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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28 中醫推拿爭議多 林委員協調決議兩年緩衝

  林鴻池委員針對衛生署公告,中醫院所不得有民俗調理推拿人員一事,於4月28日下午三點半,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主持協調會。其他與會人員包括: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陳志芳理事長、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施純全名譽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張景堯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洪啟超常務理事、基隆市中醫師公會甘清良理事長、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劉德才理事長、高雄市中醫師公會陳福展理事長。

  林委員表示,因中醫公會內部之間意見不一,為充分讓各方都能表達意見,故安排本次的協調會。林委員強調,非中醫親自推拿絕對不可請領健保費,這是非常合理的;而衛生署顧慮民俗調理推拿若設置於中醫院,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醫療行為,林委員表達贊成之意,但長久以來,從事民俗調理推拿者眾,若斷然讓他們離開中醫診所,生計勢必遭受影響,更將傷害無數的家庭。希望藉由本次機會,衛生署和業界能夠以理性的角度相互溝通,了解更多基層的聲音。

  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本次會後作成幾點決議如下:

  (一)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惟兼顧人情義理、醫療安全與法令規範,請衛生署針對現有中醫院所設有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者,酌予兩年緩衝期,期滿後,中醫院所內不得設置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

  (二)中醫傷科輔助人員證照制度,因涉及教考用之整體配套,請衛生署邀集教育部、考選部、中醫師公會等民間團體、相關人原代表及學者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提出解決方案,讓現行推拿從業人員有參與考證照的機會。

  (三)現行民俗調理推拿人員,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與中醫師公會研議,是否可開設訓練課程,給予培訓,提升服務品質。

  (四)中醫傷科推拿之健保給付,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民俗調理人員之執行調理,不得申請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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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一、TVBS – 2011年10月16日 下午12:50大砲楊志良轟「財長是最爛官員」,建國已經100年台灣中醫竟還沒有輔助人員,衛生署就是不辦考試寧願讓人民吃屎,這才是更爛,從根爛起。
二、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
三、被糾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貳、案 由:行政院衛生署長期以來重視西醫藥、輕忽中醫藥之發展,且未積極改善中醫執業環境及法令限制,復未導引中醫藥人才從事研究,因而使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所明訂對於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未能具體實現,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四、中央社/台北 5日電2011/05/05 19:44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林煌表示,全國 321
新北查藥妝店
中央社20111013新北市有民眾到藥妝店買除痘液使用後嚴重過敏,向消保官申訴。消保官13日展開清查,發現逾8成藥妝店都未見藥師在場,卻任意販賣指示用藥。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攝 100年10月13日。
這不需要大驚小怪,台灣藥局違法早已是常態,想要找藥師都嘛回答不在或剛出去,櫃台小姐賣藥賣的嚇嚇叫!抽成多的不得了!肥滋茲ㄛ!藥師也會以為自己是醫師問診推銷偷賣醫師處方簽,民眾根本無法辨識那些是需醫師處方簽才能販賣藥品,到處是陷井,記得到藥局時務必攜帶隱藏式攝影錄音機搜證,檢舉可獲檢舉獎金。
本席曾經為了中藥師執照的問題親自詢問衛生署長,既然中藥師已修習過十六個學分理應可販售中藥,但為什麼有些人從學徒學起卻不能販售中藥?結果,本席邀請衛生署長前來,並找來已修習過十六個學分的中藥師與從學徒做起的人員,大家就醫生所開出的處方來評斷哪個人做的比較好?這是相同的道理,結果署長不敢這麼做,最後只好同意中藥師法第一百零三條通過;換句話說,這是在保障現行從業人員應有的職業。我們希望將來回歸證照制度,同樣的道理,你回歸證照應考量如何保障現有人員的工作權,並使其得以合法化。坦白說,會計事務所聘請的許多位會計師也未必都有執照,但這些人還不是在從事會計業務,所以財政部應該面對此問題,而不是一味地將問題推給立法院,令立法院為難,我們真是順了姑意、違了嫂意,誰也不敢得罪會計師與記帳士。你們明明就是沒有事情,偏偏要搞出這些事,所以本席認為,財政部應當保障現有的從業人員,只要提出從業證明者,我們理應予以保障,至於其他非從事相關工作者,一律拒絕他們的申請,最後再逐漸回歸證照制度。
一、中視新聞》台大日前發生誤植愛滋器官案件,衛生署調查報告出爐,結論竟是,除非病患死亡,否則不能罰台大。對於台大的行政疏失,衛生署副署長石崇良先是推託是教育部管的,還誇自己的衛生管理做的很好,讓全場都傻眼;看了這則新聞令人感到可恥又可悲,衛生署大官至今還活在自我感覺良好世界裏,不知民間疾苦,嚴重背離人民情感,建國已經100年台灣中醫竟還沒有輔助人員,衛生署就是不辦考試寧願讓人民吃屎,這個國家距離亡國已不遠了。
二、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
三、被糾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貳、案 由:行政院衛生署長期以來重視西醫藥、輕忽中醫藥之發展,且未積極改善中醫執業環境及法令限制,復未導引中醫藥人才從事研究,因而使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所明訂對於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未能具體實現,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四、中央社/台北 5日電2011/05/05 19:44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林煌表示,全國 3210家中醫診所,擁有藥師資格的調劑人員不到 10家,這個問題讓人擔心。
加 油
台灣中醫藥長期在政府漠視下至今建國已經100年竟還沒有輔助人員,早已成為世界引以為恥之台灣之恥,腐敗之極,目前正需用力改革之時,改革已開始台灣的改革一定要繼續,向前行、台灣一定贏

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整復協會,九月份也如期舉行整復師聯誼會,社團法人整復師協會及全省志工、及整復業界老師皆參與與會;本月的整復月會,內容相當特別,因為有感於政府對民俗調理業者的政策一直都很模糊不清,民俗調理業者和整復業界發起自救行動,擬於2011年九月11日發起台灣整復師聯盟政黨,並邀請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整復協會的顧問郭仲卿擔任黨主席候選人,因此,所有整復會員及整復老師,都相當支持整復師聯盟黨的發起活動,盼望政府有關單位能給整復及民俗調理業者一個生存的空間和執業定位;一個月一次的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整復協會,歡迎各界同道先進報名參加,報名專線:(03)451-8585鄒秘書。

請公佈[台灣整復失聯盟]地址.電話...以利大家共襄盛舉.謝謝.
恭賀「台灣整復師聯盟」政黨設立成功,一起攜手同心團結向前,為台灣中醫藥正常化努力。
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2條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年度開始前公告辦理全國技能檢定之梯次、職類級別、報名及測試等相關事項,為非特定對象舉辦全國技能檢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為特定對象及特定目的辦理專案技能檢定。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下級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 、學校或法人團體辦理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務。
用上述辦法辦理中醫輔助人員(推拿士、中藥調劑士)技能檢定才是解決目前中醫輔助人員不足問題方法。
建立中醫藥長久合理制度
1.中醫師診療
2.中藥師調劑中藥
3.推拿師推拿
分工合作.為民服務.國家之福.子孫之福.
大家須團結,團結才會有力量,改變已開始,改革不能停止,一起攜手同心團結向前,為台灣中醫藥正常化努力。
做不好就換人做-
衛生署嚴重失職-
1.署長督導不周-
2.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應革職....還敢在電視媒體-大放厥詞-
不要再官官相護
羞恥阿-
台大醫院誤移植愛滋病患器官,引發受捐者可能感染愛滋事件,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衛生署難辭其咎。國民黨團也說,一定要依法懲處。衛生署也在今天下午緊急召開會議討論,並立即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受害者關懷小組與醫療諮詢小組等3團隊進行後續處置。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今天對媒體表示,衛生署將會依專案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進行懲處,最快10天內會有結果。中央社/台北 5日電2011/05/05 19:44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林煌表示,全國 3210家中醫診所,擁有藥師資格的調劑人員不到 10家,這個問題讓人擔心。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衛生署至今還是不舉辦中藥師考試及未頒定相關措施,誰來懲處?
中國時報2011-08-27社論報導台灣從居住正義到土地正義,是要等到反攻大陸才有中醫藥正常化之正義嗎?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必須概括承受一切現今缺失.
1.不能推給[歷史共業].....
2.不能推卸責任說是[委員會共同決定]....
造成今日中醫藥困境....
請黃林煌立即辭職下台.以示負責.
控五寶散害中毒 藥廠無罪婦要國賠 20110821劉德芸 一名高姓婦人長期失眠,中醫診所開給她「五寶散」,但她2年吃了28罐,出現幻覺、幻聽等汞中毒症狀,經過化驗才知道,她吃的五寶散汞含量超過2000ppm是標準的4千倍婦人告藥廠生產偽藥官司打4年法院最後判藥廠無罪,婦人受汞毒所害,現在還是無法完全痊癒,她決定向源頭主管機關衛生署求償。高姓婦人:毒藥啊,五寶散本來就是一個毒藥。高姓婦人口中的毒藥2年她吃了28罐原本希望改善失眠,沒想到開始起紅疹、腹瀉、便秘甚至出現幻覺、幻聽,醫師確認是汞中毒。五寶散拿去化驗汞含量2073.5ppm超出標準值0.5ppm將近4000倍藥罐上頭還標示每公克含硃砂40毫克,硃砂是汞的化合物,換算汞含量等於4萬ppm是標準的8萬倍。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技正林步芳:「幾千種中藥材你說一個通則就是所有東西都要適用其實那有點困難。」記者:「現在的製劑,假設它裡面還是可以含有硃砂?」林步芳:「是啊是啊,沒錯。」高姓婦人說,她從民國94年開始吃五寶散,同年,衛生署公告禁止硃砂但是又允許藥廠繼續製造婦人質疑衛生署包庇而且五寶散許可證在93年到期衛生署直到97年才同意許可證展延中間4年空窗期五寶散照賣。記者:審查期間許可證到期還可以繼續生產?林步芳:「法律上其實沒有規範到這點。」高姓婦人:「那個法官是烏龍法官我可以大膽的質疑說官商勾結。」婦人告藥廠生產偽藥,但更一審法院判藥廠無罪,至於衛生署的認定是否有瑕疵台中地檢署目前以貪污治罪偵辦中,婦人汞中毒治療4年如今腸胃幾乎不會蠕動伴隨不定時抽筋每天要吃7種藥她無法接受結果是衛生署沒錯藥廠也沒錯決定提出國賠。依中國時報960629報導台灣每年中藥調劑錯誤率約有10萬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中醫診所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供病患使用,吃錯藥者請民眾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儘速向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出求償,人民生存權才能獲得保障。
看到衛生署及勞委會最新公文函內容了無新意,大家要覺醒10月份遊行規模愈大,中醫設置輔助人員機會將會提高,如果小貓兩三隻台灣中醫就等著被西醫滅亡,給政府壓力大才有可能改變,切記!切記!
蘋論:烏龍法院懶惰官2011年 08月19日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司法界多年來弊端百出,是政府機關裡除了立法院最常被詛咒責罵的部門朝野正在高唱司法改革的此刻,竟爆發桃園地方法院書記官常毓生過去8年藏匿了上百件案子卷宗的醜聞,造成多人的行刑權消滅時效不少毒品案也因法律修改強制戒治與觀察勒戒時效逾時,讓許多被告得以逍遙法外重創已經不堪的司法形象因「怠惰」藏卷宗在常藏匿的110宗刑案卷證裡,最嚴重的是5件案子7名被告因過了行刑權時效而不必服刑問他是否收賄他說保證沒有那他到底為什麼要隱藏卷證?若真的不是為了錢又為了什麼?常承認是「怠惰」使然8年來沒有處理的卷宗後來都在常的辦公桌下或櫃子裡找到如果真的不是貪污而是怠惰較可能是某種心理病態或精神病態因為不自主的藏東西可能反映某種潛意識,就像忍不住的偷竊狂一樣都屬強迫症的一種需要看醫生。法院管理出漏洞常毓生的問題牽引出法院管理的大漏洞。地方法院設有研考科、紀錄科負責稽查最後一道防線的法官也會督導稽查。常藏卷8年竟無人發現稽查到哪裡去了?據說癥結是常有做假登錄,但電腦與高院系統沒有連線地院電腦顯示紀錄有幫被告移送上訴案件但高院根本沒收到卷宗不知從何審起作業不同步,又沒有雙重確認很難杜絕卷證移送的疏失所以武大郎養夜貓子什麼人玩什麼鳥。有這樣馬虎的法院,當然就有這樣怠惰的官員反之亦然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中藥之管理向極重視為確保國人用藥安全與療效,積極研訂管理措施,對維護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監察院早在91年糾正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至今95年已經過了快一半還是不辦考試高官拿著人民納稅的錢,要求賤保費一直漲不變的是不辦中藥師考試任由廉價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中藥全體國民健康之公共利益擺兩邊修習16學分竟等於專業,不用考試,看不懂中藥、不會中藥之西藥師利益擺中間任何專業都需考試任定資格惟有中藥政府就是不辦考試寧願讓人民吃屎這個國家距離亡國已不遠了。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中藥之管理向極重視,為確保國人用藥安全與療效,積極研訂管理措施,對維護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監察院早在91年糾正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至今95年已經過了快一半還是不辦考試,高官拿著人民納稅的錢,要求賤保費一直漲,不變的是不辦中藥師考試,任由廉價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中藥,全體國民健康之公共利益擺兩邊,修習16學分竟等於專業,不用考試,看不懂中藥、不會中藥之西藥師利益擺中間,任何專業都需考試任定資格,惟有中藥政府就是不辦考試寧願讓人民吃屎,這個國家距離亡國已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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