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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28 中醫推拿爭議多 林委員協調決議兩年緩衝

  林鴻池委員針對衛生署公告,中醫院所不得有民俗調理推拿人員一事,於4月28日下午三點半,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主持協調會。其他與會人員包括: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陳志芳理事長、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施純全名譽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張景堯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洪啟超常務理事、基隆市中醫師公會甘清良理事長、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劉德才理事長、高雄市中醫師公會陳福展理事長。

  林委員表示,因中醫公會內部之間意見不一,為充分讓各方都能表達意見,故安排本次的協調會。林委員強調,非中醫親自推拿絕對不可請領健保費,這是非常合理的;而衛生署顧慮民俗調理推拿若設置於中醫院,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醫療行為,林委員表達贊成之意,但長久以來,從事民俗調理推拿者眾,若斷然讓他們離開中醫診所,生計勢必遭受影響,更將傷害無數的家庭。希望藉由本次機會,衛生署和業界能夠以理性的角度相互溝通,了解更多基層的聲音。

  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本次會後作成幾點決議如下:

  (一)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惟兼顧人情義理、醫療安全與法令規範,請衛生署針對現有中醫院所設有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者,酌予兩年緩衝期,期滿後,中醫院所內不得設置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

  (二)中醫傷科輔助人員證照制度,因涉及教考用之整體配套,請衛生署邀集教育部、考選部、中醫師公會等民間團體、相關人原代表及學者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提出解決方案,讓現行推拿從業人員有參與考證照的機會。

  (三)現行民俗調理推拿人員,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與中醫師公會研議,是否可開設訓練課程,給予培訓,提升服務品質。

  (四)中醫傷科推拿之健保給付,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民俗調理人員之執行調理,不得申請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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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監委重批衛生官員駝鳥心態,讓民眾陷入任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使用醫療的危機,其他國家(韓國、加拿大、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的例子,都有中藥師制度之積極管理的認證措施。台北縣中醫師公會理事長張景堯說,中醫師沒有護士、藥師,僅靠中醫自己張羅,沒有治療團隊,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應有配套措施,台灣官員當官不做事,台灣中醫的地位長期低於西醫的情形下,再加上沒有中藥師制度,往往造成民眾對中醫師與中藥店老闆區分不清,健保局竟能合法支付調劑費用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地檢署、調查局檢舉人民生存權才能獲得保障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23413183-662、法務部廉政專線23167586、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公務人員競相欺騙人民,勇於說謊也不願改善,足以顯示台灣政府徹徹底底不是一個永續社會,很快台灣邁向亡國之路。645
感謝林委員的大力相助
也許目前情勢未明
仍只有大大的感謝與感恩
謝謝?中醫傷科出力的每一位
民意代表就是要為民喉舌
尤其是沒有錢 沒有權 沒有勢的弱勢族群們
相信真相終究會大白
相信老天爺會眷顧良善的大家
林委員 謝謝!
失業勞工趕快向衛生署申請到中醫診所調劑中藥,只要依藥事法第37條第4項中藥之調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由中醫師監督為之,台灣至今不限任何學、經歷之阿狗、阿貓皆可依據上述法令只要在中醫師監督下,可以合法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使用,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中藥師考試,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中醫診所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供病患使用即可,這是政府德政。
台灣官員當官不做事,台灣中醫的地位長期低於西醫的情形下,再加上沒有中藥師制度,往往造成民眾對中醫師與中藥店老闆區分不清。2004 年3 月台灣省中醫師公會 林庚申理事長在《中醫志業的回顧與展望》一文中提到「近代中國醫學普受國際重視,歐美亦爭相研究,日韓尤其積極在其公私立大學設立中醫科系。立法院早在民國四十五年(1956) 即通過創設公立中醫學校之法案,但政府至今未著手籌辦設立」,「今日復興中華文化聲浪中,連唱戲都有公立學院。然而中醫藥是國魂所寄之重要文化,卻無公立院校,政府有權無能,做官不做事,致使至今任由放任工讀生幫民眾調劑中藥,建立全世界最爛台灣之恥醫療環境,江湖笑笑生: 全國人民醫療安全把關豈容政府自廢武功
這幾天新聞頻頻曝光,對於國內亂象叢生與犯濫,龍蛇雜混之推拿、整脊、拔罐、正骨….等民俗療法,這些無一不傷人身,取人性命衛生署竟然認為這些行為只是民間信仰習慣,『不屬於醫療行為範疇』,新竹年輕工程師求助整脊竟整到嚴重攤瘓,各醫療院所醫師猛搖頭嘆息連國內最高衛生主管機關,已發生民眾嚴重意外還在推脫、卸責逃避管理責任,自我踐踏公權力到這種程度,自己不研究、不建立管理依據而不管,這樣衛生主管機關,還有存在必要嗎?人民繳交高漲健保費卻換來至今全國基層中醫診所還是由工讀生在調劑中藥供病患使用中藥低劣環境,就是不辦中藥師考試,政府存在是在為民謀福利,提升人民生活水準,免於恐懼自由,由這種只想坐享高薪,怠惰卸責高官來治國,距離亡國已不遠。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請立即下台.謝罪國人.
你 是歷任最差....最無恥的主委
默許健保中醫診所設立[民俗調理區]違法包庇密醫執行推拿醫療行為.笨主委....無恥主委....不公且不義....遲早你會自食惡果....
請你....自我了斷.提早下台吧....亂搞....下3濫主委
醫師親自看診.推拿患者.不利用[民俗調理師父]再次違法推拿.
應該鼓勵.讚美.
專門包庇密醫.利用[民俗調理人士]在健保中醫診所內違法執行祕醫行為.應該嚴厲處罰.判刑.關起來.槍斃......
聰明反被聰明誤......濫中醫師....一定會抓起來....不要以為[列冊推拿人員]就沒事.是護身符....上報紙.新聞....慘慘慘....健保被停診.關門.....衛生署高官一樣沒事....
自立自強.自我約束....循規蹈矩....別只想利用人.打天下....
現今的社會,守法的人註定是吃虧的,鑽法律漏洞的人儘是佔便宜
一點點公道都沒有!!
最近中醫師公會理事長選舉又到了,這兩派理事長候選人都只照顧
傷科診所(附設民俗調理),那些醫師親自推拿的診所根本不理不採,實在令人心中不平.
現今中醫傷科健保制度下,附設民俗調理看一位傷科收入350元
(針灸200+掛號100+民調50),醫師親自推拿收入250元
(傷科200+掛號50),如此不合理不公平不公義的事情,要競選理
事長的人不用出來說句公道話嘛???難道說少數人的權益就不用顧到(醫師親自推拿的診所),如果公會會員基本權益都無法顧到,
理事長選他們何用!!
醫師親自推拿的診所畢竟是少數,這些卑微低弱的聲音他們根本
聽不到,所以應該團結少數力量
基本上,診所只有一位醫師應該都是醫師親自推拿,所以建議:
1.蔡??團隊:理事編號3,13,15,20,24,27,監事編號1,6,9,
2.賴??團隊:理事編號28,29,30,31,32,34,37,40,41,46,
49,監事編號10,11,14,15,16,18,
蔡團隊的人支持蔡團隊
賴團隊的人支持賴團隊
關鍵少數支持心中理想的團隊
台灣醒報 2011-01-27【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為縮短缺工落差,勞委會正積極推動各職業工會,也可以辦理技術士檢定,有別於國家技術士檢定,前項檢定係經勞委會認證許可,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未來修法後,在經通過後即發給職業工會技術士證,乙級證照比照專科、甲級證照可比照大專學歷。王如玄今天在行政院新聞局表示,金融海嘯時的求工倍數為0.6,約2個人搶一份工作,但去年12月則為1.35倍,但根據勞委會最新的有效求才人數,為15萬4千人。「目前職場出現人求事、事求人,兩者無法協調的情形。」王如玄強調,加強在地職業訓練等工作,以縮短這樣的落差,是勞委會今年重要的目標。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職業訓練法」修正草案,即增列勞委會可以透過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協助辦理職業訓練。同時也增訂認證制度、認證資格條件、認證職類及核發技能職類證書等管理辦法。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草案通過後表示,這項職業訓練服務資訊平台,可以促進民間參與辦理職業訓練,以及技能檢定認證制度,以發揮資源整合綜效,提升國民職業能力及就業競爭力。草案也規定,進用技術性職位人員,取得乙級或甲級技術士證者,修正為得分別比照專科學校,或大學校院以上畢業程度遴用。
恭請 國民黨秘書長 林鴻池
出來解決 健保中醫診所 違法亂象
無處理 就請馬英九總統 下令徹查.嚴辦失職人員
推拿員才是壓榨民眾之凶手 請退出 中醫界不需要你們
推拿員才是壓榨民眾之凶手 請退出 中醫界不需要你們

中醫診所推拿助理醫療業務過失傷害

依據衛生署990303發文(衛署醫字第09902009648號)
有關『醫事機構得設置民俗調理區.及其執行與動線區隔』
即日起 停止適用


『健保局認定,中醫診所的助理幫民眾推拿,涉嫌密醫行為。99年4月1日開始,任何醫療行為都要中醫師親自執行,否則不只違法,更不能請領健保給付。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受訪表示,健保只給付醫療行為,且無照人員本來就不能從事醫療行為。
不過,無照推拿助理可從事腳底按摩等民俗調理工作,生計不受影響到。
甚至於中醫傷科診所、推拿助理認為新規定的實施時間太趕,沒有緩衝期;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說:97年8月17日已經發函全國各地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由他們通知中醫師、醫療院所,這期間已經有1年半多時間,並不是突然實施。』


忍很久了!為甚ㄇ有些人ㄧ直搞不清楚狀況,在尚未修改法令之前,還要行政機關發違反法令的公文,是要自找死路嗎?(難道ㄧ點法律都沒有嗎?要講那ㄇ明嗎?)搞死自己還要拖大家一起,到底有沒有知識常識?協議是可以違反法令嗎?目前有遵守協議內容的診所被取締了嗎?

若是97年8月17日衛生署及健保局斬釘截鐵斷然作處罰

現今的我也不會變成殘障人士(作一輩子復健)

因為中醫診所推拿助理醫療業務過失傷害
導致我變成殘障人士(作一輩子復健)


請問有誰能體會我們這些醫療業務過失傷害殘障人士的病痛苦衷

希望中醫診所推拿助理 您們要有職業道德好嗎

若今日醫療業務過失傷害殘障人士是 您們家屬 作何感想
原本健康的人現今變成殘障人士(要作一輩子復健)



西醫體系的復健科醫師,下面配有: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皆有合法執照

請問中醫診所推拿助理 您們有合法執照嗎?


衛生署及健保局在97年8月17日發文後斬釘截鐵斷然作處罰

我也不會被中醫診所推拿助理醫療業務過失傷害變成殘障人士(要作一輩子復健)






賴心瑩╱台中報導台中一對夫婦鍾崇智張碧霞十一年前因年一歲多的兒子感冒發燒,帶他到住家附近陳敏智診所看診沒想到診所竟僱用無照護士幫男童打針,致男童右腿末梢神經受損出現長短腳等後遺症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全案上訴,判決陳敏智應賠償鍾家五百四十七萬餘元全案確定不能再上訴。依中國時報960629報導台灣每年中藥調劑錯誤率約有10萬,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中醫診所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供病患使用,吃錯藥者請民眾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規定儘速向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出求償,人民生存權才能獲得保障。
中醫中藥理應分業
推拿找推拿師
調劑交由中藥師負責
診斷請醫師
醫藥分業.專業負責.才是國家之福.人民健康有保障.
今日中醫藥全部被[醫師利益團體]所把持.欺壓同業.利用推拿民俗調理師父執行推拿醫療違法行為.健保中醫診所包庇密醫.衛生署包庇中醫診所.不公.不義.放任助理人員[不是專業醫事人員]調劑健保中藥給人民吃.無法無天.違反醫師法.醫療法.藥事法....
主政在位.掌行政之政府主管高官[衛生署醫事處以及健保局....等]視而不見.官員官官相護.醫師醫醫相護.無所管理.久無作為.怠忽職守.嚴重失職.變成共犯結構.違法亂紀集團....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請立即下台負責.以謝國人....
恭請 馬英九總統重視.立即下令管理.整頓....以維護人民健康.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對中藥之管理向極重視,為確保國人用藥安全與療效,積極研訂管理措施,對維護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監察院早在91年糾正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至今95年已經過了快一半還是不辦考試,高官拿著人民納稅的錢,要求賤保費一直漲,不變的是不辦中藥師考試,任由廉價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中藥,全體國民健康之公共利益擺兩邊,修習16學分竟等於專業,不用考試,看不懂中藥、不會中藥之西藥師利益擺中間,任何專業都需考試任定資格,惟有中藥政府就是不辦考試寧願讓人民吃屎,這個國家距離亡國已不遠了。 (非會員)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2011.01.19 媒體報導,不肖藥品物流業者調劑藥品】,這不需要大驚小怪,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至今全國基層中醫診所還是由工讀生在調劑中藥供病患使用中藥低劣環境,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台灣政府就是不辦中藥師考試,政府存在是在為民謀福利,提升人民生活水準,免於恐懼自由,由這種只想坐享高薪,怠惰卸責高官來治國,距離亡國已不遠

恭喜林鴻池委員擔任國民黨秘書長
監院表示,早已展開調查整體肉品瘦肉精使用的問題,從瘦肉精的來源與去處,追究主管機關是否善盡職責,這不需要大驚小怪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至今全國基層中醫診所還是由工讀生在調劑中藥供病患使用中藥低劣環境,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台灣政府就是不辦中藥師考試,政府存在是在為民謀福利,提升人民生活水準,免於恐懼自由,由這種只想坐享高薪,怠惰卸責高官來治國,距離亡國已不遠
衛生署包庇健保中醫診所.違法包庇<密醫>民俗療法人員.於健保院所內.執行推拿.治療...等醫療行為.....以衝高門診人數....提高健保費申領....嚴重違法....
主管行政之[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惶應立即下台謝罪.
包庇密醫之中醫診所負責人.應關起來.受法律制裁.且停看健保10年.永不續約.
衛生署.健保局長.視若無睹.怠忽職守.應立即革職.
自由時報2010/12/25賠償創天價!博士被醫成植物人 判賠逾4千萬,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開刀,術後血壓下降死亡判賠償家屬兩百九十八萬元;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放任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服用就是不依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中藥師考試,全民受害應儘速對衛生署提出國家賠償及民事賠償、刑事訴訟,追究不做為怠墮之責任。
經營中藥飲片的飲片處方審核人員必須具有中藥類執業藥師、從業藥師或駐店藥師資格: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繼續吃工讀生調劑中藥吧
號外台灣之恥大公開! 衛生署指出台灣至今沒有中藥師制度,中醫診所還是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使用,無政府狀態,建立台灣之恥、世界最爛虛偽中醫藥文化,足以讓全世界引以為恥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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