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8/16/2009 12:12:43 PM 發表 縣府員工 520健行補假 議員砲轟 人事室表示於法有據 劉茂群說若補假就告瀆職? 【摘自聯合報/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2001.05.23】 縣政府廿日在石門山舉辦員工登山健行活動,事後傳出參加員工可以補假一天,昨天在議會中引起議員謝彰文、劉茂群砲轟,縣府人事室主任呂光宇表示補假於法有據,劉茂群說,如果有人補假,她要控告縣府人員瀆職。 謝彰文指出,為了慶祝新政府執政一周年,縣府於五月二十日(星期日)當天在石門山舉辦員工登山健行活動,事後縣府有公文,表示參加員工可以在一個月內擇期補假一天,她不了解的是,縣府既是利用星期日舉辦登山健行,為什麼可以再補假一天?她嚴正要求人事室主任呂光宇不得讓參加員工再補假,她也不了解,縣府的作法有無法律依據? 劉茂群更加大分貝,指若假日登山可以補假,那縣府怎麼對得起假日還得執行路檢、救火勤務的警察及消防人員?如果這樣也可以補假,真是「成何體統」,如果縣府真要讓參加登山健行人員補假,她一定會告縣府相關人員瀆職,要不然也要讓警察、消防人員補假才公平。 人事室主任呂光宇說,依照人事法規,參加縣府主辦活動的員工確可以補假一天,縣府為了鼓勵員工參加,所以才出公文公告週知,不過,這場登山健行活動和新政府執政一周年無關,只是時間上的巧合;代理縣長許應深表示,縣府會按規定處理。 【2001-05-23/聯合報/17版/桃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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