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98.10.14 林委員質詢「兒童價」還是「身高價」?

   今日(10/14)上午,林鴻池委員在社福衛環委員會「消保會施政報告」的場合中,針對「兒童價」收費標準不一的問題,向朱立倫主委提出質詢。朱主委表示,兒童價以「身高」為標準,的確不合理,會盡快找各事業主管單位來協調,改以「年齡」做統一標準。

  林委員質詢表示,兒童價的收費標準,各行業不一,有的用「身高」判定,有的用「年齡」判定,引起消費者的不便與不悅,難道兒童發育好,就必須付成人價嗎?目前許多遊樂區、吃到飽餐廳、台中科博館、墾丁海生館,兒童優惠仍以「身高」為判斷標準,導致許多家長不敢帶發育良好的孩子去這些地方消費。

  林委員強調,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規定,兒童是指「12歲以下」,關於兒童價的付費標準,也應該依「年齡」來判別。

  朱主委認同林委員的看法,表示兒童價以「身高」為標準,應該稱作「身高價」;消保會會盡快找各事業主管單位來協調,改以「年齡」做統一標準。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