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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28 中醫推拿爭議多 林委員協調決議兩年緩衝

  林鴻池委員針對衛生署公告,中醫院所不得有民俗調理推拿人員一事,於4月28日下午三點半,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主持協調會。其他與會人員包括: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陳志芳理事長、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施純全名譽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張景堯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洪啟超常務理事、基隆市中醫師公會甘清良理事長、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劉德才理事長、高雄市中醫師公會陳福展理事長。

  林委員表示,因中醫公會內部之間意見不一,為充分讓各方都能表達意見,故安排本次的協調會。林委員強調,非中醫親自推拿絕對不可請領健保費,這是非常合理的;而衛生署顧慮民俗調理推拿若設置於中醫院,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醫療行為,林委員表達贊成之意,但長久以來,從事民俗調理推拿者眾,若斷然讓他們離開中醫診所,生計勢必遭受影響,更將傷害無數的家庭。希望藉由本次機會,衛生署和業界能夠以理性的角度相互溝通,了解更多基層的聲音。

  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本次會後作成幾點決議如下:

  (一)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惟兼顧人情義理、醫療安全與法令規範,請衛生署針對現有中醫院所設有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者,酌予兩年緩衝期,期滿後,中醫院所內不得設置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

  (二)中醫傷科輔助人員證照制度,因涉及教考用之整體配套,請衛生署邀集教育部、考選部、中醫師公會等民間團體、相關人原代表及學者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提出解決方案,讓現行推拿從業人員有參與考證照的機會。

  (三)現行民俗調理推拿人員,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與中醫師公會研議,是否可開設訓練課程,給予培訓,提升服務品質。

  (四)中醫傷科推拿之健保給付,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民俗調理人員之執行調理,不得申請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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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行政院衛生署為超級大騙子,明明台灣中醫師沒有護士、藥師,沒有治療團隊,僅靠中醫自己張羅,大師級醫家林昭庚醫師更指出台灣對中醫藥發展的規劃卻沒有明確的藍圖,衛生署寧願公然說謊衛生署民國97.9.18衛署醫字第0970082157號作出函示:「所指各該醫事人員及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極為明確,請參查醫師法、藥師法等相關之醫事人員法律規定即可明瞭。」人們常說說一個謊要再找20個謊來衍飾衛生署寧願說謊也不願改善,政府存在是在為民謀福利,提升人民生活水準,免於恐懼自由,由這種只想坐享高薪,怠惰卸責高官來治國,距離亡國已不遠,衛生署函示常有錯誤來傷害中醫藥,往後請大家只要是有關中醫藥法令函示詳細審視,一發現錯誤趕快向監察院檢舉,不能讓他再亂搞。

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監委重批衛生官員駝鳥心態,讓民眾陷入任由工讀生調劑調配中藥供病患使用醫療的危機,其他國家(韓國、加拿大、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的例子,都有中藥師制度之積極管理的認證措施。台北縣中醫師公會理事長張景堯說,中醫師沒有護士、藥師,僅靠中醫自己張羅,沒有治療團隊,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應有配套措施,台灣官員當官不做事,台灣中醫的地位長期低於西醫的情形下,再加上沒有中藥師制度,往往造成民眾對中醫師與中藥店老闆區分不清,健保局竟能合法支付調劑費用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地檢署、調查局檢舉人民生存權才能獲得保障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23413183-662、法務部廉政專線23167586、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公務人員競相欺騙人民,勇於說謊也不願改善,足以顯示台灣政府徹徹底底不是一個永續社會,很快台灣邁向亡國之路。
中藥歸中藥師,西藥歸西藥師,保健食品歸營養師,徹底落實尊重專業制度
糾正案文
壹、被糾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貳、案 由:行政院衛生署長期以來重視西醫藥、輕忽中醫藥之發展,且未積極改善中醫執業環境及法令限制,復未導引中醫藥人才從事研究,因而使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所明訂對於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未能具體實現,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協調並支持「藥事法第一O三條」修正
兼顧傳統中藥之經營與調劑

  中國自古以來,在中醫與中藥的領域,即已落實醫藥分業,中醫師處方,中藥鋪調劑抓藥。然而民間八十二年的藥事法為落實醫藥分業制度,卻無端擴及到中藥。我們沒有中藥師的考試,因此前述針對西醫西藥之「醫藥分業」修法,卻將台灣數萬家中藥商包含其中,凡中藥販賣業者不得從事調劑業務,造成數萬家中藥商必須要外聘修有中藥學分的西藥藥師駐店,始得做傳統抓藥與調配藥材的工作。而這些所謂駐店多半只是出租借牌而已,鮮少真實駐店服務。不借西藥師之牌,傳統中藥商即係違法。而事實上,就中藥專業知識而言,傳統中藥學徒出師之訓練,去做依中醫處方調配抓藥的工作足足有餘。此一不合理法律,造成全國中藥商生計困難。

  丁守中在立法院中向來支持醫藥分業,但亦主張得兼顧現實情況,各方多做協調,逐步落實專業分工。不可任由一紙命令,扼殺他人生機。何況,中國自古以來,中醫中藥自成體系,我國目前既無中藥師之考試資格,為求專業證照制度落實,自應允許中藥從業人員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而對中藥商之規範,亦應兼顧傳統中藥之經營與調劑不可分之事實。丁守中積極參與協調各方僵持意見,並在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院會討論時,第一個上台發言,一番兼顧傳統與現實,並給予中藥業者修習中藥課程及考試檢覈機會的發言,亦獲得多數委員認同與支持,當日藥事法第一O三條修正案終獲通過,維護了全國數萬中藥商的合理生計。

全世界從來沒有聽說那一個國家直接面對人民生命以西藥師僅僅修習中藥16學分來代替考試取得專業虛偽中藥調劑制度,台灣順應國際化才能生存大陸韓國馬來西亞香港加拿大早已設立中藥師制度全世界沒有人會白癡向台灣一樣西藥師僅修習16學分不用考試就取得中藥調劑權造就一群不會中藥取得調劑權全世界引以為恥之虛偽制度監察院民國91調查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公文中明確指出該會難辭行政怠惰到今還是不辦中藥師考試任何專業都需考試任定資格,惟有中藥政府就是不辦考試寧願讓人民吃屎,這個國家距離亡國已不遠了
中醫藥制度健全與否全賴制定中醫藥專屬政策與法規範及專屬主管機關不再附庸於西醫之下獨立自主,例如:訂定中醫藥發展條例(母法)及其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子法),才是根本解決問題方法。
一九九四年三月,中國國務院人事部、國家醫藥管理局頒佈「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一九九五年七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佈「執業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中國大陸開始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一九九九年四月,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再下發「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一九九九〕三十四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明確執業藥師、中藥師統稱為執業藥師,台灣至今沒有中藥師制度繼續吃工讀生調劑中藥吧!
台灣四面環海面績不大,內需市場不足以支撐經濟須靠著國際貿易才能生存,只有加速與國際接軌一途,加拿大、韓國、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及回歸後之港澳….等等越來越多國家設置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台灣無法例外,應速建立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開放代替鎖國,全球化代替邊緣化,順應時代潮流,具有前瞻性、遠見、卓越領導者改革開放為人民中藥用藥安全之公共福祉作出傑出貢獻。
藥師高考沒有考本草學.方劑學,怎能調劑科學中藥? 藥師高考沒考炮製學.中藥鑑定,怎能調劑生藥飲片? 更諷刺地是健保局還給付醫院與診所中藥調劑費用! 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地檢署、調查局檢舉人民生存權才能獲得保障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23413183-662、法務部廉政專線23167586、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不能讓他再亂搞。目前法令給予藥師只需再行回校選修中藥16個學分,卻不需經國家中藥專技高考,就合法擁有中藥調劑權?如何檢定其專業知識與技能?法令不何時宜理應修正,不可因為衛生署藥政處打壓與藥師全聯會的反對修正法案,結果中醫藥委員會就束手無策.基於教.考.用之原則,立法新增中藥相關學系合法管理中藥.讓中藥專技人員真正地正本清源提升中藥用藥安全,讓中藥在台灣得以永續發展.
請問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
1.黃林煌中醫藥委員會主委上任一年多.現在自己承認國人吃非法調劑[黑牌]中藥.也已一年多[他承認全國3210家中醫院所.有合法中藥調劑不到10家.是個位數.非常荒唐].他明知違法.而不改善.立即做合法處置.顯然已經怠忽職守.嚴重失職一年多...已經危害人民吃中藥安全與全民健康一年多.已經不適任現職.請問江宏哲君您該如何處罰.以敬效优....建請立即停職.嚴查嚴辦.法辦.關起來.永不任用....
2.暑醫採購弊案又有4醫院3院長捲入.您說遭約談人員一旦收押即停職.交保即調離主管職務.那黃林煌失職.讓人民吃違法調劑的中藥.危及健康一年多.....請問您該如何嚴厲處罰....我們人民視目以待.
蘋果日報2/28報導西藥師修16中藥學分不需經中藥考試竟等同專業
因未落實考試制度,目前可以取得合法的中藥調劑人員,只有中醫師,或者是西藥的藥師,修得16個中藥學分即可,但這些藥師過去都是從事西藥的教育及訓練,政府竟只要求修中藥學分,不禁令人質疑,「難道修學分就等同專業嗎?」目前各專業人員都是經過相關考試取得資格,為何中藥調劑這個領域沒有任何一種考試,衛生單位太不重視中藥用藥安全。醫改會指太沒效率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梅君說,認定專業人員是政府的責任,拖了10年還無法認定,太沒效率了,政府應盡快修法,並推動考試制度,給大眾安全無虞的健康環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劉俊良也認為,未經考試就認定具專業資格,確實易衍生問題,政府應早日修法,使中醫藥制度更完備。
藥師高考沒有考本草學.方劑學,怎能調劑科學中藥?
藥師高考沒考炮製學.中藥鑑定,怎能調劑生藥飲片?
更諷刺地是健保局還給付醫院與診所中藥調劑費用!
目前法令給予藥師只需再行回校選修中藥16個學分,卻不需經國家中藥專技高考,就合法擁有中藥調劑權?如何檢定其專業知識與技能?法令不何時宜理應修正,不可因為衛生署藥政處打壓與藥師全聯會的反對修正法案,結果中醫藥委員會就束手無策.基於教.考.用之原則,立法新增中藥相關學系合法管理中藥.讓中藥專技人員真正地正本清源提升中藥用藥安全,讓中藥在台灣得以永續發展.
台北醫學大學-生藥技術學系之中藥養成教育專業必修學分: (其他學分詳課表)
中醫藥概論 2學分(藥師選修1學分)
生藥學與實驗 9學分(藥師選修7學分)
炮製學與實驗 4學分(藥師選修3學分)
本草學 2學分(藥師選修2學分)
方劑學與實驗 4學分(藥師選修3學分)
中藥製劑學 4學分(藥師無)
藥材鑑別學 2學分(藥師無)
生藥藥物分析 4學分(藥師無)
藥事法規 2學分
http://www.twce.org.tw/members/02099/生命工程.htm
http://www.twce.org.tw/members/02099/生藥/修課表.xls
http://www2.cmu.edu.tw/~cmcscmr/course.html
消基會消費錦囊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22.aspx?id=101簡介-79年11月至84年10月籲請早日建立「中藥師」制度
「藥物藥商管理修正草案」於立法院討論時,擬將中藥販賣者限制的條文刪除。本會顧及消費者用藥安全,表達了中藥管理不宜放鬆的聲明,並建議政府及立法單位,應建立「中藥師」制度,以落實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
藥事法103條法律.內容:
.....上述人員.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或在未設中藥師之前.....經?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領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並經國家考試及格者.其業務範圍如左:
1.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
2.不含毒具中藥材及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3.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
4.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
前項考試.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考試人員管理辦法由中央
衛生主管機關訂之.
黃林煌
1.你是[全民公敵]....今日5/5你自己承認全國3210家中醫院所.擁有合格中藥調劑人員不到10家....你是執掌中醫藥政策之中醫藥委員會主委.你已經涉及包庇.醫醫相護....怠忽職守.甚且嚴重失職.讓健保就醫人民吃工讀生或助理非法調配的中藥....該立刻下台.謝罪國人.
2.只要有人民隨時[吃出問題][不必等到100年年底後培訓出中藥師].你就是瀆職.失職....一定立刻革職.法辦.關起來....你的政府部門.政策錯誤殺人.人人可申請國賠....並且向你索賠....因你明知故意犯罪....怠忽職守而不立即作為.一錯在錯....所以你是全民公敵....要立即查處.革職.
3.衛生署長邱文達監督不周.連帶處罰.下台.
4.恭請 馬英九總統立即嚴查嚴辦.以維人民健康.

中國時報 2007.06.29 網路用藥諮詢 彰基最容e張翠芬/台北報導至於中藥的用藥安全,因中藥多為混劑,顏色外觀相似,推估每年中藥調劑錯誤率約有10萬筆。
台灣至今建國100年沒有中藥師制度都是吃工讀生調劑中藥這就是落實「視病猶親」、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宗旨嗎?
監察院早已糾正衛生署(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台灣政府就是不辦中藥師考試,政府存在是在為民謀福利,提升人民生活水準,免於恐懼自由,由這種只想坐享高薪,怠惰卸責高官來治國,距離亡國已不遠,全世界皆以台灣為恥建立中藥低劣環境請救救可憐台灣人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
1.你真夭壽...報應很快降臨你身.
2.領高薪不做[正當事].不整體.長遠規劃中醫藥正確制度[中醫師.推拿師.中藥師...等分曾負責.造福國家人民]....
3.上任1年多來.無所建樹.更無作為.
4.亂搞自我矛盾濫做為.將[推拿列入醫療行為.一定由中醫師親自執行].又默許中醫院所窩藏.包庇密醫師父推拿.整脊...假民俗調理.行非醫事人員非法執行中醫醫療業務.嚴重違反[醫療法].無恥....請立刻下台...請立即換人做....改選中醫藥委員會主委....
5.假中醫師監督之.行工讀生.助理...等非醫事人員非法調劑中藥給就醫人民吃.嚴重違反[藥事法].荒唐.亂搞....請你下台....
6.你要[概括承受]一切現今缺失.既無建樹....何必站位領錢....怠忽職守.無作為.甚且嚴重失職....請勿戀棧.立刻辭主委一職.回家吃自己....國家人民之幸....
7.有法源[藥事法103調法案-協調中藥師國家考試...]你不推動.無法源[例如 :推拿師或士.醫事人員.立法與證照考試....等]你不建立....你再混吧.失職...臭名萬世....無恥....
8.你是歷任[最濫主委].無建樹....亂搞....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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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管局要求中藥房設「中藥師」監管質素 台灣至今建國100年沒有中藥師制度都是吃工讀生調劑中藥這就是落實「視病猶親」的醫療宗旨嗎?醫 管 局 引 入 西 藥 的 管 理 概 念 模 式 , 為 中 藥 的 質 素 把 關 ,包 括 每 間 中 藥 房 至 少 有 一 名 中 藥 師 , 監 控 採 購 和 中 藥 測試 , 並 採 用 電 腦 系 統 , 確 保 中 藥 從 來 源 、 品 質 、 運 用 等過 程 , 得 到 監 察 , 病 人 可 以 放 心 使 用 。醫 管 局 高 級 藥 劑師 顏 文 珊 表 示 , 中 草 藥 和 顆 粒 沖 劑 的 安 全 要 求 不 同 , 要分 開 檢 測 , 例 如 不 同 草 藥 要 按 藥 典 等 要 求 , 檢 驗 是 否 合規 格 。 醫 管 局 每 年 抽 檢 的 藥 量 , 是 總 用 量 的 七 成 半 。 中醫 開 藥 時 如 果 用 量 超 過 建 議 範 圍 , 電 腦 系 統 會 提 出 警示 , 再 加 上 電 子 藥 方 , 可 以 避 免 因 為 字 跡 太 潦 草 而 執藥 錯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15 間 中 醫 診 所 , 由 病 人 登 記 、 診 斷 、
藥 方 等 , 全 面 電 腦 化 , 醫 管 局 中 西 醫 結 合 資 訊 及 科 研 經理 謝 達 之 表 示 , 系 統 可 以 減 少 出 錯 , 以 及 加 強 風 險 管理 , 例 如 出 現 藥 物 事 故 時 , 很 快 追 蹤 到 病 人 安 排 檢 查 。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110429/news_2011
0429_55_751835.htm
醫改會的叮嚀

一、選擇中醫診所就醫前,可先上衛生署網站查詢是否為合格登記醫療院所,並確認主責醫師具有合格證照。

二、正規的傷科推拿仍屬健保給付範圍,醫師不能夠藉故要求您採自費方式就醫。若有疑慮可檢具收據,向健保局業務組申訴退費。

三、若發現診所內附設的民俗調理區,卻對外宣稱有醫療療效,可向縣市衛生局檢舉。
衛生局長與民有約電話2255-8661 傳真2258-9496

台灣中醫藥界淪落如此積弱、看不起,雖怪政府長期重西輕中醫藥,中醫藥界自己自古以來就是一盤散砂,自私自利只顧自已利益,從來沒有為自己中醫藥界長期規劃未來發展擬定政策、規劃藍圖,中醫藥這艘船已經迷失在汪洋大海中100年,至今仍不知到駛向何方,再不知團結很快時間一到就等著被西醫一一消滅,亦被驅逐台灣醫療體系,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團結很快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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