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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611爭取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

  林鴻池委員於611上午十點,出席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召開的「救命及時? 乳癌病友三問葉金川爭取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記者會。林委員表示,目前健保針對乳癌病友治療的標準是必須是復發或乳癌第四期才可以獲得給付,初期患者卻反而沒有,根本是本末倒置。預防勝於治療,早期未妥善治療,後期的治療成本更高。

  馬總統政見希望在四年內,癌症死亡率降低一成,乳癌更是名列女性癌症第一殺手,林鴻池委員呼籲衛生署及健保局盡快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建議應善用菸捐的經費。

  最後,林鴻池及與會委員黃昭順委員、徐少萍委員、楊麗環委員一致要求,健保局要在六月前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評估報告送「健保藥事小組」審議,切莫讓乳癌病友因政府的審查進度緩慢,影響性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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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再次感謝委員對於本案的關心,亦企盼本案能早日成案,以˙造福乳癌患者及其家庭
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林鴻池委員已於6月15日再與健保局李承華代總經理協調會,要求健保局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排入六月底之藥審會議,
希望盡早讓乳癌初期患者能用標靶藥物治療,林委員將持續關注,感謝你的來信建言
林鴻池委員國會辦公室
林委員鈞鑒
本人是板橋市市民,太太在今年發現乳癌經醫院診斷為第一期HER2 3+,已進行切除手術並接受化學治療中,主治醫師建議進行標靶治療(賀癌平),並舉國外之例,以我太太目前之狀況,國外之保險將會支付賀癌平之治療費用(每年約一百萬元)。
現代婦女除需負擔傳統家庭主婦之角色外,上負擔部份家庭收入來源。
乳癌之治療過程中,婦女需面對重要性特徵-乳房之切除外,化學治療的過程中尚須面臨掉髮(外觀的改變),甚至影響原有之工作。
婦女罹患乳癌對於現代家庭影響甚鉅,如健保局能支付,復發可能性較高之HER2 3+初期乳癌患者,標靶治療之費用,將減輕家庭經濟之負擔及家庭破碎之社會成本。
在此感謝 委員挺身而出,位罹患乳癌之婦女與家庭仗義直言,並請 委員繼續督促健保局加速進行規章之修正作業,以嘉惠更多乳癌患者及家庭。
敬祝
委員
身體健康
Moore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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