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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指趙建銘國外洗錢

邱毅指趙建銘國外洗錢 趙:沒有匯過任何錢

2008/06/24 18:16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邱毅今天爆料,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在民國94年8月,在英屬維京群島開設了一家資本額200萬美金(約6400萬台幣)的公司,邱毅懷疑,這是前第一家庭海外洗錢的手法,不過對此,趙建銘是完全否認。 

邱毅表示,這個公司的申請人是趙建銘,他的職業是Doctor(醫生),而且這間公司只有1個股東,這是個一人公司。他指出,這個公司資本額200萬美元,趙建銘在庭上說自己沒有錢、很窮,撇清與台開內線交易案有關,這些犯罪所得沒有進入口袋,「那我想請問趙建銘,哪裡跑來這麼多錢?」 

邱毅提供的趙建銘護照簽名,與公司負責人的簽名很像,至於董事長負責人公司名稱,似乎也都跟趙建銘有所牽扯,因為這家公司名為「Ann-Ting Tech Co.,Ltd」,名稱是趙建銘兩個兒子趙翊安與趙翊廷名字中第三個字的英文拼音。他表示,這家一人公司只有一位股東與董事,英文名稱均為「CHAO,CHIEN-MUNG」,登記住址為民生東路四段的民生官邸,申請表格並附上趙的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邱毅還表示,由於公司設立時間是94年8月17日,與台開內線交易時間94年7月14日,僅僅相差1個多月,許多疑點難不成只是巧合。他甚至說,台開案被告知游世一也涉入其中。 

邱毅指出,這家公司設立的時間跟游世一只差7天,而且同一天撤銷公司,「你覺得這筆錢是趙建民自己出的嗎」?他質疑這筆錢一定是別人給趙建銘的,而幫他辦完手續的人應該就是游世一。 

對於邱毅的指控,趙建銘表示,當初游世一向他提出投資海外生技公司,他不懂資本額該填多少,才會跟游世一一樣填了200萬美金,第二年他就關了公司,也沒利用公司從國內匯過一筆錢到國外。

邱毅爆趙建銘幫扁海外洗錢

【黃敬平、侯柏青╱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邱毅昨爆料,指前第一家庭女婿趙建銘二○○五年八月花兩百萬美元(當時約為新台幣六千四百萬元),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一人公司「Ann-Ting」,做為扁家海外金庫。而涉及台開案的游世一夫婦也在同一時間,以兩百萬美元在英屬維京群島設公司,他質疑趙妻陳幸妤難道都不知情? 

台新金併彰銀有黑手? 邱毅要求馬政府快查

2008/06/14 00:43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台新金13日挾著股權優勢,在彰銀股東會上順利通過董監席次的縮減案,不過,這可讓之前擔任彰銀民股董事的立委邱毅相當氣憤,拿出財政部在民國94年發的公文,緊咬當時的財政部常務次長,同時也是內定新任金管會主委的陳樹! 

手拿著財政部在民國94年,核准台新金入股彰銀的公文,情緒激動, 
立委邱毅直指這二次金改大弊案關鍵人,就是即將出任金管會主委的 
前財政部次長陳樹,邱毅表示,「民國94年陳樹發的這紙公文,明顯圖利台新,兩年後他就出任台新底下子公司台証的獨立董事,有沒有違反旋轉門?」 

邱毅大聲質疑,陳樹與台新金的關係匪淺,離開財政部兩年後,馬上擔任台新子公司台證獨立董事,前後時間相當接近,邱毅懷疑內情不單純,雖然陳樹本人手機未開機無法連絡,不過金管會現任主委胡勝正倒是替陳樹解圍,胡勝正說,「他(陳樹)既然是在財政部擔任獨立董事,他當這個董事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 

由於台新金當初以持有22.5%的特別股就獲得彰銀8席董事,以及3席監察人席次,掌握經營主導權,如今又強渡關山,減少彰銀董事席次,邱毅不只緊咬陳樹,也認為馬政府查察二次金改弊案太無力,看來台新併彰銀的爭議,短時間還不會落幕。

圖利台新併彰銀? 邱毅爆料:陳樹曾任台證獨立董事!

2008/06/13 16:21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邱毅今(13)日下午爆料,前財政部常務次長、準金管會主委陳樹94年7月21日發函彰銀「同意標購特別股之投資人可取八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使得僅握有彰銀22%特別股的台新金有權主導彰銀,兩年後陳樹卻開始擔任台新金控子公司「台證」的獨立董事,因此,他質疑陳樹違反「旋轉門條款」。 

邱毅強調,他並不清楚陳樹是否已辭去「台證」獨立董事一職,但據他了解,陳樹在今年4月28日內定出任金管會主委時,「尚未辭台證獨董」。 

邱毅呼籲,總統馬英九徹查陳樹及前財政部長林全在此案的角色,並對外說明是否知道陳樹曾擔任台證的獨立董事。此外,邱毅透露,他也已寫好「狀子」,最快下週一就會至地檢署告發。 

邱毅認為,如果馬政府有心要調查此案,真相很快就會水落石出。

併彰銀違法? 邱毅:陳樹讓台新金長驅直入!

2008/06/13 13:45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彰銀今(13)日上午召開股東會,針對彰銀15席董事縮減為9席進行表決,不滿台新金想強硬闖關,在民股「延期討論」提議表決失敗後,立委邱毅再提「擱置」案,並直指準金管會主委陳樹就是當初讓台新金長驅直入的人,甚至還擔任台新金旗下子公司台証證獨立董事,台新金才敢明目張膽的這樣做,整個案子可能就是一個準貪瀆案。 

對於民股企圖藉由「延期」、「擱置」讓董監席次縮減案過不了關,公股代表財政部國庫署長蘇樂明表示,公股對此議案的立場大家應該都知道了,對於討論議案的程序問題,公股沒有其他意見,至於台新金入股彰銀是否違法,最後還是要由司法判決。 

在彰銀股東會上,民股梁懷信原本提出「延期討論」臨時動議,讓董監事席次縮減案到此結束,甚至還一度針對計票基礎與主席彰銀董事長李庸三爭執,最後經過股東投票表決後,贊成延期股數僅佔22%,企圖阻撓該案表決失敗。 

雖然「延期討論」案未通過,立委邱毅再提「擱置討論」案,他並指出,不僅台新金提出董監席次縮減案違法,整個台新金入股彰銀案更是大違法。當初彰銀發行GDR釋股22.5%根本是一場戲,就靠當時財政部發出的一紙公文,而這紙公文是由財政部次長陳樹代為發出,因當時的財政部林全請假。 

而陳樹2年後卻出任台証證獨立董事,如今更上一層樓7月將接任金管會主委一職,邱毅認為,台新金強硬闖關,根本就是有靠山,才敢明目張膽與公股決裂,不僅董監席次縮減案提案程序違法,整個台新金入股彰銀的過程都違法,這可能就是一個準貪瀆案。 

邱毅強調,董監事縮減案非同小可,涉及將來違法的追究,他苦口婆心希望擱置此案,都是為彰銀好。不過,李庸三仍以「延期」與「擱置」都屬議程變更案,因此,不願意再進行一次投票表決。 

對邱毅的指控,部分股東代表認為,在法院判決之前,不能斷定是否有涉貪嫌疑,況且台新入股彰銀案,是當初政府要解決彰銀不良資產,拋出一些優惠手段,希望銀行去投標,不能說這優惠就是違反規定。股東並呼籲,政府誠信很重要,基於誠信原則,不認為此議案有違反規定。 

至於董監事是否要縮減,證交法26條只規定董事席次不得少於5人,只要超過5人都是合理,因此董事縮減為9人是適當的。

台新金強勢通過縮減董監席次 公股要彰銀請求解釋適格性

2008/04/29 21:13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彰銀董事會29日在最大股東台新金的主導下,以8比6強勢通過縮減董監事席次的提案,由於台新金是否擁有提案權還有爭議,公股表示,已要求彰銀請經濟部針對台新金提案的適格性做解釋,且股東也有權訴請司法機關裁判,只要司法機關認定台新金不具提案權,這項縮減董監席次的提案就是無效的。 

彰銀現有15席董監事,即將在10月底任期屆滿,其中,張伯欣辭去1席後,台新金主導的共有8席,公股有4席,民股方面則有由國民黨立委邱毅主導的2席,今天的董事會在台新金的強勢主導下,通過縮減董監席次,希望減為9席,將使擁有彰銀22%股權的台新金更加能掌握彰銀董事會。 

財政部公股則認為,台新金所持有的彰銀股份,都是特別股,依公司章程,並沒有提案權,在縮減董事席次的提案上有適格性的問題,公股也已要求彰銀請經濟部就提案的適格性部分做出解釋。 

依照公司法第157條的規定,特別股股東的權益,包括行使表決權的順序、限制,或無表決權等規定,權利義務等事項,都要在章程中明定,如果對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行使有爭議,得訴請司法機關審判。 

官員也表示,即使經濟部認為台新金在提案權上沒有適格性的問題,公股或民股股東還是可以請求司法機關裁判,如果司法機關認為不適格,那麼不管董事會或股東會通過董監席次縮減的提案,都是無效的。 

彰銀之所以增資發行特別股,是為了貫徹陳水扁總統二次金改的目標,由台新金以特別股的方式入主彰銀。 

依照彰化銀行公司章程,乙種特別股股東於股東會上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其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普通股股東相同,但並沒有提到提案權。

台新欲「吃掉」彰銀? 邱毅憂馬在「萬歲聲」中走向腐敗

2008/04/29 17:30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邱毅今(29)日下午表示,「台新併彰銀」是「二次金改」最被人詬病案子,也是「馬英九清廉政府的大考驗」。邱毅表示,如果彰銀被台新「吃掉」,高達1.35兆的資產就會「落入財團手裡」,因此,馬政府必須謹慎面對此考驗,否則「恐在萬歲聲中,走上腐敗之途」。 

邱毅強調,「二次金改」最被人詬病的是「台新要併彰銀的案子」,雖然他在今年1月11日彰銀董事會上擋下此合併案,但台新未「就此罷手」,打算用「迂迴」策略,以「溫水煮青蛙」的效應,在520前將所有動作準備就緒,使新政府執政時無法阻擋台新併彰銀的企圖。 

邱毅表示,彰銀資產達1.35兆,如果被台新合併,彰銀的資產就會「落入財團手裡」,因此,他將此稱為「馬英九清廉政府的大考驗」,此考驗新政府如何面對此合併案。 

邱毅質疑,「台新只有22.5%特別股為何能在董事會裡擁有絕對優勢的8席董事,前財政部長林全不是罪魁禍首嗎?難道是當年收了什麼好處?」 

邱毅也問,「新政府面對『二次金改』的指標合併案,真正態度是什麼?看守政府已三申五令停止『二次金改』相關活動,為何台新置若罔聞?台新在靠誰的勢?」 

邱毅呼籲,彰銀的小股東在6月股東會站出來投票,「抵制財團掠奪國產的惡劣行徑。」 

邱毅透露,已委託律師針對「為台新違法行逕護航的8名董事」提出「背信」 告訴,並提出假處分。他也強調,「即使6月台新提案在董事會過關,也無法付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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