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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國中小代辦費 桃縣逐年刪 101年只收6項


國中小代辦費 桃縣逐年刪 101年只收6項 16項名目收費不妥 分3階段刪10項
明年起學生每年最多可省近500元 縣府另將補助學校5千5百萬

【摘自中國時報記者/甘嘉雯/桃園報導/2010/11/18] [中國時報/桃竹苗焦點/C1版]】
 

教育部列出國中小學代辦費明目多達十六種,卻遭監察院糾正部分不宜再收,桃園縣於去年取消四種費用,九十九年度第二學期起將再減收三項,而到一百零一學年度全面配合教育部政策,十項全都免除,僅剩核可的六項,盼能夠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縣議員謝彰文要求縣府承諾絕不可以跳票。

教育部遭監察院糾正後,目前學校可以代收代辦費用有六項,包括教科書籍費、學生寄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及午餐燃料費,但除此之外,還有十項為較為不妥的收費,桃園縣教育處正逐年減少項目。

教育處長吳林輝表示,早從去年起,桃園縣已經主動取消收取寄生蟲檢查費、尿液檢查費、腳踏車停車費及網路使用費,預計從九十九年度第二學期起免收蒸飯費、齲齒防制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至於第三階段配合教育部指示,將於一○一學年度刪除班級費、學生活動費及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三項,三階段共計十項。

謝彰文指出,由於班級費、學生活動費每年約需五千萬,教育部建請地方編列預算支應,至於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每年約需一億兩千萬元,她怕縣府到時候跳票,盼縣府能承諾一定要做到。

教育處表示,明年起學生每年最多約可省下近五百元,而縣府將額外編列兩千萬元補足校園安全所需經費,學校也不得以此理由再向學生收費。

縣府初估每年將再額外籌編五千五百萬補助給學校,為造福桃縣家長與學生,減輕家長的負擔,縣府將除將籌編相關預算外並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一○一學年度每位學生每學期將可再省下三百八十元,收費項目就只剩下可收費的六項。 

[中國時報/桃竹苗焦點/C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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