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5/6/2007 3:27:00 PM 發表 機車停車收費風波 縣長撤案【摘自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2007.05.05】 桃園縣政府擬對機車停車收費,最近在議會、民間引發軒然大波;縣長朱立倫昨天在接受議員謝彰文質詢時同意撤回全案,朱立倫說,縣府將等待桃園縣有捷運系統、或是交通環境與大眾運輸系統與台北縣市相當時,再採機車停車收費。
謝彰文表示,目前全省只有台北市、台中市、台北縣在特定地區,執行機車停車收費;仔細分析這些收費區域,大眾運輸系統很便利,不但班次多,交通工具可替代性也高,像板橋市、台北市火車站還是三鐵共構區;即使對機車族收費,台中市逢甲商圈每月月票僅收300元、台北縣板橋火車站周遭只收120元。 謝彰文指桃園縣的交通狀況與運輸系統與外縣市比較起來,根本就像「貧民」,縣內有60萬名勞工都是中下階層,他們買不起汽車,只能用機車代步謀生,交通局不知民間疾苦,且所訂的機車停車收費標準,以月票價格來看,還是台中市的4倍、台北縣的10倍,她反問朱立倫「桃園縣民家戶的平均收入有可能外縣市的4至10倍嗎?」 朱立倫搖頭說「不可能」,他強調只是建立制度,沒想到會引來如此大的誤解,他同意撤案。 【2007-05-05/聯合報/C2版/桃園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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