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8/8/2009 1:17:32 PM 發表 農產運銷課裁撤 議會掀波議員抨擊縣府不重視農業 若不恢復 今將杯葛縣組織草案 【摘自聯合報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2000.01.28】 桃園縣政府重提縣議會審議的組織自治條例草案,將農業局原有農產運銷課編制裁撤,昨天在縣議會引發軒然大波,多名縣議員抨擊縣政府不重視農業,如果不自行調整,恢復舊有編制,將在今天杯葛縣組織自治條例草案。 桃園縣組織自治條例草案在去年定期大會遭擱置,使桃園縣繼台中縣、屏東縣之後,成為全省第三個自治條例尚未過關的縣市。 縣政府修正版本,在這次臨時會重新提案,但縣議員謝彰文發現,新版的自治條例草案中,農業局原有七課編制,被萎縮成五課,原水土保持課被改隸至工務局,農產運銷課竟被裁撤。農業局表示,農產運銷課被裁撤是根據縣政府員額評鑑委員會所提的建議案。 縣議員們要求縣政府把農產運銷課恢復,同時將改隸工務局的水土保持課也要放回農業局編制內,讓地方與中央對口單位一致化;縣議員邱德順甚至主張擱置自治條例,待縣長呂秀蓮選完副總統後再審也不遲;不過副縣長許應深同意尊重縣議會意見,將修正各局室的組織編制,今天再送審。 【2000-01-28/聯合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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