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8/12/2009 3:44:25 PM 發表 北區焚化爐 逾期 未簽約 14議員促廢標 縣議會決設小組調查 環局不准業者補件將再釐清問題 長億強調不輕言放棄? ? 【摘自聯合報/記者林文義、胡若梅/桃園報導/2000.11.30】 縣府和北區焚化爐得標廠商未依期限簽約,桃園縣十四位議員昨天一致要求縣府必須在一星期內宣布廢標,並指合約訂得比馬關條約還苛,要求檢調、政風等單位進行調查,縣議會也要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環保局長王允宸說,環保局不會准許業者再行補件,但是目前發現比較大的問題是業者提報的出資比例,環保局還要做進一步釐清,至於宣布廢標則有一定程序,土地取得的問題,有待時間證明。 長億公司則表示,長億好不容易得標,絕不會輕言放棄,並且逐一依合約規定送件,包括出資比例,並未違反合約規定,土地使用同意權也沒有問題,可能是有心人士不樂見長億順利興建北區焚化爐,長億絕對可以接受考驗。 副議長黃金德和議員葉步樑、洪奕巔、曾忠義、謝彰文、劉茂群、呂明美、鄭文燦、閻中傑、林清松、呂學記、邱德順等十四人聯合發表聲明,黃金德指本案已逾最後簽約期限,議員們要求縣府不能再讓業者補件,以基力化工、富國路高架橋工程為例,最後都是縣府「割地賠款」,宣布廢標可能對環保局反而是利多。 劉茂群表示,中鼎、長億無法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權,二十七日期限已屆,她要求環保局廢標,追究行政責任;葉步樑指出,北區焚化爐廢標是有跡可循,因為代理縣長許應深日前即表示南區焚化爐不排除處理北區垃圾;邱德順指本案可能會步上北市捷運局賠償馬特拉公司的翻版;曾忠義主張沒收押標金;洪奕巔要北區鄉鎮不要指望南區焚化爐,因為南區爐可能無法動工;謝彰文指縣府在資格標審查即有護航之嫌;鄭文燦指中興工程顧問公司的垃圾處理計價不合理。 王允宸並說,不論宣布廢標或沒收押標金,因事關重大,程序必須嚴謹,環保局將請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及理律法律事務所初核審定,並行文環保署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釋示,同時召開委員會判定結果。 【2000-11-30/聯合報/18版/桃園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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