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MyCute
著 作 權
  • 解釋: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 定義: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
  • 種類: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
       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
  • 著作財產權之專用期限1、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
      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2、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3、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但可證明其著作人死亡已逾五十年者,其著作財產權消滅。
    4、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其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但著作在創作完成時起算五十年內未公開發表者,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創作完成時起五十年。
    5、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6、標示方法:
    種類
    中文標示法
    英文標示法
    著作權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copyright、©
  • 使用須知
    1、著作財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2、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
      依當事人之約定。
    3、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
    4、共有之著作財產權,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全體同意,不得行使之;
      各著作財產權人非經其他共有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不得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他人或為他人設定質權。
      各著作財產權人,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同意。
分享這篇文章至 貼到Facebook 貼到Plurk 貼到Twitter
留下您的回應.....
暱稱:

E-mail:

內容:
( 流於漫罵、廣告及色情文字等不合宜之留言,本板得逕予紀錄及刪除 )

驗證碼:這是驗證碼  什麼是驗證碼

Power by www.UCute.com.tw
會員登入 | 免費申請 | 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