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8/28/2009 2:02:03 PM 發表 急難救助金 明年起大幅提高 應急與喪葬救助都加倍 申請程序改雙軌制 值得注意的是 部分民代與村里長代人浮報 【摘自聯合報/記者胡若梅/桃園報導/2002.12.28】 桃園縣政府昨天修訂民眾急難救助實施要點,明年起,急難救助申請程序除採雙軌制,急難救助金也大幅提高,應急救助與喪葬救助都加倍發放救助金。 縣府實施民眾急難救助多年,明年起所以大幅提高補助,和今年急難救助預算用的少剩的多有關,今年三千五百萬元預算到年底用不到一半。 明年新救助標準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遭遇重大事故,無法工作致生活陷入困難者,每案發給一萬元以下急難救助金;至於喪葬救助,列冊低收入戶第一、二款低收入戶之戶內人口死亡而無力殮葬者,每名死者發給三萬元急難救助金,第三款低收入戶,每名死者發給二萬元急難救助金,中低收入每月收入在政府公告最低生活費用二倍以下,每名死者發給一萬六千元以下急難救助金。 縣議員謝彰文、呂明美、沐平波、周玉琴、黃哲鐘、趙振宇、黃婉如等人昨天都出席會議,了解縣府修訂急難救助補助情形。 對於部分鄉鎮市公所把縣議員提出的民眾申請案放在一邊,不願讓縣議員「分攤選票」,社會局昨天研商後決定明年起採取「雙軌制」,即民眾申請案仍向鄉鎮市公所提出,縣議員為民申請案則可向社會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出,服務中心再配合公所審核,同時辦理民眾申請案。 ? 昨天有公所人員表示,當地里長或代表幫民眾提出急難救助申請,公所核准後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竟不知道自己有申請急難救助這回事,有的甚至還拒領,可見地方民代或村里長的「服務」也有虛浮情形。 【2002-12-28/聯合報/18版/桃園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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