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5月29日發文字號:智服字第10117002570號主旨:商標公報定自本(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停止發行紙本。依據:商標法第十一條。公告事項:商標法修正案於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並於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經行政院以院臺經字第一0一00一一七六七號令核定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爰配合將商標公報紙本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第39卷第13期) 起停止發行,改以電子式(光碟版)及網路化(網路公報)服務型態取代,讀者可至商標網路公報網頁(http://tiponet.tipo.gov.tw/Trademark/)免費下載各期公報PDF電子檔。局長 王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