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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池委員23日質詢衛生署有關素食分類及標示.生產線區隔及衛生署長期輕食品重藥物等議題

     立法委員林鴻池針對食品衛生,素食食(產)品分類及標示、素食工廠生產線區隔問題,以及衛生署長期輕食品而重藥品…等議題23日質詢衛生署副署長。

     林鴻池委員表示,食品衛生是全國性的議題,如果食品衛生無法控管,對於全民的身體健康將會產生重大的衝擊!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於容器或包裝之上。衛生署根本就沒有落實本條款,對於素食產品的標示做出明確的規定。

     再者,食品衛生對於素食食(產)品衛生或管制問題,民間許多素食工廠的作業線一樣,早上做葷、下午做素。以農委會「優良農產品即食餐食項目驗證基準」為例,規定「製造葷食作業場所應與葷食作業場所作有效隔離」,生產線要作有效區隔目前只有針對優良農產品,希望政府相關部門更進一步規定,一般素食產品,生產、作業場所也要有效區隔葷素。

     衛生署副署長答詢時表示,衛生署責成食品衛生處於4月18日召開「研商素食業衛生管理會議會議」,會議結論五種素食的分類:第一類是「全素或純素」,指只食用不含五葷(蔥、蒜、韮、蕎及薤)之純植物性食物;第二類「蛋素」,即食用全素或純素及蛋製品;第三類「奶素」,指食用全素或純素及奶製品;第四類「奶蛋素」,指食用全素或純素及奶蛋製品;第五類是「植物素」,指食用植物性之食物,含奶或蛋者須於內容物名稱內說明。這五種素食的分類,將依照程序,五月份時預告兩個月之後再予公告。

     林鴻池委員表示,衛生署對素食作分類,有利於素食完整標示,這是響應全國素食者的心聲,素食民間團體當然也很樂見政府終於重視這個問題。

     另外,衛生署長期輕食品而重藥品,可以從衛生署從事藥品、食品檢驗的公務人員,其專業學科上分屬於藥物或食品的比率相差懸殊,專業學科屬於藥物方面負責檢驗的公務人員,人數比遠遠超過具食品專業知識的檢驗人員,也就是說,大部分是藥品專業來檢驗食品,這突顯出衛生署「重藥物而輕食品」!因此,衛生署未來要加強食品檢驗的人才,在結構上或用人上去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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