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galin 於 5/8/2011 1:09:00 AM 發表 鴻池日前於立院提出,有關中醫院、診所中藥調劑人員問題之質詢,許多關心此議題之民眾紛紛給予建議,特整理各方意見,做出回應如下:
一、感謝大家提供寶貴的意見,這些可作為未來修法、建立完善制度的重要參考。 二、目前中醫院、診所普遍存的中藥調劑人員問題,這是一個存在已久,且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這涉及民眾的醫療健康權利,身為民意代表,我有責任拋出問題、提出質詢,衛生署則有責任提出政策、解決問題。 三、任何解決方案,都涉及專業與現實的衡酌,尤其本案牽涉中西醫間、中西藥界間,長期以來不同的看法,故要建立完善的醫事、藥事制度,制定各方都完全滿意的政策,很不容易,但衛生署絕不能諱疾忌醫,蒙眼捂耳,一拖再拖,只想做太平官。 四、到底中藥調劑人員的培育,是由西藥師修習相當學分,就取得中藥調劑權資格,或是要建立一套中藥師培育制度,或這兩者可兼容並蓄、併行不悖,以及其他相關配套制度等問題,這些議題都很重要,也很專業,需要理性討論,討論時若難免夾雜部分本位門戶之見,但是切忌口出惡言,失去風度。 五、個人曾經擔任兩屆板橋市長,擔任兩屆立法委員,不論問政、施政均自我要求甚嚴,尤其強調清廉、中道,以民為本,一切可受檢驗、公評。對於本項議題,為能廣聽各界不同聲音,歡迎大家繼續提供卓見,俾有助建立可長可久、福國利民的制度。
回應個人覺得當林委員在想方設法為改善跟解決目前中醫制度之時,卻還要面對來自西醫,中醫(還分派系),推拿師等等各方的己見,真是辛苦了........當大家還在想著對誰比較有利的時候,怎不拉高眼界...是為了制度~尤其是ㄧ切尚在討論之際,定論又何須立下,別高談正義卻又包藏利益,沖昏腦袋了...
不平之鳴 於 5/11/2011 6:11:04 PM 回應 中醫診所的藥材,每次都是我們說了算,
中醫他們以為他們很行,
委員去問一下中藥材批發同行,
我們出示我們的文件,
叫你們買,
你們還不是買.
板橋區的中醫師,
您們否認嗎?!
中醫診所的藥材我們說了算 於 5/11/2011 1:02:02 AM 回應 委員您好
某些中醫師出言恐嚇您為推拿師請命,個人實覺得您辛苦了,也請您能繼續為著這群推拿師繼續加油,其實他們那些論述說穿了無非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來著想,為什麼呢?沒有推拿師,一個中醫師一天能推拿幾個病人呢?那全部中醫就診量下降,但是總額是固定的,所以點值會上升,西醫復健醫師也都是配合物理治療師,沒道理中醫不能有自己的推拿師,但在教考用還未完整規劃出來前應比照中藥師模式至少有五年以上緩衝期,或是比照中藥師模式,不是嗎?請委員不要為了某些中醫師的言論打退堂鼓.敬祝委員身體健康 scott 於 5/11/2011 12:39:36 AM 回應 委員你好:
我也想用數據來凸顯事情的荒謬與無聊!台灣西藥師高考考沒有考本草學.方劑學,怎能調劑科學中藥? 藥師高考沒考炮製學.中藥鑑定,怎能調劑生藥飲片? 更諷刺地是健保局還給付醫院與診所中藥調劑費用! 目前法令給予藥師只需再行回校選修中藥16個學分,卻不需經國家中藥專技高考,就合法擁有中藥調劑權?如何檢定其專業知識與技能?難道修中藥16個學分就可以訓練出中藥調劑資格!!中藥調劑比較簡單嗎?還是人命不值錢!它(中藥16個學分)只是一張遮羞布而已! 教、考、用早已是世界潮流,台灣內需市場不足以支撐經濟須靠著國際貿易才能生存,只有加速與國際接軌一途加拿大、韓國、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及回歸後之港、澳越來越多國家設置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台灣無法例外應速建立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開放代替鎖國全球化代替邊緣化順應時代潮流。
台灣應速建立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開放代 於 5/10/2011 9:57:00 PM 回應 台灣藥局常見弊端恭請全民狗仔隊必查。
一、台灣藥局藥師普遍違反醫師法私自問診,更私下無醫師處方簽違法逕行販賣處方藥,並以醫師生份自居,侵害醫師法,應以密醫罪移送法辦,全民趕快檢舉得獲檢舉獎金,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地檢署、調查局檢舉人民生命權才能獲得保障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23413183-662、法務部廉政專線23167586、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不能讓他再亂搞,建議立法在藥局設置錄音、錄影設備由檢調單位監控,避免醫師、民眾健康遭受嚴重侵害
二、台灣藥局常聘請非合格藥師在店內販賣藥品違法。
三、醫師法第28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另診查可以分為醫生的問診及視診,加上神經學的檢查,身體各項常規如血壓,體溫等基本診查。
四、藥師法第15條藥師業務並無問診請委員明察,藥師法第15條藥師業務如下:一、藥品販賣或管理。二、藥品調劑。三、藥品鑑定。四、藥品製造之監製。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五、藥事法第28條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依第93條規定違反第二十八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藥局常見弊端恭請全民狗仔隊必查 於 5/10/2011 9:43:18 PM 回應 不知林委員有沒有弄清楚最近中醫推拿及調劑問題發生的源由,這一切的紛爭實際上都是中醫師自己向衛生署和監察院檢舉的,為什麼會有中醫師檢舉自己違法的行為呢?是因為這群中醫師實在看不下去中醫界為了賺錢根本不顧病人死活,原本一個小病到中醫診所看到最後都變成大問題,而追根究底就是因為中醫師根本都不懂得治療,隨便跟病人聊聊天便把病人交給推拿人員亂整,然後再鼓勵病人吃高貴藥材,亂開意外傷害證明申請保險理賠,這點林委員可以去問問保險公司應該就可知道答案,現在有一群良心還在的中醫師暗中檢舉,就是希望中醫界這些漏習能夠改善,沒想到林委員卻配合那些黑心的中醫師們向衛生署施壓,使得原本應該趕出中醫界的不良份子繼續穫得生存的機會,林委員實在是中醫發展史上的罪人之一,不知委員自己有沒有看過中醫的經驗,我會建議您叫位助理人員在不表明身份的情況下去中醫看傷科推拿的治療情況,您就會發現原來中醫師根本都不懂傷科治療,所以才會擔心推拿人員被趕出中醫就沒病人了,一個不懂傷科治療卻看傷科病人不是很奇怪嗎?而中醫傷科推拿師則是隨便花個2~3萬元,隨便上幾星期的推拿培訓就可穿上白袍稱師父了,病人甚至看病是找推拿師而不是找中醫師,這不是很奇怪嗎?全世界應該不會有合格的醫師會幫違法的人員爭取權益,只有台灣的中醫師會,因為中醫沒推拿人員,診所至少倒閉一半以上,中醫包庇推拿人員詐領健保費用每年有好幾十億元,請問林委員還要繼續為大多數違法的中醫請命嗎?要服務選民之前請先判斷是非對錯,而不是隨便服務,好自為之吧委員! 中醫師 於 5/10/2011 9:27:38 PM 回應 委員你好:
我想用數據來凸顯事情的荒謬與無聊!50小時訓練出中醫調劑員(中藥師)!西醫花了四年訓練!才可以考西藥師!中藥調劑比較簡單嗎?還是人命不值錢!它(中醫調劑證照)只是一張遮羞布而已!
再來50小時訓練出中醫調劑員!不是只是過度期嗎?證照可用幾年?還是可用一輩子?關鍵問題希望多多費心!如果50小時訓練出的證照可用一輩子!那我將用網路號召全國民眾!去報名!台灣將變成世界奇蹟!因為人人都是(中藥師)!謝謝! 局外人 於 5/10/2011 8:40:21 PM 回應 委員不要理他們,
以免影響選舉. 終於有人跟我看法一樣 於 5/10/2011 5:01:26 PM 回應 個人我覺得林委員乾脆別關注這個議題了,別捲入狗咬狗的紛爭...其他委員不也都不理他們,您又何必當呂洞賓ㄋ?每個人大概都只想到自己的飯碗,那知其中若干轉折,若是那ㄇ好處理,問題早解決了,有些事沒去面對始終無解,面對了或許無法面面俱到處處討好,但至少盡量求得周全嚴謹,還是大家覺得繼續矇著眼睛當沒事好ㄌ.............. 路人 於 5/10/2011 2:18:57 PM 回應 靠眼睛辨別藥材.
委員你相信嗎?
你們跟藥師辯.
話不用說太滿啦!
說什麼不需要用"西方科學"去管.
我們作品管科學分析得最清楚.
中藥材會因地點.季節.氣候.以及炮製過程.裡面成分差很多
再分析裡面的成份就可清楚知道.
"中藥材飲片"的差異性可高達正負70%以上.
這些品管不需要科學儀器.
中醫師別自欺欺人.
***********************
結果
同一個人給不同中醫診所看.
開的方就算相同.
結果湯劑中的每一味藥裡面的成份就差益甚大.
還說不用科學儀器.
還說檢驗不干他們的事.
推到政府藥材商身上.
最後,
還不是靠我們用科學儀器檢驗分析.
我們藥商說大陸哪理產的.
你們還不是買單.
道不道地藥材不是你們中醫診所.中藥房選的
還不是我們說了算.
肉眼看得出來.
噗
中醫師自欺欺人 不用科學分析 於 5/10/2011 11:42:56 AM 回應 委員你好:
長期違法就等於合法嗎?當年西醫有好多黑牌醫師有要求特考嗎?政府實施醫療法!藥事法後!醫事人員就再沒有用其他方式產生了!遵守教、考、用是基本原則!
現任中國醫藥大學講師的黃哲彥也認為,推拿師的品質(無法)僅靠一次考試就可判別,目前有許多推拿師只有技術沒有知識,學歷也高低不一,要考試還真不知從何考起。請委員聽一聽專家的一意見吧!謝謝! 局外人 於 5/10/2011 11:05:50 AM 回應 醫藥人員互咬真有趣,
為了我們百姓就醫的權力,
才應開放大陸中醫來台.
北京中醫藥,上海中醫藥,
這些人員素質,不會比台灣中醫師差,
應該別排斥大陸中醫才是.
不知台灣官方與中醫界在怕什麼?
積非成是的詭辯 於 5/10/2011 10:09:52 AM 回應 物理治療師很多.但是並沒有普及在中醫界.中醫界也並沒有如西醫般完整的醫療團隊.況且黃講師的說法有待商榷.只停留在學歷的問題.並沒有解決目前中醫現況的辦法出現.難道經驗以及態度.不能凌駕於學歷之上嗎.經過特考之後.考過的人再訓練.不一樣能補足黃講師說的知識的問題嗎.一樣可以阿.警察的特考也是這樣辦的阿.也要去警專受訓的阿.為何中醫傷科或者調劑的輔助人員就不能.只顧到學歷.而忽視民眾就醫的權利.以及醫師過度的勞力使用.誰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是每個繳交健保費用的民眾阿.如果物理治療師可以做推拿.那又何必來中醫界呢.留在自己西醫的體系.不是更好嗎.衛生署的想法.根本是陷物理治療師於不義.如果說物理治療師學會推拿.就可以來中醫界.那為什麼已經有數十年經驗的推拿師.不能經過特考之後.就進入中醫界服務呢.這不是很矛盾嗎.國中生考到專科學校之後.經過訓練之後高考.考到物理治療師.請問這訓考用.跟我們推拿師希望要求的.特考有什麼不一樣.這是一樣的東西阿.考過之後再訓練.還不是一樣.都可以行的通阿.各位想好.物理治療師的教.考.用.跟目前推拿師希望的考.教.用.有什麼不一樣.還不是都是同樣的東西.都是教考合一阿.委員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文章.用這樣的方法去質詢中醫界.以及衛生署.這樣對那些繳交健保費的民眾.才是最大的利多... 劍之初 於 5/10/2011 5:46:52 AM 回應 現在是民國100年.請不要講斷然用特考這句話.別忘了現在是民國100年.考試院持續在辦警察特考.請問你有問題嗎局外人.你敢說醫療會用出人命.警察就不會嗎.考試開辦.再去訓練.再來任用.有什麼疑問嗎.一樣是教考合一啊.哪裡有問題.教育部每年都在辦學力證明的考試.考過等同大專或者高中.台灣目前的學校.有哪一間不承認這學力證明嗎.市場有需求才會有推拿師的存在.你考慮的只是學歷的問題.並沒有講明民眾就醫的權利.請問憑什麼要患者.等待一位中醫師要這麼久.醫師的時間是金錢.難道患者的不是嗎.事有輕重緩急.健保開辦以來.衛生署的漠視.跟中醫界的態度.才是造成今天醫療糾紛的主因.怎麼可以推給推拿師或者幫忙調劑的小姐呢.林委員.我講一句不好聽的話.這全部的全部.都是政府官員怠惰的情形之下.衍生出來的弊病.難道不該去解決這當下而且嚴重的問題嗎 劍之初 於 5/10/2011 5:24:42 AM 回應 委員:
不管是站在中醫藥長遠發展和從業人員的工作權以及民眾醫療的需求,中醫醫事人力的證照考試(教考用與特考同時規劃)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至於考試制度緩不濟急下所產生的空窗期亦應比照牙體技術師(士)法有若干年的法律不追究期。
GGG 於 5/10/2011 3:35:31 AM 回應 剛剛才說完你局外人,又看到妳在胡說些甚麼。兩年緩衝期試委員給的嗎?是委員要衛生署拿出辦法來解決推拿師問題前的暫緩措施,難道妳要陷委員於不義,說兩年緩衝期是要從業人員準備轉業的時間嗎?至於說啥按摩證照的執行業務與現行狀況下的推拿從業人員的執行業務有一樣嗎?別又想誤導委員了,按摩證照是不能處理骨折脫臼及經絡推拿的,國術館的師父要這張證照幹嘛?推拿整復本來就是醫療行為,坊間民眾也都認同這些師父處置的很好,只是礙於邱署長所說的歷史共業只能作不能宣稱療效,已經很委屈人家了,現在還要以按摩證照騙人家說可以合法了,到時候害一堆人被抓去關。委員清楚醫事非醫事的差別啦,亡羊補牢的辦個醫事證照考試還給人家一個合理合法合情的定位,讓中醫患者有更安全的選擇,讓從業人員可以安心有尊嚴的工作,這不是一個大有為的政府要做的事嗎?委員你說是吧?! GGG 於 5/10/2011 3:19:14 AM 回應 局外人,牙體技術師既然沒有直接接觸病患那幹嘛要是醫事證照呢?為何不要勞委會發個甚麼技工證照就好呢?牙體制作本來是牙醫師要執行的業務,否則牙醫生為何要修此課程,因為牙醫師不想自己作這麼心苦的工作,又怕被質疑牙體(義齒)的來源,所以才會讓已經從事這個業務的人可以考特考,取得合法證照來制作牙體給牙醫師裝配。如果照你所說的芽體技術師(士)都需經教考用(因為妳說醫事人力都是教考用產生的),那接下來幾年所有牙體(義齒)都必須是牙醫師自己親自製作,你認為可能嗎?妳別再誤導民眾和委員了。
我說護士和物理治療師目前法令病不能接受中醫師的醫囑來執行推拿整復,妳不敢正面回答,又繞到歷史共業的無照,請注意,歷史共業是邱署長自己講的,不是我GGG講的,不然妳去衛生署投書叫邱署長不要拿歷史共業當藉口啊!
公共論壇要有真憑實據的發表言論,不是隨便像隻鸚鵡的重複誰說誰說,或是刻意扭曲別人的說法就大放厥詞,雖說叫你不要誤導委員,委員看妳幾次這種漏洞百出的發言也不會被你誤導啦,你就省省吧! GGG 於 5/10/2011 3:02:27 AM 回應 委員你好:
目前不管談論的是!中醫傷科輔助人員!還是中藥師!前提他們都是在執行醫師的醫囑!也就是所謂的醫事人員!人員素質!養成教育!還有臨床實習!每個階段都關係到日後的醫療品質與安全!絕對不只是簡單的工作權而已!政府已給予兩年緩衝期!也有解除按摩證照考限制!時間、空間都已經給予了!如果他們想要更上一步!加入醫療行列!就必須遵守教、考、用的基本原則!別無它法與捷徑可走!這才能對的起!現在與過去努力付出過的人!沒有經過努力耕耘的人?怎能擁有甜美果實呢!這才是真公平!希望委員可以體會與瞭解真相!做出真正對於全民生命、健康有助之事!為全民之福!謝謝! 局外人 於 5/9/2011 10:03:49 PM 回應 中藥調劑師指在中藥商店內根據醫師處方要求和病家需要,按辨證用藥要求,從事中藥飲片調配、中成藥配方、非處方藥銷售和用藥諮詢等服務的專業人員。中藥調劑師的技能表現在識別中藥的基礎上,具有獨立完成中藥飲片配方、銷售中成藥和非處方藥的能力,除此之外,更側重於中藥商店經營管理。中藥調劑師職業資格考試已列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就業准入制度管理範圍,開辦3年,上海約有2300多人通過這一考試鑒定。特色與優勢通過該專業學習,能掌握藥店的經營管理以及相關專業技術知識,能熟練掌握購進、加工、品質檢驗等實用技術,能對常見病、多發病運用中醫藥知識進行指導用藥。就業方向各大中城市或鄉村城鎮開辦藥店 ,或在各類醫藥企業從事收購、質檢、加工、銷售及經營管理工作,或在醫院從事中藥發、配藥工作。
中藥調劑師 於 5/9/2011 8:24:20 PM 回應 回覆~GGG
我想請問你一個問題!請問牙體技術師有直接接觸病人嗎?沒有是吧!中醫傷科推拿人員!是有直接接觸病人與治療病人!完全不一樣!懂嗎!請別再勿導!扭曲事實!
(二)至於護士,物理治療師基於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規範並無中醫師執行業務範圍之推拿整復,不可踰越執行業務,否則以密醫論處。(答)別亂用法條!如果要抓?因該是現在的推拿員吧!無照治療病患!於法就要先抓起來!聘請的老闆一樣有罪!才合法!對吧!
(三)別用~緩不濟急!歷史共業!來當借口!現在已經民國100年了!斷然用特考!會沒完沒了!各方抗議只會更多!不會減少! 局外人 於 5/9/2011 8:11:46 PM 回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