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98.03.11 林鴻池委員要求勞委會擴大勞工子女獎助學方案

  今日(3/11)上午林鴻池委員在社福衛環委員會「勞委會業務報告」的場合中,向王如玄主委提出質詢,針對勞委會97年協助勞工子女工讀機會與子女就學補助的人數,相較全國880萬勞工,實在少之又少,需要擴大辦理;另外,長期失業問題嚴重,宜納入促進就業的對象。王主委允諾,擴大勞工子女獎助學方案會帶回研究,至於長期失業者納入促進就業對象,約兩個禮拜的行政作業公告程序,就可以實施。

  林委員表示,王主委是婦運界出身,以「人權律師」著稱,勞工朋友都有很深的期許,希望王主委擔任勞委會主委可以伸張正義,替弱勢發聲;在王主委上任至今,有兩件事情決策不夠明確:1.勞工放無薪假,工資是否可低於基本工資,2.無薪假是否可折抵產假。林委員希望王主委之後任何決策,一定要第一時間站在勞工權益的立場著想,堅持「人權律師」的理想性格,不要輕易向現實妥協。

  林委員詳看勞委會的業務報告後,發現協助勞工子女獎助學機會過少,像「希望之路導航計畫」的工讀機會,97年僅438名;辦理勞工子女就學補助,97僅補助3,888名女子,相較於全國880萬勞工,名額機會實在少之又少。這部份問題,勞委會一定要擴大辦理獎助學方案,受惠全國勞工。

  目前失業問題嚴重,失業超過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高達8.7萬人,林委員強列要求將長期失業者納入促進就業對象,讓他們可以享有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職訓生活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免繳職業訓練費用等福利,儘早協助他們返回勞動市場。林委員強調,為求時效性,王主委應該循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其他經中央主主管機關認定有必要者」的權責,直接將「長期失業者」納入政府加強就業服務的特定對象。

  王主委允諾,擴大勞工子女獎助學方案會帶回研究;長期失業者納入促進就業對象,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約兩個禮拜的行政作業公告程序,就可以實施,勞委會會盡快辦理。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