森,診所濫用類固醇治療感冒,還瞎掰藥名隱瞞開類固醇;他靠有嚴重副作用的美國仙丹毒害台灣人民,診所天天大排長龍,每個月健保申報八千多人次,多年來獲利上億。他是台大醫學系畢業的。

以上所舉,都只是近日受到媒體關注的大案例,還有更多黑心醫師的新聞,寫都寫不完。無怪乎和信醫院黃達夫院長感慨,從醫學生、醫生、到醫學院的師長,好像都認為只要有藉口,就可正當化造假作弊或輕忽人命的行為,台灣醫學倫理教育徹底破功。

相對之下,目前在職的波蘭學歷醫師或其他外國學歷醫師,並沒有出現惡意詐欺、傷害病人的報導。另外,鮮少人知道,波蘭學歷醫師參加國考名列前茅,但即使在台大醫院以優秀的表現擊敗眾多國內醫學生,但卻因為波蘭學歷的身分惹爭議而不被錄用。

綜觀以上案例,如果這些本土醫學生想達到保障台灣人民生命、財產的目的,所需要推動修改的<醫師法>法條,不該是四之一條(參加醫師執照考試的門檻),而應是二十五之二條(醫師懲戒),以減少懲戒委員會上「醫醫相護」的情況,加速淘汰無格醫師。

現在,本土醫學生們「假為民、真自利」的訴求,早已騙不了人;在他們內部的開會影片上,他們也明白表示是要「捍衛既得利益」。這些學生唯恐在未來求職、升遷多了競爭者,為捍衛自身利益而抗爭,本無可厚非;但硬要用「人民健康」當障眼法,則太作假,「提籃子假燒金」,實在讓人質疑他們的品格。

以學歷甄試排除外國學歷、甚至全面封殺大陸學歷,如此他們便能在衛生署與教育部的庇蔭下,經由醫師國考高達100%的錄取率,獨享白色巨塔內的富貴與升遷,更霸佔台灣醫療市場的大餅。這樣的算盤的確高明。但,一邊喊著習醫無捷徑,現在卻只想用修法的捷徑,犧牲自己同胞的生存與工作權,以遂其權豪之夢,這就是台灣未來醫者的格局嗎?

真正該為台灣人民健康把關的衛生署,現在成了這些醫師/准醫師的利益代言人,只想靠落日條款來妥協紛爭,實在不可取。為了保障台灣人民的健康,衛生署除了該加速廢止惡醫的執業執照,以回應社會期待;同時,應鼓勵醫師執照考試的競爭,立即提高醫師國考難度(並加測臨床技能),從中嚴格篩選、擇優汰劣,不管多少人應考,只要不認真學習的、缺乏醫學臨床能力的,就該淘汰,不能讓少數人扛著本土大旗反過來傷害本土人民,這才是為政之道。

作者陳正騰,北市,北京大學博士候選人, 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副理事長
http://www.nownews.com/2010/06/04/327-2610922.htm
鄭 委員,及助理們大家好
小弟為彰化縣 二林鎮民,敝姓鄭
近來對於二林鎮之交通道路建設,想要陳請
如下
http://www.chcg.gov.tw/public_works/04qanda/qanda01_con.asp?que_sno=33078
縣府似乎已經跳票
二林鎮內市區主要道路,也就是斗苑路四段~五段
已經"爛"了兩年以上未改善
而大馬路上之居民深夜飽受貨、卡車跳動噪音所苦
日間行車危安因素也讓人困擾,敬請委員督促~

平安~
不肖警務腦電波監控竊盜(耳語洗腦)集團,惡整無辜民眾為樂趣!
利用腦電波電子通信器材(電子心理控制武器)長期監控、竊取他人隱私,整天整夜伺機不斷傳送(假聲音)到受害人腦裏裝神弄鬼騷擾、恐嚇迷幻他人,受害人與他們對話或是被他們激怒,讓大家以為是生理、心理精神疾病(幻聽、幻覺)、神仙或是鬼怪糾纏,受害人每天腦內不斷聽到他們傳送談論聲、噪音、耳鳴 E...E...聲騷擾,他們五六人一組,一人輪流一句不讓受害人休息,讓受害人團團轉,分不清事實真相,有些活在他們那些鬼話當中甚至認同,受害人被剝奪睡眠,白天外出遭到限制,他們再扭曲原來的事實不斷派人四處造謠,讓受害人無法居住、無處謀生,再伺機盜取財物,來陷害不知情、不了解此科技的人!受害人會求助於醫院、寺廟、教堂,而醫院精神科心理醫師無腦電波電子通信儀器檢查,都是以問答方式,再以經驗判斷亂取病名,再開精神病藥物給受害人!
這一群敗類可惡至極,不知道已經陷害多少人?

請幫忙陳情、檢舉、轉寄出去或告知他人感激不盡,謝謝!
受害人:鄭旭晃,身份證號:D120719068,戶籍地址:高雄市大豐二路386號
部落格內有20多名腦電波受害中受害人部落格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jsh-jsh , http://blog.udn.com/jshh , jshh@kimo.com

不肖警務監控竊盜集團成員電話0980486577

「腦波雷達監控警報器」日本(專利廳)公開
日本國公開特許公報(A)國際特許分類第6版G01S 7/38
公開日:1995年11月21日(平成7年) 公開番號:特開平7-306259
名稱:身體情報(腦波)監控警報器
監控人員先鎖定受害人的(腦波),用雷達波送信監控、竊取受害人的談話、思考(腦波)、甚至身體狀況情報。可發出各種不同波形,對受害人的身體做出攻擊(如性器攻擊或內臟器官的電擊或身體部位及皮膚的不快感及痛楚感)。探測雷達波範圍可達極遠距離控制,幾乎沒有死角,可穿透建造物,除非有電子遮蔽的建造物,否則無法阻止。若無反(腦波)監控、竊聽器材及雷達波等逆探知裝置,是種難以採取對策的監控、竊聽方式。因個人有不同的共振週波數,使用是以個人為單位運作。
此專利利用(腦波)監控對方發送出雷達波,受害人攜帶此裝置接收到時,會產生震動警報,將發出警報的訊息所在,查出發生所在雷達波發射地,根據這些警報訊息,向政府有關電波管理機關單位報案,可保護被鎖定的受害人個人隱私及企業、團體或國家機密,以防止(腦波)監控、竊取這種不法行為再發生。以前的監控、竊聽技術,是利用電話回 或行動電話搭載竊聽器的無線送信。對於無線式送信方式的竊聽器是直接反射發信源處或發出干擾電波。

「電子心理控制武器」中央電視台專題報導(視訊)
http://tw.myblog.yahoo.com/doris117/article?mid=94&prev=104&next=88&l=f&fid=1

腦電波電子通信儀器生產製造商(腦電集團)
http://tw.myblog.yahoo.com/jw!uXoEsYCBFRpNBQK5bPAv7A/article?mid=14&next=13&l=a&fid=6


檢 舉 函
在各地遭到不肖警務腦電波監控(耳語)竊盜集團,連續五年用監獄獄卒虐囚方式,利用地方監控站腦電波電子通信器材(電子心理控制武器),長期監視、竊取個人隱私,整天整夜傳送聲音電波(幻聽、耳(腦)鳴)至腦內裝神弄鬼、騷擾、恐嚇,走到哪裏鬧到哪裏,到處皆可聽見,並被毆打成傷,還趁機唆使同夥多次盜取財物,四處造謠讓人無法居住、無處謀生,再伺機盜取財物。曾多次報警但警察包庇,一直拖延時間,警方以無能為力、要到廟裡燒香拜拜、無儀器檢查、無證據、要強制執行、查無此事、積極佈線偵辦中、非管轄地區等其它理由回覆,來陷害不知情、不了解此科技的人(受害人)。
94年4月在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61號住處(新樓醫院旁套房)被控制住一年,每天集體輪流一直在耳內竊竊私語,大喊大叫裝神弄鬼不斷重覆騷擾、恐嚇(製造假象)剝奪睡眠,重覆傳送極大敲擊聲音量(假聲音電波)在腦內撥放,不斷的刺激腦神經,後造成四肢神精抖動之後遺症,他們利用儀器透過傳送電波(假聲音,語音合成),整天整夜輪流在腦內竊竊私語,並且以不間斷方式進行,讓人連集中精神的機會都沒有,無法正常起居,生活立即被控制住動彈不得。曾多次報警,同一管區員警和大樓管理員推說為隔壁或樓上發出聲音,假裝毫不知情,後大樓管理員(一位自稱黃先生和另外一名?腳管理員)不慎說出我所到、所作之事。
95年2月在臺南市住處,傳送電波(假聲音,語音合成)假裝流氓騷擾、恐嚇,報警後竟然是刑事組人員到場。後來搬到臺北一年、高雄三年,也是利用同樣手法騷擾、恐嚇,四處造謠。
95年4月臺北縣新莊市五工二路住處(一年),以同樣手法騷擾,報警後新莊派出所管區員警到場,以無能為力回覆。
95年10月向「家樂福」台北桂林店…等工作處造謠。
96年5月高雄市大豐二路386號住處(一年),以同樣手法騷擾,報警後管區員警到場,以要強制執行回覆。
96、97年在高雄市向「全國電子」外包商奇異果企業行…等工作處造謠。
97年6月中旬,唆使同夥尾隨到高雄公園廁所內偷窺並被毆打成傷,報警後管區員警到場,並不立即看監視器捉拿嫌犯,要親至高雄市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由保安隊員製作完筆錄。後高雄市警察局回覆派出所查無報案紀錄,回覆內容胡言亂語。
97年唆使同夥尾隨趁機多次盜取財物,在高雄市鼎力路333號住處騎樓,大到整箱電子零件、工具,走到哪裏偷到哪裏,小到皮包、內褲、眼鏡都偷!
這一群敗類可惡至極,不知道已經陷害多少人?

請幫忙陳情、檢舉、轉寄出去或告知他人感激不盡,謝謝!
受害人:鄭旭晃,身份證號:D120719068,戶籍地址:高雄市大豐二路386號
受害人:張志吉TEL:0920330277、陳威庭TEL:0931298836、馬先生ALEXTEL:0939619677、洪碩男TEL:0927532237、謝小姐TEL:0955690812
部落格內有20多名腦電波受害中受害人部落格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jsh-jsh , http://blog.udn.com/jshh , jshh@kimo.com

不肖警務監控竊盜集團成員電話0980486577

2009-09-16案件編號B-185861
承辦人潘德明07-3814121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辦理,答覆如下:
於98年2月25日、98年4月14日、98年7月22日以電子信箱上網陳情案,於97年6月中旬遭小混混尾隨至高雄公園廁所內偷窺並被傷害案件等情事,本分局已聯繫案發地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查無報案紀錄,已於98年3月6日及98年4月23日回復陳情人,且另經多次撥打0937624251門號連繫非無人接聽或接聽後語無倫次(如疾病大陸方面已多人受害等語云)後掛電話。

茲復 台端10月29日電子郵件有關「不肖警務監控竊盜集團-腦電波電子通信器材(電子心理控制武器)」案2009/11/3(二) 上午9:14
寄件者: "電信警察隊" <tpc603@ncc.gov.tw>將寄件者加入至通訊錄收件者: jshh@kimo.com副本: "主任秘書室" <ncc04@ncc.gov.tw>, "電警隊本部檢舉信箱" <ep@ncc.gov.tw>
本會說明如下:所述內容涉及騷擾、恐嚇,竊取個人隱私,四處造謠誹謗,趁機多次盜取財物等均屬刑事案件,請攜帶相關資料逕洽發生地或最近警察機關報案即可,或至本會配置之 電信警察隊 報案再由該隊行文函轉管轄之警察機關偵辦。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你好 我是彰化縣員林鎮員林農工畜產保健科的畢業校友,這次彰化縣員林鎮都市計畫區,徵收土地,居然徵收到員林農工後農場的:污水處理廠 牛舍 土雞放牧區,而圍牆外面荒廢的地,居然沒徵收,卻徵收校園教學用地,如果真的被拆除後,未來員林農工許多學生將無實習場所,況且員林農工也是許多員林人休閒運動的地方,希望鄭立委能幫忙處理一下!!能讓縣政府知道!!!謝謝!!!
鄭汝芬委員鈞鑑,

關於今年5、6月醫師法修正案及後續發生考選部拒絕波蘭醫學生參加國考一事, 引起軒然大波, 由於行政部門修法方向是持國外學歷的醫學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學歷甄試後才能參加國考。 而國內外醫學生爭議的重點亦在學歷甄試的定位問題, 所以學歷甄試的本質與作業流程實應加以了解, 修法的共識才能達成.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修改醫師法4之1條於今年 5月 6 日 及 6 月 8 日舉辦過公聽會及議事討論, 席間委員們多次要求衛生署及教育部提供歷屆 (從91年至98年)教育部舉辦學歷甄試的內容、細節、錄取率及相關數據作為修法之依據,遺憾的是主管機關教育部至今未提供任何資料。因而懇請 委員公文去函學歷甄試主辦單位教育部請該部提供以下資料

1. 民國92年至98年學歷甄試之考題及標準答案
2. 歷年報名人數及錄取人員與名單
3. 歷年來甄試之主辦單位及學校
4. 歷年考試時間及地點
5. 歷年筆試相關出題人員、考試圍場機制、考題是否封存等試務細節, 考題是否保留備查
6. 歷年台灣醫學生參予考試對照組的人數、名單及其成績
7. 歷?參與面試的主考人員
8. 預定錄取名額之訂定標準與過程

修法乃千秋大事, 影響台灣醫療政策甚巨, 而法律的穩定性更是民主之精髓, 有鑑於此, 政府有關部會實有必要了所要修法的方向 “學歷甄試” 的本質為何? 才能立出可長可久造福人民之醫師法., 其間若有涉及不法黑幕與黑箱作業情事, 呈請監察院及立法院深入了解與調查.

陳情人: 陳姿蓉

地址:永和市永利路72巷14號3樓

電話:29209569


中華民國 九十八 年 八 月 28 日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