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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27 林鴻池委員要求政府因應失業潮 擴大辦理促進就業政策

??? 林鴻池委員於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在衛生環境暨勞工委員會「審查勞委會及相關單位之預算」的會議中提出質詢,會中林委員向王如玄主委表示,目前短期就業方案僅編列三十七億,為有效解決失業問題,還必須多編列相關預算。第二,勞委會對外宣布「立即上工計畫」必須符合行政程序,並檢討三千元的行政業務費編列。第三,金融企業併購,勞工權益保護必須從優處理,依據「企業併購法」。

  林委員表示,勞委會推出的短期就業方案,提供三萬多個工作機會,編列三十七億預算,這與過去民進黨政府「擴大就業方案」,九十二年編列二百三十二億,實在少很多,而且「立即上工計畫」僅一萬個工作機會,實在不足。為有效因應解決失業潮,勞委會應主動提出更多有效的就業方案,在經建部門、跨部會內協調研議。另外,「公部門短期就業計畫」必須避免過去前政府浮濫的情形,勞工早上工作兩小時就沒事,淪為綁樁、酬庸之批評。

  

  林委員認為,勞委會在處理「立即上工計畫」有行政程序的瑕疵,先宣佈計畫後跟工總開會,才知會監理委員會。這部份以後在口頭宣佈必須更謹慎,若要提前讓勞工知道,可說:「政府『打算』施實立即上工計畫,待監理委員會同意後」。另外,此計劃編列三千元的行政業務費,過於浮濫,必須改進檢討。

  林委員對於經濟不景氣,企業?購的勞工權益保障感到憂心,特別是金融機構。因為金融機構未獲留用的員工有資遣費,被留用但員工沒有意願的卻沒有資遣費,有失公平性。勞委會應站在勞動權益「從優處理」的立場,主張不同意留用的員工權益需依據較有利的「企業?購法」來處理。

  王如玄主委同意林委員的主張,促進就業政策會進一步與經建部門研議,提出更有效的措施;失業者的遴選機制,會避免綁樁、酬庸之嫌,透過勞保資料的勾稽,確實將工作機會給有需要的失業者;另外,三千元的行政業務費會採何時列支的方式處理。關於金融機構合併的勞工權益,勞委會會堅持「從優處理」的立場,讓被?購員工依據較有利的「企業?購法」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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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建議,委員會適度反映給政府部門,請相關部會提出可行配套措施.
半 職 制
國際貿易的障礙,在各國紛紛加入WTO後而降低許多。也因此,許多中小企業不敵國際企業的競爭,而紛紛關廠倒閉。再加上製造的機械化,資訊處理的電腦化,勞力密集產業外移,及企業為節省人力成本而精簡人事;工作機會,整體而言,長期必然呈現負成長的趨勢。
  為解決此問題,一般人的思考方向,不外乎是如何刺激經濟,擴大就業市場需求。個人在此有不同的思維方式,即朝減低工作的需求思考,而「半職制」即是達成此目標的好方法。此制乃指一個人上班之工時,不如一般全職的員工,但其仍享有依其工時等比例的全職員工福利。例如一個員工,每天只上半天班,則他仍可享有一般員工一半的年終獎金及退休金;若其每週只上三天班,則領五分之三的福利。
  在現代社會,許多家庭,尤其年輕人,都需靠雙薪才能維持一個家庭。再加上現在企業為精簡人事,而選擇以要求員工加班,來代替增募新人,而使台灣已成為世界上工時最長的國家。因此,許多年輕人選擇工作一段時間便辭職休息,或繼續讀書深造。而一些年輕家庭,為維持家計,便無法如此瀟灑。一天辛勞的工作後,回家還要整理家務,對子女教育,自然略顯心有餘而力不足。反之,夫妻間若有一人全職,一人半職,則一方面全家收入又不至於過少;另一方,又不致於子女無人照顧。
  今天,若是由政府首先實施、倡導半職制,則將可釋放出大量的工作機會,降低大量的失業人口,並進而減低家庭間的貧富差距。非全職郤還有福利,則可吸引許多婦女及已退休者之二度就業,進而減少對外勞的需求。此外,若“鑰匙兒童”減少,親子間的情感交流時間增加,則青少年犯罪率、自殺率必然逐年下降,而學子的成績、品格也會有所提升。
但,為確保順利推動,除本制本身具保障非全職者福利的誘因外,尚須其他制度加以配合。例如?恢復夫妻合併報稅?及?加大各稅賦級距的賦稅差異?。由於高知識或高社經地位者往往互相通婚,加上工作機會的減少,而使得家庭間的貧富差距大幅增加。而根據個人瞭解,即使公認「最自由且祟尚個人主義」的美國,賦稅也採夫妻合併申報制。當一個家庭的收入到達某一級距,稅賦負擔就需大幅增加時,也能誘使夫婦中之一人選擇半職制。
?衣食足,則知榮辱 ?。失業率問題解決了,人們才較容易想到心靈提升;父母的時間足了,才有餘力加強子女道德教育。故,要達大同世界的理想,除了靠無形的道德力量,也要靠有形的國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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