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8/9/2009 12:12:42 PM 發表 縣府購電腦弊案 調查站蒐證 【摘自聯合報/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 /2000.06.17] 縣議員謝彰文,呂學記等人日前質疑桃園縣政府電腦與軟體採購案有舞弊情形,驗收後又再假藉電腦升級名義,再採購其他軟體補足,要求檢調單位偵辦,桃園縣調查站昨天派人到縣府調卷進行了解,引起外界矚目。 據呂學記等人指出,桃園縣政府於民國八十四年花了三千四百四十九萬餘元辦理行政管理資訊系統採購,分為四階段辦理,分別由IBM公司、捷禾公司得標,但驗收時卻變成台華科技公司,硬體部分雖如期完工,但是軟體部分在八十六年元月驗收後卻未交貨,經費為一千一百萬元,其中可能有內情。 更甚者,縣政府去年陸續又以通過Y2K及電腦升級名義,再辦理三千萬元採購,企圖把新購軟體「移花接木」,在採購有問題的情形下,縣府內各單位空有電腦,卻還要自行採買各類軟體來使用,府內各單位電腦也無法連線,更無法與鄉鎮市作電子公文交換。 桃園縣調查站在議員提出質詢後,認為有進一步了解的必要,昨天派員到縣府相關單位調卷,將整理分類後仔細了解發包、施工、驗收、發放估驗款的過程,對於為何分階段發包也要進行了解,由於這宗採購案有明顯瑕疵,辦案人員也要了解承辦人員追討貨款的情形。 縣府則表示,縣政府辦理電腦採購案確有瑕疵,但專案小組發現第四階段的軟體工程未通過驗收,決定追回廿三萬四千元委員出席費、並向捷禾公司扣款一千一百十五萬餘元、並再向執行驗收的台華公司追回十七萬八千元,並無違法。 【2000-06-17/聯合報/19版/桃園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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