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patent 於 8/15/2007 3:50:15 PM 發表 歐盟商標採註冊主義,因此註冊後該商標方能完整保護。 申請審查時間為二年,核准後需進入公告程序,經公告二個月無人異議後,使得繳費領取證書。 正商標:凡因表彰自己營業之商品、確具使用意思,欲專用商標者商應依 法申請註冊。 每一商標可使用三種國際分類。 採用國際分類(相同於台灣商標分類)。 商標申請約24-26個月(不含公告時間) 自註冊日之日起十年,到期得申請續展註冊。 使用註冊商標應當標明 ® 或 TM。 會員國-奧、比、丹、芬、法、德、希、愛、義、盧、荷、葡、西、瑞典、英、捷克、愛沙尼亞、塞浦路斯、拉脫維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波蘭、斯拉維尼亞、斯洛伐克25國。
回應親愛的柔柔
美國專利申請採先發明主義就是必須是發明人才能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要圖式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而提出一個正式案件之申請
啊也可以為了搶申請日期先提出一個臨時申請案只要在申請一年內提出正式申請案即可 海倫妞 於 10/1/2008 11:59:32 PM 回應 商標在台灣及大陸先註冊卻被人在美國註冊可以要回嗎? 玉 於 8/17/2007 3:06:19 PM 回應 美國商標採先使用主義,因此先使用比使註冊還要重要。
1.在提出申請之同時,需提示一份已在美國地區使用之證明(如包裝盒、標籤….)。
2.如無使用證明,則必需在申請之後註冊之前,宣誓註冊後將如何使用,及已在美國地區使用之證明證明文件。
3..提供首次使用日期。
正商標:凡因表彰自己營業之商品、確具使用意思,欲專用商標者商應依法申請註冊。
服務標章:非表彰商品,而係表彰營業上所提供之服務
採用國際分類(相同於台灣商標分類)。
美國商標申請約12~18個月。
自註冊日之日起十年,到期得申請續展註冊。
註冊後每五年需宣誓一次,宣誓尚在使用或提出相關證明。
使用註冊商標應當標明®。
小胖 於 8/16/2007 9:42:21 AM 回應 歐盟商標自2007年1月新增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二個國家,合計27個國家
公告期應為三個月 小竹 於 8/16/2007 9:20:02 AM 回應 申請美國專利步驟????? 柔柔 於 8/15/2007 4:05:45 PM 回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