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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1 加油站搶案 員警付錢吃案?

加油站搶案 員警付錢吃案?
議員揭發 指第二次搶案 警方說是恐嚇取財 警察局長:上任後已要求基層不得匿報
【摘自聯合報/記者林文義/桃園報導/2003.11.01】

桃園縣議員楊朝偉昨天拿出一張報案三聯單,指稱有某派出所為了「吃」下一件加油站搶案,竟付八千元要求業者不要報案。警察局長王隆表示,他上任後已要求基層不得匿報。

楊朝偉指出,有某派出所轄內今年六月間發生加油站搶案,歹徒搶了八千元,派出所據報後,員警竟然自掏腰包,拿出八千元要求加油站業者不要報案。詎料,過了一段時日,這家加油站又被搶了一萬三千元,派出所無力再付,但卻搬出六法全書,表示應該是恐嚇取財,後來這件案子被其他派出所偵破,真不和道警方是依什麼罪名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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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朝偉並說,內政部要求犯罪零成長,但是今年六、七、八月桃園縣犯罪率卻節節上升;議員謝彰文更指現在有歹徒在各大工業區向廠商勒索,不從的話就揚言要「燒工廠」、「打到住院」,她要求警方加強巡邏各工業區;議員黃婉如則說,現在歹徒擄車勒贖已不用匯款,直接拿錢還附一張借據,警方卻總以「私人借貸」處理,助長歹徒氣焰。

黃德隆則質疑警方的素質,指今年四月他和反對設立納骨塔的民眾到縣府陳情,警方卻遲至六月十七日才辦他「妨害公務」,警方要辦他妨害公務為何不當場執法?後來檢方不起訴處分,證明警方作法有問題。

警察局長王隆說,犯罪零成長評比已經停止實施了,他上任後即要求基層不得匿報,警方會加強巡邏各工業區及偵辦擄車勒贖案件,至於偵辦黃德隆議員,是根據舉發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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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1/聯合報/B2版/桃園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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