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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1.18 平鎮延平路拓寬 露曙光

平鎮延平路拓寬露曙光
工程延宕多年 決在兩周內認定中心樁 解決攔河堰遷移
【摘自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平鎮報導/2000.01.18 】


平鎮市延平路平鎮市場至老街溪段,拓寬工程延宕多年,造成當地長期大塞車,縣政府等單位昨天協調,決定兩周內完成中心樁認定,並解決老街溪攔河堰遷移問題,希望儘快發包施工。

平鎮市延平路從平鎮市場至老街溪段近一千公尺拓寬工程,因中心樁和市場拆遷的問題,使得工程延宕多年,由於此段公路為台一線省道,往來車輛相當多,經常大塞車,造成許多民眾不便。

為了解決拓寬問題,縣政府和市公所、公路局等單位昨天上午十時在市公所協調,由副縣長陳惠國主持,縣議員謝彰文、王寶玉、謝松佑等多人出席。

工務局承辦人員表示,公路局於前年辦理道路拓寬工程時,發現都市計畫中心樁和現有道路不一致,另外,也因都市計畫中心樁不明,拆除線無法繪製,使得地上物無法查估,而老街溪下游攔河堰配合拓寬遷移需要七千萬元,造成縣政府和市公所無法負擔。

這條道路由公路局代為養護,縣政府建議此次發包施工仍由公路局負責,但公路局代表堅持目前因人員和經費嚴重不足,況且前次發包後因中心樁問題未解決,承包商要求解約,施工被迫中斷,因此公路局要求移請地方政府施工。

因拓寬老街溪橋,攔河堰必須配合移至上游,否則依照現有河面設計,橋面會高出路面甚多,發生無法銜接情況,但石門水利會要求遷移用地費四千萬元、工程費三千萬元,經費來源成為討論重點。

經討論後與會人員到現場勘察,陳惠國作出結論,以現有地籍線為準,要求測量公司在兩週內完成中心樁調整,再辦理發包,攔河堰遷移問題,由縣政府召集水利單位協調解決,平鎮公有市場拆除由市公所負責,有關工程執行和經費分擔,等樁位確定後再議。

【2000-01-18/聯合報/19版/桃園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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