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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415台北縣升格配套措施及準直轄市被遺漏社福預算

  林鴻池委員於四月十五日上午,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向內政部廖了以部長,針對「台北縣升格相關問題」及「台北縣成為準直轄市遺漏的社福經費」議題進行質詢。

  林鴻池委員指出,有關地方制度法已經順利通過,全國有不少縣市都想提出升格申請,那最後申請的期限是何時?核定的期限是?之前台北縣在地制法修法前就送過,是否需重送?若台北縣獨立升格,那名稱上應否變動?廖部長回答說,申請的期限是531,核定的最後期限是831,以免影響年底縣市長選舉等流程及相關權益,而台北縣需要在修法後再重新送件。另外,有關台北縣因應升格,名稱是否變動牽涉到未來103年「北北基」合併的考量,若通過升格,名稱勢必需變動,但是如何因應證件門牌等等,是否有行政變通處理方式?仍待進一步研議。林鴻池委員指出,依法言法,地制法並無「院轄縣」之名,法制上如何解套?又如何降低因應改制耗費的成本,相關機關應盡早依法審酌,研議處理方式。

  再者,林鴻池委員指出,目前台北縣已經是「準院轄市」,但是整個社會福利預算並沒有比照北高的標準編列預算補助,去年(97)本席要求內政部能補助包含「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計畫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增聘兒少保護服務社工人力實施計畫(45名社工) 」、「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調增金額 」等經費,已經獲得廖部長協助補齊這五項預算。然而,今年度(98)又仍然沒有給予台北縣應有補助,依然沒有比照北高。因此,林委員要求內政部今年度(98)仍能補齊這五億多的社會福利預算,不要讓台北縣民眾感覺受到虧待,。內政部廖部長承諾,將會在經費允許之下,盡量給予台北縣協助,並向行政院反映,共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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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因應縣市昇格,最省證件門牌更改成本的作法就是修法或以行政命令允許[院轄縣]的存在,猶如當初縣轄市改省轄市時毋須更改住址之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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