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之許月娥所長因為資深商標代理人,
所以受邀中廣新聞網電台訪問『有關媒體報導吳季綱「MISS WU」商標不能註冊』相關話題。
訪談摘要:美國總統歐巴馬風光連任,第一夫人蜜雪兒再度穿上設計師吳季剛的晚禮服亮相,
卻傳出吳季剛在台灣申請「MISS WU」商標註冊被駁回,究竟申請商標,必須具備哪些要件?
台灣的法律和其他國家在認定上,有一致的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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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季剛MISS WU爭註商標 智財法院判敗訴〔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王瀅娟/綜合報導〕旅外台裔設計師吳季剛前年三月以純文字「MISS WU」向台灣智財局申請註冊商標卻未獲准,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並以去年國慶典禮時,台灣第一夫人周美青穿著「MISS WU」品牌的黑白花樣圖案拼接洋裝為例,證明具知名度;但智慧財產法院認為,「MISS WU」只有「吳小姐」之意,不具識別性,判吳敗訴,可上訴。詳文: http://tw.myblog.yahoo.com/cpatent11/article?mid=1065&prev=-1&next=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