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9/1/2009 2:35:19 PM 發表 200萬元公設看板 擺好看 使用率偏低又屢遭破壞 月租費不扺利息 平鎮市這項投資 民代抨擊疑浪費公帑 【摘自聯合報/記者余學俊/平鎮報導/2003.08.06】 平鎮市公所三年前曾花費近二百萬元,在市內各大路口興建廿面廣告看板,但使用率偏低且屢遭破壞,月租費甚至不扺投資利息,被民意代表抨擊錯誤投資,有浪費公帑嫌疑。 市長李月琴則說,這些公設看板使用率不低,只是市公所收費低廉,A4規格的廣告單張貼一周才收廿元,和當初投資報酬不成比例,但公家辦事以便民、利民為目的,只要能減少違規張貼廣告,和降低街頭工作者散發傳單的危險,市公所這項投資就有意義。 ? 縣議員謝彰文、市民代表鄧享敦等人表示,縣政府警察局大力取締在重要路口發傳單的街頭工作者,卻不考慮給業者一個適當的展示場所,無法「治本」,市公所在民國八十九年底花一百八十萬元,在市內十二個定點的紅磚人行道上,砌建了廿面大型看板,並從去年五月一日收費,執行一年來,使用率明顯偏低,大部分看板廣告單均稀稀落落,清潔隊每月僅收費五千到一萬元,根本不符投資效益。 謝彰文說,這些公設看板若廣告效果宏大,收費便宜,一定會受業者歡迎,則現在在重要路口穿梭車陣散發廣告單的街頭工作者就應沒有生存空間,反之,現在冒險散發傳單的人愈來愈多,就證明公設看板不足、不夠或無效,值得檢討。 ? 鄧享敦說,環南路社教文化大樓前的兩座公設看板,玻璃常被人砸破,碎玻璃灑滿紅磚道上,一拖累月,反成行人陷阱,負責維護的市公所明顯失職。 ? 李月琴說,文化國小前的這面公設看板被包租,一個月才二千六百四十元,十分便宜,這批公設看板建的牢固,但造型似可再強化,以引人注意,間接增加業者利用信心。 ? 【2003-08-06/聯合報/B1版/桃園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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