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南開了20多年的平價牛排老店「阿地牛排館」,爆發老店、新店商標權之爭,因為老店兄弟分家後,老二另開新店申請商標,老大把老店轉讓他人,雙方槓上告上法院,結果在法院調解下,取得商標權的老二,同意老店的新老闆能使用阿地招牌,但必須註明「非商標阿地」,作為區分。
這家在台南經營20幾年的平價牛排館,招牌底下多了一行小字「非商標阿地」,為什麼會這樣寫?全是因為7年前老闆換人了,當時頂讓給簡小姐,但因為不懂申請商標才會被告上法院。老店新老闆簡小姐:「非商標阿地,我還可以勉強接受,因為我不想再煩了。」
而擁有真正商標權的是這家牛排館老闆,其實是老店的大廚,也是老店老闆的弟弟,分家後自己創業也申請了商標,他說會告上法院,是要確保顧客權益。楊老闆:「有區別出來,以後有發生問題,我們就是不負責,這樣就是保護自己的權利。」
老闆強調自己做的牛排真材實料,和對方完全不一樣,是因為怕顧客如果在老店,吃了有問題卻跑來跟他們理論,才會出此下策,要對方註名「非商標阿地」,但民眾真的會因此知道,兩家不是連鎖店嗎?或許之後才會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