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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3 平鎮廣興國宅 遊民占住

平鎮廣興國宅 遊民占住
六十九年興建迄今不曾啟用 吸毒少年窩居、垃圾亂倒 已成治安死角 議員要究責
【摘自聯合報/記者余學俊/平鎮報導/2003.01.23】

花費六千萬元公帑,興建期間超過廿年的平鎮市廣興國宅,不曾啟用過一天,卻遭到遊民、附近住戶侵占使用,甚至還接電開燈,縣議員謝彰文、陳萬得到場查看,十分震驚,認為負責管理的縣府嚴重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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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國宅管理課說,這批民國六十九年興建的國宅,縣府早有意「現況標售」,但招標八次,可能底價太高,迄今沒有任何一家廠商投標,全部流標,造成後續處理上的困難,去年,即傳說有遊民占用,將會同警方,現場實勘,強制驅離非法占用者。


昨天下午,謝彰文、陳萬得會同復旦里長李文俊等人到國宅了解,赫然發現面向復旦路二段一一一巷的數間,竟然被人加鎖,裡面各式家具、炊具完備,連電燈都亮著,顯然被人占用居住有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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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俊說,占地一千餘坪的廣興國宅從建好之後,即因龜裂、漏水等問題滯銷,原本少數搬進的人也紛紛遷離,九棟、八十餘戶全新國宅就一直閒置,逐漸成為不良少年吸毒、遊民窩居、垃圾傾倒等場所,且不斷發生火災、自殺事件,變成地方之瘤,嚴重影響區段整體利用,地方深以為苦。

陳萬得、謝彰文說,他們曾一再要求縣府早日拆除重建,讓地盡其利,但官方有處理財產的程序,一直拖延,縣長也曾答應去年底前,一定拆除,但支票跳票,現在甚至衍生出遊民占住問題,使情況治絲益紛,難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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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宅管理課說,「現況標售」有相當困難,如改採較易解決的打掉拆除所有建物,整地後再出售,會有二個問題,即是拆除費約三百餘萬元,很難籌措;而內政部營建署對公有財產打掉也有意見,縣府正設法處理中。

【2003-01-28/聯合報/17版/桃園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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