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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98.04.03 林鴻池委員力推「單親爸爸」納入促進就業特定對象

單親爸隔代教養 納入補助

2009-04-03聯合報08綜合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昨天上午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草案」,擴大協助就業輔導對象,包括單親爸爸及隔代教養可獲得免費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津貼等補助。

  現行就業服務法第廿四條明訂政府對負擔家計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經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享有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及求職交通津貼、臨時工作津津貼等措施。

  但包括國民黨立委林鴻池、民進黨立委翁金珠認為,現行法未涵蓋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且目前單親負擔家計者已不限婦女,因此提案修正就業服法第廿四條,擴大特定對象的範圍,增加「長期失業者」及「獨力負擔家計者」。

  初審通過的條文,明定「長期失業者」定義為,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保險年資滿六個月、最近一個月曾到公立就服機構求職登記。

  至於「獨立負擔家計者」,根據勞委會的函釋,只要有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等,包括配偶死亡、配偶失蹤六個月以上、離婚、家暴、配偶入獄服刑、配偶身障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者等。

  勞委會原先並未將「隔代教養」納入,國民黨立委黃義交的堅持下,增列「隔代教養」列入補助對象。

  勞委會表示,根據初審通的條文,長期失業者將增加四千零廿五人,獨力負擔家計者增加兩千零一十四人,兩者合計增加經費支出四點四億元。

  勞委會表示,職訓生活津貼為參加職訓期間可月領投保薪資六成,最長領六個月;求職交通津貼一次五百元,一年最多四次;臨時工作津貼為一小時一百元,一個月最多一百七十六小時。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4826782.shtml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1&NewsID=14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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