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galin 於 5/8/2011 1:09:00 AM 發表 鴻池日前於立院提出,有關中醫院、診所中藥調劑人員問題之質詢,許多關心此議題之民眾紛紛給予建議,特整理各方意見,做出回應如下:
一、感謝大家提供寶貴的意見,這些可作為未來修法、建立完善制度的重要參考。 二、目前中醫院、診所普遍存的中藥調劑人員問題,這是一個存在已久,且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這涉及民眾的醫療健康權利,身為民意代表,我有責任拋出問題、提出質詢,衛生署則有責任提出政策、解決問題。 三、任何解決方案,都涉及專業與現實的衡酌,尤其本案牽涉中西醫間、中西藥界間,長期以來不同的看法,故要建立完善的醫事、藥事制度,制定各方都完全滿意的政策,很不容易,但衛生署絕不能諱疾忌醫,蒙眼捂耳,一拖再拖,只想做太平官。 四、到底中藥調劑人員的培育,是由西藥師修習相當學分,就取得中藥調劑權資格,或是要建立一套中藥師培育制度,或這兩者可兼容並蓄、併行不悖,以及其他相關配套制度等問題,這些議題都很重要,也很專業,需要理性討論,討論時若難免夾雜部分本位門戶之見,但是切忌口出惡言,失去風度。 五、個人曾經擔任兩屆板橋市長,擔任兩屆立法委員,不論問政、施政均自我要求甚嚴,尤其強調清廉、中道,以民為本,一切可受檢驗、公評。對於本項議題,為能廣聽各界不同聲音,歡迎大家繼續提供卓見,俾有助建立可長可久、福國利民的制度。
回應台式中醫在台灣人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
有也好沒有也好.
就讓他們混口飯吃. 再喊也沒有用! 於 6/14/2011 11:14:19 AM 回應 推拿師廢的好! 好險廢推拿師了 於 6/14/2011 11:11:33 AM 回應 南利:獲政府承認‧中醫師須接受正規課程
2011-06-13 18:39
(柔佛‧新山13日訊)衛生部傳統及輔助醫藥部總監南利博士說,昔日師徒傳承的中醫時代已經過去,今天有意從事中醫藥工作者,皆必須經過受政府承認大專院校的正規中醫課程,才能正式成為中醫師、針灸師或中藥師。南利和新山衛生局官員希占,日前前往南方學院中醫大樓巡視,受到南院中醫系顧問陳期發醫師、林文賢醫師與何文德醫師的接待。南利過後在交流會上說,衛生部將來也會積極推廣中醫藥科研與教學,以及在大型政府醫院推行中西醫結合的臨床醫療服務,因為中西醫結合治療已走向世界,並取得卓越療效。對於南院董事會創辦中醫系,同時群策群力興建中醫大樓,特別是將設立專家門診部,造福貧困病人,南利和希占都給予高度評價,並認為已開辦中醫系學府的最佳楷模。南利也認為南院中醫大樓設計完善,一旦配合教學設備,肯定是大馬民間開辦最具規模的中醫藥學府。
(星洲日報)http://www.sinchew.com.my/node/208209?tid=1
大馬中藥師制度 於 6/13/2011 8:46:02 PM 回應 中醫師檢定考試合格被坑殺 國家考試 於 6/13/2011 7:08:03 PM 回應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特考停辦.2萬多中?及格出路呢
不能沒配套與照顧措施阿
中醫藥委員會是怎麼幹的
2萬多個家庭與中醫藥親友同道耶.怎麼交代呢
NO<立即公開照顧>辦法...YES就出來對抗暴政.
革命...為生存.工作權而抗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中?考試及格.是國家考試.不容許倍坑殺.忽視.
請問 於 6/13/2011 5:24:47 AM 回應 台式中醫退出健保!
尤其板橋區的!
荒謬的台式中醫,用了西方科學,還自認很強.
民眾遇到生死交關,誰會找台式中醫.
台式中醫很強的話,請自行開刀,急救
台式中醫們很強,幹嘛吃西藥.
建議台式中醫退出健保 於 6/12/2011 9:20:31 PM 回應 關中:黑官漂白 不容再發生(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2011/06/12 17:19關中強調,不具法律任用資格者在政府任職,就是黑官,黑官漂白情事絕對不容許再發生,非經公開競爭考試者取得公務人員資格,絕對不合法,銓敘部應拒絕為其銓敘,考試院依法行政,必須有所堅持。
那為何台式西藥師只要修習16中藥學分不用經過考試,就可以取得調劑中藥權之荒謬制度以修習學分代替經過專業認證考試,藥師高考沒有考本草學.方劑學,怎能調劑科學中藥?也沒考炮製學.中藥鑑定,怎能調配生藥飲片? 一問三不知,連本草備藥都背不出來,更別說性味、劑量,健保局竟可給付醫院與診所中藥調劑費用,嚴重背離教、考、用政策,醫療品質嚴重低落,視人民健康為糞土,政府說一套做一套,大玩兩手政策不變的是一直在欺騙人民,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地檢署、調查局檢舉人民生存權才能獲得保障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23413183-662、法務部廉政專線23167586、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全民受害應儘速對衛生署提出國家賠償及民事賠償、刑事訴訟,追究不做為怠墮之責任。
不能讓他再亂搞,背離時代潮流台灣之恥,整個國家的顏面早已丟光了。
台式西藥師竟只要修習16中藥學分不用考試 於 6/12/2011 5:59:11 PM 回應 黃林黃夭壽
100.5.1禁推拿申領健保給付.診所快關門.
1.建樹全無....坑殺同業快又狠
2.生雞蛋無.放雞屎一堆.
3.一年多任內政策錯誤.怠忽職守.瀆職失職.3210家中醫診所違法用助理或工讀生調劑中藥.嚴重違反藥事法.該立即下台.謝罪國人.[不要推諉-歷史共業]
4.任內包庇中醫診所-包庇密醫師父在健保中醫院所內推拿.整脊..執行醫療行為.假民俗調理之虛名.行密醫師父推拿治療之實.該下台....
夭壽黃林煌.瀆職.佔位不作正事.無恥.下台.... 納稅老闆 於 6/12/2011 11:46:40 AM 回應 先讓板橋區中醫先退出健保再下台 恩395 於 6/9/2011 11:11:27 AM 回應 現任[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瀆職.立即下台... amy 於 6/9/2011 5:47:51 AM 回應 台式中醫把脈把不出癌症,卻號稱可以醫癌症
把不出糖尿病卻號稱可以治糖尿病
把不出高血壓卻號稱可以至高血壓
這不是詐欺這是什麼?!
建議台式中醫退出健保體系?!
健保局嚴重失職,讓台式中醫吃健保老本 中醫最好是可以 於 6/6/2011 1:39:54 AM 回應 感冒藥致失明 嬌生賠千萬美元2011-06-05 新聞速報 【中央社】10年前,美國1名3歲女童發燒咳嗽,家長給她兒童感冒藥Children&squots Motrin,結果引發罕見過敏,導致一眼失明且差點喪命,如今陪審團裁定嬌生集團要賠1000萬美元。 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放任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就是不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中藥師考試,全民受害應儘速對衛生署提出國家賠償及民事賠償、刑事訴訟,追究不做為怠墮之責任。 感冒藥致失明 嬌生賠千萬美元 於 6/5/2011 12:34:22 PM 回應 給中醫看人家沒信心,
寧願冒著風險,
給不給台式中醫看 至少人會給西醫看 於 6/4/2011 10:37:21 PM 回應 台灣傳統醫師(台式中醫)的家庭,
因為他們自認醫術精湛,
所以不用看西醫,
所以以後嚴禁他們進入西醫院,
家裡的人有癌症.高血壓.糖尿病,
只能怪台灣的台式中醫.自己學藝不精 台式中醫 於 6/4/2011 10:34:16 PM 回應 自由時報2010/12/25賠償創天價!博士被醫成植物人 判賠逾4千萬,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開刀,術後血壓下降死亡判賠償家屬兩百九十八萬元;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放任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就是不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中藥師考試,全民受害應儘速對衛生署提出國家賠償及民事賠償、刑事訴訟,追究不做為怠墮之責任。 全民受害 於 6/4/2011 7:21:01 PM 回應 過氣的人講的話誰要聽?!
自以為大老,xxxxooooo
還是開放大陸中醫來台特考,
至少比台灣的正統許多.
過氣的人 於 6/4/2011 12:59:23 AM 回應 謝坤川醫師
醫療契約中的「醫療行為」義務,涵蓋”診察、治療、開給處方、交付診斷書到告知病情、處置、調劑藥品、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層層環節,出了醫療糾紛要找醫師賠,健保事後不給付仍要找醫師罰。原因當然是醫師是整個醫療行為的「通盤瞭解者」;所以醫師除了入學門檻遠高於其他醫事人員,且要修業長達七年,醫師的學習幾乎包含多數醫事人員的職能總合。
醫療是極其繁複的,需要各類醫事人員的協助。但如同總統不會因為有總統府發言人,就變不能自己發言講話;精神科醫師不會因為有心理系,就不能看精神病;檢察官不會因警察有”司法警察”之職權,就喪失偵查權。(事實上,後者皆須受前者監督)
民國82年2月,在有計畫的運作下(半夜立法),立法院將原「藥物藥商管理法」修改成一部醫療界的「太上法典」-即“藥事法”。在無相關專業配套措施、無防禦申辯機會下,西藥師變成可兼營中藥之調劑、供應或販賣業務者(第35條) (藥師高考根本沒有考本草學、方劑學、炮製學、中藥鑑定等) (目前西藥的藥師選修16個中藥學分,且不須經過任何中藥考試,即可取得合法的中藥調劑人員資格),醫療器材之輸入、製造及販賣(第4、13、40條),取得醫師之處方權(第50條);包山包海之餘,仍不忘防禦工事,在其最末章附則中增訂第102條越俎代庖界定”醫師以診療為目的”,以具「排他性」、「片面的」條文剝奪醫師的調劑權(第37條)。試想有一天警界在「警察法」增訂「檢察官以提起公訴為目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二年後,…偵查權以無警力之偏遠地區或刑案急迫情形為限」時,檢察官會如何感想 ﹖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牙醫師公會遊說立委推動國民口腔健康法案,月前偵結,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八名當時立委。同樣中藥商遊說藥事法第103條修正案,多位前、現任立委遭控貪污。「藥事行為」是整體「醫療行為」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沒有一個良醫是診療之後,不在意自己患者所接受的檢驗、調劑藥品正確與否,尤當病患取得的藥物來自不可預期來源時。”利委”及民間醫改團體不明就理,將對醫療院所與藥局僱用「非醫、藥人員調劑」的疑慮,被轉化成以排他性剝奪醫師調劑權的醫藥分業;不但造成醫療界惡鬥十餘年至今未息,更造成無數因無醫師監督下病患處方藥與同質保健食品加成服用的案例大增。期待我們的司法界能站出來,主動調查當初修訂尤劣於藥事法第103條的第102條,有多少立委及社運團體受賄貪污,增訂如此不專業又一面倒,圖利特定行業,破壞醫療完整性的法條。 謝坤川醫師 於 6/3/2011 10:32:45 PM 回應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應為中醫、中藥之政策不明,紛擾不振,負責下台 中醫中藥之政策不明紛擾不振 於 6/3/2011 10:31:05 PM 回應 黃林煌下台. 瀆職 於 6/2/2011 10:49:37 AM 回應 一直舉大陸中醫的例子!
台灣傳統醫學為何一直要吃大陸中醫的豆腐?
大陸如何看"台灣自稱的中醫"
笑死人了
不要吃大中醫豆腐 於 5/30/2011 9:15:35 PM 回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