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sieh 於 9/1/2009 2:15:52 PM 發表 慈善公聽會 安養業者開砲,平常被當福利團體 不能補助 課稅變營利單位徵重稅 【摘自聯合報/記者葉英豪/桃園報導/2003.06.13】 民間安養單位平常被視為「福利」團體,依法不能接受樂捐或補助,課稅時卻被視為「營利」單位課徵高稅,引發業界抨擊政府「不要臉」到極點。 ? 桃園縣議會昨天在議會三樓簡報室舉辦全縣第一次「慈善公聽會」,來自全縣卅多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和老人福利機構業者都到場。議長曾忠義表明,首次公聽會主要用意要聽取縣內各家立案安養老人機構業者心聲,彙整意見轉呈中央修法和擬法時參考。議員謝彰文和劉茂群也到場,聽取心聲。 桃園縣關懷老人安養托顧協會理事長蕭健能首先指出,非財團法人所屬安養中心有「三不」政策,即不能接受樂捐、補助或減免租稅。政府將他們視為「福利」團體,課稅時卻視同「營利」單位課高達百分之二十稅,政府如此的安養策略,莫非將民間老人不當老人看待? 還有業者說,同樣領有身心殘障手冊,年滿六十歲而且屬於中低收入戶者,在台北市送入教養中心安養者還可領九千元補助,但在桃園縣不僅沒補助,還硬性要求須年滿六十五歲,並屬「低收入戶」者才適用。如此作為,根本就是「一國兩制」。 縣政府社會局局長方力脩表示,有關業界所提包括可否樂捐、補助等,甚至為何台北市老人就能享有如此「福利」?桃園縣卻做不到等問題,癥結全卡在「法令」。雖然首次聽到的都是指責聲浪,但趁此彙整所有心聲轉呈中央修法,對桃園縣老人家和身心障礙者未來福利來說,是非常好的建言。 ? 【2003-06-13/聯合報/B2版/桃園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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