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2008.06.30 基層員警透露

基層員警透露「隨扈幫忙煮飯」 有民代濫權
【摘自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2008.06.30】

地方首長派遣隨扈人數是否浮濫,引發爭議。縣市民代認為基於首長人身安全,隨扈是有必要的,以兩名為宜,「但不能叫隨扈兼打雜,那就說不通了」。

根據本報調查,縣市長隨扈人數由一至六名不等,僅金門與連江縣首長沒有派隨扈;正副議長隨扈人數多半一至二人;立委則視個人需求申請隨扈。

國民黨籍桃園縣議員謝彰文表示,地方首長、民意機關正副首長制定政策,不見得人人滿意,常有民眾攔路陳情,必須防杜不理性行為。國民黨籍的台中縣議員尤碧鈴也認為,首長行使公權力,難免與某些利益團體衝突,易遭攻擊,隨扈有必要,但人數應有限制。

「從趙建銘和陳幸妤隨扈問題揭開後,我就認為隨扈的工作範圍和人數應全面檢討,訂出全國統一標準」,民進黨台中縣議員何欣純說,被調派當隨扈的幾乎都是警官,卻常被迫做些官員私人的事,甚至只是開車門、提皮包或接電話,變成小弟或司機角色,浪費人力。

她說,目前隨扈任由縣警局指派,若碰到愛拍馬屁的警察局長,拿國家資源當人情,會造成制度紊亂。台南市基層員警透露,有民代公開活動不多,隨扈閒來無事,在民代家裡幫忙煮飯。

各地警察局係依據「警察局安全警衛派遣及執勤作業要點」,派隨扈保護首長;立委部分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制定的「警察機關執行轄內立法委員安全警衛作業規定」,立委受他人強暴、脅迫或恐嚇,得通知治安機關予以保護。

彰化縣警局指出,立委符合申請規定,原則上派遣隨扈一人,必要時可增加到兩人,每三個月檢討一次。但立委一申請就是整個任期,甚至隨扈跟著連任,有一名曾被槍擊要犯寄手榴彈的前立委,一口氣就申請三名隨扈。

有基層員警打趣說,「很多民代是黑道出身,小弟的火力都比警方強大」,卻仍申請配置隨扈,還可能佩槍跟著進出特種營業場所,不是很諷刺嗎?

【2008-06-03/聯合報/A4版/要聞】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