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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1.03 林委員要求司法考試內容應與現實契合並應重視鑑別度

  今日(11/3)上午九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於紅樓302會議室,進行考試院及所屬相關單位預算審查,並備質詢。

  林鴻池委員於質詢時表示,在各項政府施政民意調查中,因為司法官風紀問題,以及幾宗背離民意的判決,民眾普遍認為司法改革是具有急迫性且重要的議題,使得司法官的進場與退場機制,受到深入檢討。

  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司法考試制度的變革,進場機制與考試院有關,去年通過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的改進方案。為了加強品德操守,改善缺乏社會歷練等等缺失,司法官的部分分成三試,第一階段先錄取前三分之一進入第二試,通過第二試之後,才能進入第三試的口試。

  然而外界普遍對於口試的黑箱作業存有疑慮,對此,林委員質疑改革並未切中問題核心,擔心口試將產生不公,也難以在第一時間內,區分出考生是否偏離社會價值。林委員要求考試院應在考試制度上加強,無論是筆試或者口試,皆需設計符合情理的考試內容,並且考出鑑別度。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回應,口試之前即有筆試,具有專業學科基礎且達一定標準者,才能進入口試。而重要職類之教、考、訓、用,各環節必須妥善連結,才得以培養出合宜的人才。對於司法考試,目前已經有筆試的大改革,已增加法律倫理、法學英文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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