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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烏來未開頭燈 近萬罰單撤銷
更新日期:2008/07/11 04:09

〔記者邱紹雯新店報導〕汽機車行駛台北縣新烏路未開頭燈遭罰,由於標示不清與未明確宣導,明顯有瑕疵,台北縣長周錫瑋已簽准縣警局交通隊擬撤4月15日至6月11日的未開頭燈罰單,僅限新店往烏來方向,約近萬張罰單可一筆勾銷,已繳納者也將統一退費,當地民眾得知後歡呼「遲來的正義!」

新店通往烏來的新烏路,車流量大,且山區易起濃霧,交通隊今年4月15日開始,固定式錄影照相桿,全面取締駕駛未開頭燈,2個多月來開出1萬6711張罰單,至少為縣庫賺進2000萬元罰款,但由於事先宣導與標示不夠周全,引發不少民怨。

經縣議員陳永福、金中玉、李欣芳等人與縣政府協商,終於通過撤銷罰單案,但僅針對新店往烏來方向的未開頭燈罰單,約有近萬張,將全數更改為勸導單。

已繳費者專案退款

交通隊副隊長鄭永裕說,將同步通知全國監理單位撤罰單,已繳費者也會統一列冊,專案退款。

至於為何僅撤銷單向罰單,鄭永裕說,架設在新店往烏來方向的左側照相桿,由於攝影位置剛好在轉進路口沒多遠的轉彎處,沿路標誌被路旁招牌遮住,評估可能讓駕駛不及反應,違規將從寬認定,且會另覓適當地點遷移;對向烏來往新店方向的照相桿則較無爭議,由於沿途已有清楚的標誌告知,罰單不予撤銷。

縣議員陳永福聽聞決議,認為僅單向撤銷仍不合理,由於全縣22支數位固定照相桿部分涉嫌竊電,警方已另案移送偵辦,倘若起訴,針對舉證違法部分,將再要求交通隊全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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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困擾的上班族 您好,明才歡迎您與明才國會辦公室的助理聯絡,他將會熱心為您服務,謝謝。
羅立委
您好...
本人是在新店寶中路附近上班的上班族
每當要走路上班時.但紅磚人行道卻停了滿滿的機車.在多次向附近上班的同仁問到.才得隻該人行道上的機車格位並非市公所.所畫製而是私人畫上去的.造成許多行人的不便...
不知立委是否能幫我們可憐的行人爭點路權.
把行人道還給我們.
謝謝您

小波您好,據北區監理所表示您可以聯絡公文的發文單位詢問退款事宜,另其表示可採郵寄退費,但仍需您提供相關文件與證件等,謝謝。
我是住新店, 也是受害者之一, 已繳罰款, 也收到撤銷公文, 但是就是看不懂到哪裡退費, 想想繳費7-11就能繳-很容易, 退費是不是還要請假(扣薪)驅車(油錢)排隊(時間)-很困難, 很令人無力, 搞不好扣薪加油錢也將近退費錢, 為何不用現金票券加公文一起寄發.
您好,請洽詢新店警察分局裁決室,電話為2915-4340,地址為新店市行政街2之1號,謝謝。
請給聯絡電話,我們才可詢問如何退費。希望下次來這網站可以看到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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