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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池委員對於質詢中醫院、診所中藥調劑人員問題之回應

鴻池日前於立院提出,有關中醫院、診所中藥調劑人員問題之質詢,許多關心此議題之民眾紛紛給予建議,特整理各方意見,做出回應如下:

 

一、感謝大家提供寶貴的意見,這些可作為未來修法、建立完善制度的重要參考。

 

二、目前中醫院、診所普遍存的中藥調劑人員問題,這是一個存在已久,且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這涉及民眾的醫療健康權利,身為民意代表,我有責任拋出問題、提出質詢,衛生署則有責任提出政策、解決問題。

 

三、任何解決方案,都涉及專業與現實的衡酌,尤其本案牽涉中西醫間、中西藥界間,長期以來不同的看法,故要建立完善的醫事、藥事制度,制定各方都完全滿意的政策,很不容易,但衛生署絕不能諱疾忌醫,蒙眼捂耳,一拖再拖,只想做太平官。

 

四、到底中藥調劑人員的培育,是由西藥師修習相當學分,就取得中藥調劑權資格,或是要建立一套中藥師培育制度,或這兩者可兼容並蓄、併行不悖,以及其他相關配套制度等問題,這些議題都很重要,也很專業,需要理性討論,討論時若難免夾雜部分本位門戶之見,但是切忌口出惡言,失去風度。

 

五、個人曾經擔任兩屆板橋市長,擔任兩屆立法委員,不論問政、施政均自我要求甚嚴,尤其強調清廉、中道,以民為本,一切可受檢驗、公評。對於本項議題,為能廣聽各界不同聲音,歡迎大家繼續提供卓見,俾有助建立可長可久、福國利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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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香港醫管局要求中藥房設「中藥師」監管質素,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繼續吃工讀生調劑中藥吧
2011-04-29 HKT 08:00
醫管局引入西藥的管理概念模式,為 中 藥 的 質 素 把 關 , 包 括 每 間 中 藥 房 至 少 有 一 名 中 藥 師 , 監 控 採 購 和 中 藥 測 試 , 並 採 用 電 腦 系 統 , 確 保 中 藥 從 來 源 、 品 質 、 運 用 等 過 程 , 得 到 監 察 , 病 人 可 以 放 心 使 用 。
醫 管 局 高 級 藥 劑 師 顏 文 珊 表 示 , 中 草 藥 和 顆 粒 沖 劑 的 安 全 要 求 不 同 , 要 分 開 檢 測 , 例 如 不 同 草 藥 要 按 藥 典 等 要 求 , 檢 驗 是 否 合 規 格 。
醫 管 局 每 年 抽 檢 的 藥 量 , 是 總 用 量 的 七 成 半 。 中 醫 開 藥 時 如 果 用 量 超 過 建 議 範 圍 , 電 腦 系 統 會 提 出 警 示 , 再 加 上 電 子 藥 方 , 可 以 避 免 因 為 字 跡 太 潦 草 而 執 錯 藥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15 間 中 醫 診 所 , 由 病 人 登 記 、 診 斷 、 藥 方 等 , 全 面 電 腦 化 , 醫 管 局 中 西 醫 結 合 資 訊 及 科 研 經 理 謝 達 之 表 示 , 系 統 可 以 減 少 出 錯 , 以 及 加 強 風 險 管 理 , 例 如 出 現 藥 物 事 故 時 , 很 快 追 蹤 到 病 人 安 排 檢 查 。
主委厚顏無恥-不下臺.我們辦大型街頭抗議-轟你下臺
黃林煌你真夭壽....
黃林煌亂搞中醫藥慘慘慘....[主委失職下臺]....大家才有明天....換人做....不要佔位-不建樹....窮搞破壞....
就是如此....不是所謂[又如何]....
主委下台又如何?
這些不滿足的中醫還是滿街跑 滿街砲轟政府!

品管中藥只是第一步!
國人要替我們官署加油喔!


台灣中醫藥至今沒有政策、沒有方向千瘡百孔早已從根爛起治得好嗎?

失業勞工趕快向衛生署申請到中醫診所調劑中藥,只要依藥事法第37條第4項中藥之調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由中醫師監督為之,台灣至今不限任何學、經歷之阿狗、阿貓皆可依據上述法令只要在中醫師監督下,可以合法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使用,這是政府德政,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中藥師考試,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中醫診所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供病患使用,全民受害應儘速對衛生署提出國家賠償及民事賠償、刑事訴訟,追究不做為怠墮之責任。
1.絕對反對-每家中醫院所派1或2位助理去受訓或講習.就可調劑中藥-就地合法.嚴重違反公平正義與藥事法.黃林煌你敢亂搞(立法-就地合法).就立刻下台.換人做.
2.請問:推拿師父為何不就地合法於中醫院所繼續工作.唯獨助理或工讀生(非法調劑健保中藥.危害人民健康)就能.再醫醫相護或官官相護...真是無恥.歷史罪人.必遭天譴.
3.現有中藥房負責人-中藥專才.都是衛生署規定在中國文化大學中藥課程班162小時考試合格結業.領有證照.現今很多人失業.為何閒置不用.善用人才...寧願讓工讀生或助理[黑牌]調劑中藥危害人民健康呢...甚且欲想亂搞[就地合法]...這是何道理...各位同道先進...請勿放縱衛生署亂搞.
4.主委黃林煌做不好.失職....就下台...換人做...勿佔位領高薪.無恥.你真夭壽....臭名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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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現今一切不合理中醫藥爛制度:
1.只有辦大型街頭抗議.轟黃林煌下臺一途.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2.已立法.總統明令公佈實施之藥事法第103條法案(中藥調劑人員考試)因衛生署的怠忽職守.消極不做為.造成考試院無法辦考試.全民吃工讀生或助理(黑牌)所調劑的中藥.危及子孫健康很大.黃林煌必須下台負責.
3.西藥師進修16學分.就可調劑中藥.非常荒唐.造成掛牌領薪.不會做事弊病.必須革除.
4.特考停辦.無照顧措施.2萬多中特生被坑殺.呼籲-群起反抗.
5.中醫院所推拿停止健保給付.師父無工作.診所生存困難.推拿師.中醫師.診所老闆收入被斷.呼籲一起走上街頭抗議.
6.衛生署失職....必須有人下臺.謝罪國人.
綜合留言結論請一定要接受全國人民主流民意及人民觀感、普世價值、世界潮流為何台灣現在竟能存在這種西藥師只要修習16中藥學分不用經過考試,就可以取得調劑中藥權荒謬制度以修習學分代替經過專業認證考試令人覺得匪夷所思,這理由實難讓全國人民難以接受,更不符人民期待,那乾脆把考試院、考選部、勞委會技能檢定技術士考試、期中期末考試……等全國考試通通廢掉算了,為何只圖利特定對象,形成其他專業科目認證皆需考試之差別待遇,製造社會對立?請委員要尊重全國人民觀感及教、考、用制度,加拿大、韓國、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及回歸後之港澳越來越多國家設置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台灣無法例外應速建立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開放代替鎖國全球化代替邊緣化順應時代潮流,台灣一定要能夠站在國際舞台,與世界各國平等。
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都是吃工讀生調劑中藥這就是落實「視病猶親」的醫療宗旨嗎?:官員諉責 誰泣我國民之殤
自由時報2010/12/25賠償創天價!博士被醫成植物人 判賠逾4千萬,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開刀,術後血壓下降死亡判賠償家屬兩百九十八萬元;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放任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就是不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中藥師考試,全民受害應儘速對衛生署提出國家賠償及民事賠償、刑事訴訟,追究不做為怠墮之責任。
請問衛生署
3210家中醫院所無合格中藥調劑人員.誰要負責.下台...
蘋果日報2/28報導西藥師修16中藥學分不需經中藥考試竟等同專業 因未落實考試制度,目前可以取得合法的中藥調劑人員,只有中醫師,或者是西藥的藥師,修得16個中藥學分即可,但這些藥師過去都是從事西藥的教育及訓練,政府竟只要求修中藥學分,不禁令人質疑,「難道修學分就等同專業嗎?」目前各專業人員都是經過相關考試取得資格,為何中藥調劑這個領域沒有任何一種考試,衛生單位太不重視中藥用藥安全。
中藥歸中藥師,西藥歸西藥師,保健食品歸營養師,
徹底落實尊重專業制度及中西藥證照之分,推動中醫醫藥分業!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中藥之管理向極重視,為確保國人用藥安全與療效,積極研訂管理措施,對維護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監察院早在91年糾正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至今95年已經過了快一半還是不辦考試,高官拿著人民納稅的錢,要求賤保費一直漲,不變的是不辦中藥師考試,任由廉價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中藥,全體國民健康之公共利益擺兩邊,修習16學分竟等於專業,不用考試,看不懂中藥、不會中藥之西藥師利益擺中間,任何專業都需考試任定資格,惟有中藥政府就是不辦考試寧願讓人民吃屎,這個國家距離亡國已不遠了。
中國時報960629推估每年中藥調劑錯誤率約有10萬筆張翠芬報導估計台灣一年有2萬人因為醫療不良事件死亡各種醫療疏失中以用藥錯誤最常見中藥的用藥安全因中藥多為混劑顏色外觀相似推估每年中藥調劑錯誤率約有10萬筆由於台灣至今沒有中藥師制度中醫診所仍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使用,建立了全世界以台灣為恥的虛偽中藥醫療環境,台灣之恥世界最爛,將至監察院檢舉退還支付溢領工讀生調劑藥品費用,為全民討公道
你們別把全國人民生命當實驗品嗎?不用教、考、用~~你們每年都出事!報紙!新聞都沒在看嗎?扭曲事實!只想不勞而穫!如果醫療人員證照如此容易取得!誰還敢去看病!人民權益才是最大的!
揭開台灣政府為人民服務?教、考、用之世紀大騙局
http://bluerax.pixnet.net/blog/post/28698299

請建立[永久中醫藥制度]
1.藥事法第103條法案[中藥調劑人員考試]必須速辦.衛生署請將103法案.該備妥的.定位.管理辦法.中藥師法...等快速備好.讓考試院有憑有据.得以立刻舉辦[中藥調劑人員國家考試]解決全國3210家中醫院所無合格調劑中藥之缺失.保障全民吃中藥安全與身體健康.[改進使用助理或工讀生非法調劑中藥缺失與西藥師?16學分就可調劑中藥之詬病].
2.推拿師證照化.考試.使其能在健保中醫體系下合法工作.對全國3210家中醫院所生存是一大助力.而不是使用西醫物理治療師.中醫藥應有本行業之專業人員.不應用外行之西醫藥人員充任.造成只領薪.不做是缺點.
3.以上意見提供各位同道先進.前輩參考.
敬請大家[共襄盛舉][一起努力達成]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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