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higalin 於 6/11/2009 5:32:59 PM 發表
回應再次感謝委員對於本案的關心,亦企盼本案能早日成案,以˙造福乳癌患者及其家庭 moore 於 6/26/2009 10:57:20 AM 回應 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林鴻池委員已於6月15日再與健保局李承華代總經理協調會,要求健保局將"乳癌初期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排入六月底之藥審會議,
希望盡早讓乳癌初期患者能用標靶藥物治療,林委員將持續關注,感謝你的來信建言
林鴻池委員國會辦公室 chigalin 於 6/25/2009 12:15:31 PM 回應 林委員鈞鑒
本人是板橋市市民,太太在今年發現乳癌經醫院診斷為第一期HER2 3+,已進行切除手術並接受化學治療中,主治醫師建議進行標靶治療(賀癌平),並舉國外之例,以我太太目前之狀況,國外之保險將會支付賀癌平之治療費用(每年約一百萬元)。
現代婦女除需負擔傳統家庭主婦之角色外,上負擔部份家庭收入來源。
乳癌之治療過程中,婦女需面對重要性特徵-乳房之切除外,化學治療的過程中尚須面臨掉髮(外觀的改變),甚至影響原有之工作。
婦女罹患乳癌對於現代家庭影響甚鉅,如健保局能支付,復發可能性較高之HER2 3+初期乳癌患者,標靶治療之費用,將減輕家庭經濟之負擔及家庭破碎之社會成本。
在此感謝 委員挺身而出,位罹患乳癌之婦女與家庭仗義直言,並請 委員繼續督促健保局加速進行規章之修正作業,以嘉惠更多乳癌患者及家庭。
敬祝
委員
身體健康
Moore 敬上 moore 於 6/24/2009 11:09:54 AM 回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