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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17 刪除村里長事務費 反彈激烈

刪除村里長事務費 反彈激烈
立委吳克清召開公聽會 村里長強調計較的不是錢 而是人格被羞辱
【摘自聯合報/記者林玉文/平鎮報導/2000.11.17】

村里長事務費明年度起不得納入預算編列,村里長反彈激烈,立委吳克清昨天下午為此召開公聽會,邀集桃園縣南區各鄉鎮市村里長座談,會中村里長強調計較的不是錢,而是人格被羞辱;與會各級民代也認為是政府欺壓基層,應速修法彌補。

列席的各級政府官員,在村里長一陣撻伐聲中,根本沒有機會說明,吳克清在匯集眾人意見後,認為應儘速促成「民代支給條例第七、八條」修訂案通過,同時請各鄉鎮市在修法的過渡期間,比照北、高兩市,仍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編入九十年度預算,待審計部糾正時再說。

平鎮市東社里長王文纘說,里長的服務是廿四小時不打烊,一通電話就算三更半夜也要出動,刪除事務費不合理。當了廿年中正里長的陳秀容說,她從每個月五百多元幹起,現在也不過四萬五千元,村里長掙的不是錢而是尊嚴。她指責立委無視基層,令法案通過,將以選票來抵制。湧光里長鄧浪安說,現在村里長想知道的,是何時修法調回事務費。

龍潭鄉佳安村長江李桂春強調,村里長是在做功德,而非為錢,她指責立委諸公只知為自己的「利」來立法;楊梅鎮里長聯誼會會長陳森成建議,如果要刪,從立委起各級民代、公職人員的事務費應全刪;中壢市興南里長葉青旺更說要直接以罷免立委來表達不滿。

縣議員謝彰文、平鎮市代會主席林長松都為村里長叫屈,謝彰文說這擺明是政府欺壓基層,當初法律制定就欠周詳;林長松則反問,平鎮公所已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編入九十年度預算,如果代表會要求執行,公所到底該不該執行?

【2000-11-17/聯合報/18版/桃園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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