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T0404 於 3/9/2012 4:08:10 PM 發表 一、 有關萊克多巴胺添加於動物飼料之議題,我國早於2007年曾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通知,我國已預告將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的草案,嗣於20日後再通知WTO延期,迄今仍懸而未決。當時美國即曾質疑我國政府在處理此項議題時,未以科學證據為基礎且未能遵守國際承諾。 二、 為確認是否繼續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或完成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的訂定,行政院乃以「專業考量、風險管理」為原則,開始進行政策研析。近一個月來,透過「食品藥品安全專案會報」技術諮詢小組會議的召開,廣納專業意見與蒐集科學證據,據以周延考量、專業判斷,在確保國民健康無虞的狀況下,提出政策方向。 三、 農委會陳主委迄今召開三次技術諮詢小組會議,其第三次會議結論顯示:「(在現有的文獻)沒有查到消費者食用中毒的個案報告」,也就是說,迄今並沒有科學證據可認定食用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後的肉品對人體有害。 四、 在上述會議結論的基礎上,並考量國家整體利益後,行政院提出了「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四項原則。在此原則下,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的牛肉「有條件解禁」,而所謂的「有條件解禁」並不包括豬肉,也不包含萊克多巴胺以外的瘦肉精。後續行政院將以此原則為基礎,與立法委員溝通,就修法內容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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