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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28 中醫推拿爭議多 林委員協調決議兩年緩衝

  林鴻池委員針對衛生署公告,中醫院所不得有民俗調理推拿人員一事,於4月28日下午三點半,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主持協調會。其他與會人員包括: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陳志芳理事長、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施純全名譽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張景堯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洪啟超常務理事、基隆市中醫師公會甘清良理事長、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劉德才理事長、高雄市中醫師公會陳福展理事長。

  林委員表示,因中醫公會內部之間意見不一,為充分讓各方都能表達意見,故安排本次的協調會。林委員強調,非中醫親自推拿絕對不可請領健保費,這是非常合理的;而衛生署顧慮民俗調理推拿若設置於中醫院,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醫療行為,林委員表達贊成之意,但長久以來,從事民俗調理推拿者眾,若斷然讓他們離開中醫診所,生計勢必遭受影響,更將傷害無數的家庭。希望藉由本次機會,衛生署和業界能夠以理性的角度相互溝通,了解更多基層的聲音。

  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本次會後作成幾點決議如下:

  (一)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惟兼顧人情義理、醫療安全與法令規範,請衛生署針對現有中醫院所設有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者,酌予兩年緩衝期,期滿後,中醫院所內不得設置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

  (二)中醫傷科輔助人員證照制度,因涉及教考用之整體配套,請衛生署邀集教育部、考選部、中醫師公會等民間團體、相關人原代表及學者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提出解決方案,讓現行推拿從業人員有參與考證照的機會。

  (三)現行民俗調理推拿人員,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與中醫師公會研議,是否可開設訓練課程,給予培訓,提升服務品質。

  (四)中醫傷科推拿之健保給付,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民俗調理人員之執行調理,不得申請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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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樹林長久以來讓民眾最大不滿有三項

一、長期交通不便捷,聯外道路屈指可數,捷運依舊遙遙無期,第二期是要等到反攻大陸嗎。

二、淹水。

三、高壓電塔數目比蟑螂螞蟻還要多,不管走到那就有電塔,連到大安路旁家樂福購物都要擔心超高壓電磁波危

害,家樂福後方高壓電塔林立至今存在快40年,為何都未改善,政府為何都沒在做事,都沒在改變。

以上是樹林市民至今永久傷痛,樹林市民根本是二等公民,請委員救救可憐樹林人吧!否則票快投不下去了!拜
託!拜託!

有感於台灣長期被西方醫學獨大,傳統中醫漸漸凋零,台灣人對中醫誤解了只能溫補無法治急症病患的觀念!卻不知西醫的副作用與致死率卻是最高!
建立中醫黨,能為提倡全民對中醫基本的養生觀念,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並且提高中醫藥水準!
而其它政黨對於中醫的發展多不關心,且少有中醫專業人事從政,爭取修法也都拖三拉四,若能成立中醫相關政黨方便為中醫藥爭取更大福利!
若能成立,全台所有中醫藥相關科系行業人士為數不少是不小的力量,或許能爭取台灣中醫藥行業更健全的制度體系!
中藥專技人員攸關中藥用藥安全,該項職業具有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對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有直接重大之影響.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453號解釋令: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係指具備經由現代教育或訓練之培養過程獲得特殊學識或技能,而其所從事之業務與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體等權利有密切關係者.中藥專技人員考試之目的乃在鑑定應考人之學識.經驗.能力,並賦予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及技能者職業資格,以保障國民生命健康安全及公共利益.但目前中藥學系人才未明確立法的情況下,專業未能受到尊重,因而相關的福利.待遇.制度也未有保障.衛生主管機關宜儘速新增藥事法條文,民眾使用科學中藥.生藥飲片,用藥安全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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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91年9月19日(91)院台財字第0912200747號函接受民眾陳情有關藥事法103條,業經總統於87年06月24日公告生效,惟四年來,政府未頒定相關措施及舉辦考試,至從業人員權益受損,業經本院派委員調查於91年8月9日約詢林宜信主委等人,藥事法103條修正條文公布已逾4年,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仍未訂妥相關人員之管理辦法及修習中藥課程之適當標準,俾依法舉辦考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
委員好,綜合留言結論請一定要接受全國人民主流民意及人民觀感、普世價值、世界潮流
為何台灣現在竟能存在這種西藥師只要修習16中藥學分不用經過考試,就可以取得調劑中藥權荒謬制度以修習學分代替經過專業認證考試令人覺得匪夷所思,這理由實難讓全國人民難以接受,更不符人民期待,那乾脆把考試院、考選部、勞委會技能檢定技術士考試、期中期末考試……等全國考試通通廢掉算了,為何只圖利特定對象,形成其他專業科目認證皆需考試之差別待遇,製造社會對立?請委員要尊重全國人民觀感及教、考、用制度,加拿大、韓國、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及回歸後之港澳越來越多國家設置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台灣無法例外應速建立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開放代替鎖國全球化代替邊緣化順應時代潮流,台灣一定要能夠站在國際舞台,與世界各國平等。
委員好
香港已有中藥師制度中醫診所已設置中藥師,病人安全才有保障,越來越多國家設置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台灣無法例外應速建立中藥師及中藥調劑師制度開放代替鎖國全球化代替邊緣化順應時代潮流,台灣一定要能夠站在國際舞台,與世界各國平等。
香港醫管局15間中醫診所引入西藥管理概念?2011年4月29日?
【新報訊】醫管局目前有15間中醫診所,醫管局高級藥劑師顏文珊表示,他們參考西藥的管理概念,為中藥的質素把關,包括每間中藥房至少有一名中藥師,監控採購和中藥測試,並採用電腦系統,確保中藥從來源、品質、運用等過程,得到監察,病人可以放心使用。
(1)藥師有要師法!推拿師有嗎?當然沒有!因為醫事人員名單中根本沒有(推拿師)這名稱!那來法
源!
(2)有西醫藥師!有中醫藥師嗎?請把文章看清楚一點好嗎?
(3)提高健保給付中藥調劑費及中醫師處方費,以落實藥師執行中醫藥調劑業務!那是健保局跟中給
會的事!
(4)推動並落實執行「中醫、藥」分業!個人覺得不會成功!
局外人 於 May 13, 2011 08:52 PM 回應
"委員請你用心讀完這篇文章!謝謝!"的結果是自己認為不會成功!耍人嗎!? 轉載自台灣中醫發展促進會
委員請你用心讀完這篇文章!謝謝!
全世界任何醫學教育都是教、考、用經驗傳承,是嚴謹的,是按部就班的,不是譁眾取寵下的成果。台灣西藥師在學程中只拿了幾個中藥學分竟不用經過考試就想調劑中藥未免說不過去,一問三不知,連本草備藥都背不出來,更別說性味、劑量。為何台灣能存在這種荒謬制度以修習學分代替經過專業認證考試,那乾脆把考試院考選部通通廢掉算了,只要念任何科系比照西藥師竟只要修習16中藥學分不用經過考試就可取得就讀科系專業認證,公務人員也不用考試由所念科系比照修習16學分就可以,根本是背離時代潮流台灣之恥被看不起是應該的,惟有「教、考、用」三管齊下方式訓練人才,才能免除民眾對專業不足的疑慮。

藥師~ 你對中藥 真的專業嗎 ? 先通過中藥考試再說吧 !
關於藥師的中藥調劑權我有話要說,藥師在學程中只拿了幾個學分就想調劑中藥未免說不過去,一問三不知,連本草備藥都背不出來,更別說性味、劑量。
方劑劑量多寡還有君臣佐使的配合下,不是每種藥都像西藥有定量或單量。而是看情形~
中藥很多藥師根本就沒搞懂,光靠通過法案修過幾個學分就想調劑根本就是怡笑大方,這點所有中醫師應該都有目共睹,中醫師背的要死的中藥學,人家藥師只要輕鬆選修學分做做冷板凳就可以拿到同等中藥調劑資格,不經考試問這樣子的專業知識與素質如何讓人信服?
藥師開業做了甚麼是我不管,光這點中藥就很不合理,應該要向中醫師特考一樣,中藥學考試採問答題方式,不到60分不可以調劑中藥。

中藥資源學系與生藥技術學系中藥所學實際上比藥師.中藥商.中醫自學檢考還專業,這是事實. 中藥不是藥師選修16學分就ok,況且還不需經國家考試就擁有中藥調劑權,但民眾用藥真的安全嗎? 中藥系再回學校選修西藥16學分,西藥師做何感想?
從民國76年開辦藥師選修中藥16學分至今已20多年,台灣藥學系畢業生無法勝任中藥專業工作與藥事法規政策缺失所產生許多嚴重社會問題,衛生主管機關應該好好檢討解決之道,讓中藥專業回歸中藥系教考用才是正道!
目前市面上中藥商(非正規中藥專業養成教育)況且擁有中藥販賣業資格,調配中藥材! 中藥科系難道不比他們專業 ?

一九九五年七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佈「執業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中國大陸開始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一九九九年四月,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再下發「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一九九九〕三十四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明確執業藥師、中藥師統稱為執業藥師。
2009-05-26 13:13:40補充
大陸、韓國、馬來西亞、香港、加拿大早已設立中藥師制度
2009-05-31 13:37:58補充
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中藥調劑師職業屬於就業准入控制職業,上崗前必須接受專業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本職業設三個等級標準,分別為中藥調劑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四級(中級)、級(初級)。
2009-05-31 13:38:55補充
中藥調劑師指在中藥商店內根據醫師處方要求和病家需要,按辨證用藥要求,從事中藥飲片調配、中成藥配方、非處方藥銷售和用藥諮詢等服務的專業人員。中藥調劑師的技能表現在識別中藥的基礎上,具有獨立完成中藥飲片配方、銷售中成藥和非處方藥的能力,除此之外,更側重於中藥商店經營管理。中藥調劑師職業資格考試已列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就業准入制度管理範圍,開辦3年,上海約有2300多人通過這一考試鑒定。
特色與優勢
通過該專業學習,能掌握藥店的經營管理以及相關專業技術知識,能熟練掌握購進、加工、品質檢驗等實用技術,能對常見病、多發病運用中醫藥知識進行指導用藥。
2009-05-31 13:48:42補充
香港承品中醫 葉裕強中藥師
葉先生畢業於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獲取中藥學學士(榮譽)學位,為本港第一批中藥專業的全日制學士畢業生。於畢業後隨即投身中藥業界工作,當中包括擔當不同類型崗位如中藥科學研究及技術開發及政府部門等。

藥師高考沒有考本草學.方劑學,怎能調劑科學中藥? 藥師高考沒考炮製學.中藥鑑定,怎能調劑生藥飲片? 更諷刺地是健保局還給付醫院與診所中藥調劑費用! 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地檢署、調查局檢舉人民生存權才能獲得保障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23413183-662、法務部廉政專線23167586、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不能讓他再亂搞。目前法令給予藥師只需再行回校選修中藥16個學分,卻不需經國家中藥專技高考,就合法擁有中藥調劑權?如何檢定其專業知識與技能?法令不何時宜理應修正,不可因為衛生署藥政處打壓與藥師全聯會的反對修正法案,結果中醫藥委員會就束手無策.基於教.考.用之原則,立法新增中藥相關學系合法管理中藥.讓中藥專技人員真正地正本清源提升中藥用藥安全,讓中藥在台灣得以永續發展.
委員請你用心讀完這篇文章!謝謝!

中醫藥師無照、衛署擬就地合法;學術界反彈
中央社╱中央社 2011-05-13 15:44
討論:中醫藥師無照、衛署擬就地合法;學術界反彈(中央社訊息服務2011051314:47:05)鑑於中醫診所無照藥劑師趴趴走的亂象,衛生署將著手規劃50小時訓練後,發給証照「就地合法」,引起藥學界一片譁然;中國醫藥大學藥學院院長吳天賞講座教授與藥學院相關同仁,經多次討論後質疑此舉違反藥事法,大聲疾呼期期以為不可,同時會衝擊正規藥學教育,近日將邀集國內七所藥學院系之大學院校研商因應對策。老祖宗智慧的中醫藥,歷久彌新,近年來成為全球保健市場的顯學;根據統計,目前全台有超過3200家中醫診所,卻僅有10家聘請有證照的藥師調配中藥藥劑,讓民眾心驚驚;開業中醫師卻無奈解釋說,因為健保給付太低,實在請不起有照藥師。對此現況,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擬制定落日條款,對未取得中醫藥師資格者,至少需接受50小時訓練,將發給證照擬就地合法。新聞披露後,在藥學界引起反彈聲浪,國內研究天然藥物領域的泰斗吳天賞博士深感錯愕,他與同仁都質疑此舉違反藥事法,也衝擊正規藥學教育,同時對民眾用藥安全也有顧慮,因此,吳天賞院長登高一呼,將於近日邀集國內七所藥學院系之大學院校研商因應對策,促請衛生署從長計議。從法規和制度面應該尊重及遵守;國立成功大學特聘教授吳天賞語重心長的分析說1.中藥調劑權涉及藥師法第15條及藥事法第103條之規定,無法律授權不得為之。2.藥不分中、西藥,進入人體並無辨中、西藥的機能,基於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保護消費者之權益,中藥之調劑相關業仍應由接受正規教育經考試及格之藥師為之,不宜開放由確具中藥基本知識人員或非經正規藥學教育培育且未經考試及格者為之。3.依據藥事法第103條條文之規定,執行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者,需經國家考試及格者,故經50小時訓練即可執行中藥調劑之建議,顯然已違反藥事法之規定。榮獲卓越醫藥科技獎的吳天賞院長從教育面探討:1.具中藥調劑資格之藥師養成係正規藥學教育(藥學系、科)畢業,再修習16學分中藥相關規定之課程及格者。2.正規藥學教育之課程已包含部份中醫藥課程與實驗及實習。3.中國醫藥大學強調中藥與西藥課程兼重,除目前各校開授之相同課程外,另開授96學分之中醫藥選修課程。4.召集國內7藥校檢討藥學課程之規劃討論,尤其是實習課程之部份。5.依據「教、考、用」之策略,應加速專業、專科之分流教育規劃。站在制度面及社會現況歸納相關建議如下:1.提高健保給付中藥調劑費及中醫師處方費,以落實藥師執行中醫藥調劑業務。(中醫診所因調劑費太低,聘僱藥師不符成本)2.推動並落實執行「中醫、藥」分業(目前中醫師並無處方箋釋出,藥師無處方箋可調劑)。3.目前全國已取得藥師資格者,超過8成均具備中藥調劑資格,若能推動前2項制度,且藥師再進一步接受中藥調劑之持續教育即可解決眾多中醫藥調劑問題。4.中藥除調劑業務外尚有多項業務與民眾用藥安全息息相關,包括藥材基原鑑定、栽培、炮製、品質管控、藥材管理…等,因此,此項業務應規劃接受正規大學教育畢業者從事之。
訊息來源:中國醫藥大學
對.同意以上意見.
政府應立即利用以上合法考試及格人才.投入中醫藥工作行列.
這些人都是[國家資源].造福子孫吃中藥健康的棟樑.
請積極培育.
讓他們上大學進修.取得調劑中藥資格.為國人健康效力.
政府遲遲不辦屬於中醫界的一些必要證照考試,如調劑師及推拿助理人員等,以往最多只有中醫師檢定考試及特等考試這二樣國家考試,但其門檻卻又是低得像在考狀元,如今檢特考也已至今年停辦了,何不在體制內讓充分讀過本草藥物學的檢考通過人員,進一步來充任中醫診所調劑人員,其實也不失是一個合宜的方式.
黃林煌
1.你是中醫藥委員會主委.也是中醫師.
2.任內將[推拿列入醫療行為.必須由中醫師親自為之].
3.任內[假中醫師監督為之]讓人民吃非法調劑[黑牌]中藥一年多.現又擬[就地合法黑牌調劑中藥].繼續假中醫師監督為之.....你真夭壽....蠻幹亂為.....請下台....謝罪國人.
4.合理懷疑.你[假公濟私].圖自己少數中醫師利益....朝中醫師少數人員有利方向行政.利益一把抓.霸凌同業人員生計.限縮中醫藥健保大餅.不顧人死活.更不論[建立長久中醫藥制度].造福國家人民....
5.你無恥....怠忽職守....嚴重失職....歷史罪人....臭名萬世....請立即辭職.下台....
請問:
一.已有法源.就是[藥事法103條法案]已通過.總統頒佈實施已數年.內容如下:
經?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領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並經國家考試及格者.其業務範圍如左:
1.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
2.不含毒具中藥材及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
...
前項考試.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考試及格人員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之.
二.為何?
1.政府單位怠惰不做.
2.違法讓人民吃[黑排]中藥.危及健康...荒謬.
三.請[林鴻池立委-國民黨副秘書長].立即督促政府[立即行動.做為]:
1.立即設立[整合統一政府單位.執行藥事法103條-中藥調劑人員考試]組織.發揮行政效率.統合整府各部門[各自為政弊病].快速辦理中藥調劑人員考試.解決目前人民吃黑排中藥問題.
2.主管單位-中醫藥委員會與主委.請勿怠惰職責.請積極協調政府各部門.完成藥事法103條中藥調劑人員考試.一日拖延不做.就是你失職....就立刻下台.換人做.
3.請為子子孫孫造福.勿再假[中醫師監督為之]違背事實.矇蔽人民...中醫師請寬弘大量.釋放不合理既得利益.放下吧...夜路走多.會碰到鬼...

不肖藥局得寸進尺在未取得醫師處方簽情況下藥師(藥師法第15條藥師業務未包含診察)竟可問病患病痛及主訴就逕行調劑,不就是侵害醫師法第 11 條診察業務的問診嗎?應該以違反醫師法第 29 條違反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這決不是只有罰款而已!應依密醫罪論處。藥房或藥局沒有處方箋卻直接販賣處方藥給民眾常見問題此行為則屬於違法事項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地檢署、調查局檢舉人民生命權才能獲得保障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23413183-662、法務部廉政專線23167586、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不能讓他再亂搞並得檢舉獎金。
醫師法第 11 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另診查可以分為醫生的問診及視診,加上神經學的檢查,身體各項常規如血壓,體溫等基本診查。
藥師法第 15 條藥師業務如下:一、藥品販賣或管理。二、藥品調劑。三、藥品鑑定。
四、藥品製造之監製。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
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藥師學術養成不易...不如就地合法...
幾年前中藥商就地合法...
現在又來了...
加拿大卑詩省中醫針灸管理局在1999年正式發放「註冊中藥師、中醫師、高級中醫師、針灸師」執照,核發4個不同執照,加拿大溫哥華國際中醫學院。衛生署指出台灣沒有中藥師制度任由廉價工讀生在中醫診所調劑中藥供病患使用健保局竟能合法支付調劑費用全民快向監察院立法院法務部調查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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